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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科学发展观与城市政府职能转变一、科学发展观基本内涵科学发展观,是以人为本的发展观,是全面的发展观,是协调的发展观,是可持续的发展观。(一)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容(1)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以人文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人是历史发展的主人,是第一位的,离开人的需要的发展是没有意义的。发展要以人为本,以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体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我国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目的就是以人为本。(2)树立全面、协调的发展观。所谓“全面”,就是要着眼于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发展要互相衔接、相互促进,良性互动。(3)发展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可持续发展,所谓“可持续发展”,就是既满足当前的需要,又不危害未来发展的需要,就是改变人与自然相对立的传统发展观,促进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促进经济、社会、自然的协调发展。主张资源开、利用、保护相统一,物质发展、精神进步与生态文明并重,使人民的必然选择,新发展观的重要组成内涵就是要实现可持续发展。(4)发展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相协调的发展。物质文明是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物质基础;政治文明是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的政治保证、法律保障;精神文明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的思想保证。(5)强调“五个统筹”。统筹城乡发展,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促进城乡化进程;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促进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相互协调,改变人与自然的对立状况,形成用国内为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高层次参与国内国际的经济技术合作和竞争。(二)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本质“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和本质,提出坚持“以人为本”,实际上就明确了为什么发展的问题。“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涵,而“可持续发展”是新发展观的重要组成内涵。强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际上解决了怎样发展的问题。“五个协调”是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具体化,实际上解决了发展什么的问题。科学发展观站在时代的高度。深刻总结国内外在发展问题上的经验教训,科学分析我国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回答了为什么发展、怎样发展、发展什么等重大问题,这就进一步丰富发展了在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发展道路、发展模式以及发展战略。二、我国政府职能存在的主要问题政府职能是指根据一个国家和社会的需求,政府在国家和社会管理中应当承担的职责和功能,其实质是指政府的权利范围和职责范围;或者说,政府职能就是在一个国家中,政府应该要管什么样的事情或不要管什么样事情的界限。一般认为,政府主要具有三大功能,即政治功能、经济功能和社会功能。建国60年,我国政府职能经历了从“全能政府”、“全责政府”到逐步放开政府对经济的直接控制,释放经济发展活力,再到“加快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这样一个不断探索和创新的过程,政府职能也正在向着科学化、合理化的方向迈进。但是,由于长期以来计划经济体制下思想观念的束缚和经济发展阶段的制约,政府职能定位明显滞后,政府管理职能并未得到根本的转变。对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从现实情况来看,政府管理中存在着很多弊端,比较突出地反映在政府职能的设定与履行过程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越位”、“错位”和“缺位”的现象。“越位”主要表现在有些政府部门突破了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与企业和社会之间应有的边界,承担了若干管不了和管不好的职能。比如用行政手段强行推进企业的兼并重组,地方政府和企业一起争上市,争投资项目等。“错位”表现为不同层次和同一层次的政府部门之间存在着职能重复设置,交叉重叠以及财权与事权不统一等等。“缺位”则表现为政府在应该负有责任的市场监督、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方面没有或没有很好地担负起应有的责任,结果使得问题食品频频被曝光、假冒伪劣的现象不断发生,甚至生态恶化的态势也难以遏止,弱势群体和少数群体得不到应有的关怀等等。“三位现象”的存在,一方面影响了市场机制作用的正常发挥,另一方面也弱化了政府职能作用的发挥。现在有很多事情,名义上由政府管着,实际上根本没有管住,有的管住了守法的,却没管住胆大的,有的该管的没管住,不该管的却花费了不少气力,只有通过合理的职能定位,使越位的回归原位,错位的纠正过来,缺位的加入进去,才能有效地发挥政府的应有职能,才能将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到实处。三、政府职能定位的基本原则(一)政府职能目标指向上的“人本性原则”科学发展观蕴含的内在价值理念是以人为本,这是科学发展观的出发点和最终归宿。时刻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是一个“负责政府”的具体体现。一个负责、为民的政府就要始终坚持发展优先,发展为人民的理念,在抓发展的同时,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政府各项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一切决策和工作的标准,把发展的目的真正落实到满足人民需要、实现人民利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上,让发展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二)政府职能价值取向上的“公共性原则”现代政府的职能首先应体现在公共服务上,将政府关注的重点集中在为公众提供服务的数量、质量上,集中在管理公共事务、提供公共服务和改善公共生活质量上。其次,现代政府应是“透明的政府”、“阳光的政府”,政府在履行各项职能时,要充分保证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三)政府职能设定范围上的“有限性原则”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社会、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必须遵循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必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和主导性作用,充分发挥个人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四)政府职能履行效果上的“高效性原则”市场经济和科学发展观都要求地方政府的管理工作必须高效,这就必然要求各级政府根据通过简政放权、转变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效率,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如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素质、改进政府各项职能履行方式、营造一站式、高效率的政府服务环境等,力争以最小的投入获得符合广大人民群众利益要求的成效。四、改革行政管理体制,促进政府管理思维的三个转变(一)从管制思维向服务思维转变在计划经济时代,政府充当“全能政府”,全能化模式对保证集中社会资源办大事,有效地维护社会的秩序和稳定,起到了一定作用,但其运行结果又使政府陷入了矛盾的境地,管了许多“不该管、管不好、管不了”的事,而许多应该管的事没去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职能必须从“全能型”转向“有限型”,政府要从社会的控制者转变成社会服务的提供者。(二)从人治思维向法治思维转变党的十七大报告再次强调推进依法行政,对法治政府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此,作为政府就要通过依法行政,不断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建设服务型政府,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做好政府立法公开,扩大人民群众的立法参与,提高立法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做好政府法制监督,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在政府行为规范的众多形式中,法律化是最高形式,也是最主要的形式。(三)从增长型思维向协调型思维转变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调整经济结构,一些地方政府片面追求“以GDP为中心”,注重经济效益,忽视了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科学发展观要求加强对国民经济各部门、不同产业、不同区域经济、积累和消费、分配关系、微观经济行为等的协调,提高综合实力、发展水平和人民富裕程度,促进社会和经济协调平稳发展。新形势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和本质是坚持以人为本,其出发点和落脚点是造福人民群众,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最终目标是实现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求得人的全面发展。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政府职必须将现行的主要职能由“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调整转变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或者调整转变为“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市场监管和经济调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合理定位政府职能,坚持以人为本,紧紧围绕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这个首要目标,更新理念,科学定位,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推进政府管理创新,努力构建服务型政府,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本文标题:试论科学发展观与城市政府职能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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