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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保发展历程、战略、企业文化张忠义一、中国人保发展历程(一)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成立1949年8月,由陈云同志主持,在上海召开了财经会议,会上通过了关于建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议案,并决定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负责筹备。1949年9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正式向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以下简称“财委会”)呈请核准设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1949年9月21日,财委会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成立报请中共中央批示。1949年9月25日至10月6日,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组织的第一次全国保险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参加会议的有筹备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总公司的负责干部,有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各处的代表,这次会议的召开较为全面地规范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组建工作,为新中国保险事业的创建和发展指明了方向。1949年10月20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北京成立。总公司和直属营业部设在北京西郊民巷108号,由胡景澐兼任总经理,孙继武任副总经理。开业之初,公司的工作方针是“为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并执行新民主主义保险政策特设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依本条例之规定经营各种保险业务并领导与监督全国保险业。”成立之初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不仅是经营各种保险业务的经济实体,而且是兼有领导和监督全国保险业职能的行政管理机构。(二)五十年代的发展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成立以后,机构和业务得到迅速发展。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依靠人民政府的有力支持迅速在全国建立起广泛的分支机构,与公司同时成立的有人保华东区公司和天津分公司。1950年4月5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在河北省省会保定成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五十年代历年经理刘秀实:(1950.04.05)中国人民银行河北省分行副行长兼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河北省分公司经理曹天越:(1951)中国人民银行河北省分行副行长兼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河北省分公司经理曹维三:(1952.10)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河北省分公司经理;至1959.05.15撤销河北省分公司机构国内业务停办:1958年10月西安财贸工作会议正式提出:“人民公社化以后,保险工作的作用已经消失,除国外保险业务必须继续办理外,立即停办国内保险业务。同时,财政部发出停办国内保险业务以后财务处理通知。1959年1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召开第七次全国保险会议,贯彻落实国内保险业务停办精神。至此,国内保险业务正式停办。国内保险业务停办,是在人民公社高潮的形势下出现的。但是,国外保险业务却依旧遵循保险发展的客观规律,继续开展,并得到了发展。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成立意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成立,其保险机构分布之广,保险业务覆盖面大,是我国保险史上前所未有的,从而改变了过去保险集中在上海、天津、汉口等大城市的状况,为保险业务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创造了条件。同时,公司以国营公司的雄厚实力开展各种保险业务,接受私营华商公司的溢额分保,结束了外商保险公司操纵、垄断中国保险市场的局面,担负起了领导新中国全国保险业务创建和发展的任务,开辟了中国人民独立自主办保险的新纪元!1949年10月20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北京成立。1949年9月为筹备成立召开的第一次全国保险工作代表合影1949年中国人民保险开业手册1949年9月24日,毛泽东、周恩来、朱德、刘少奇等在中央成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请示上面作批示1949年10月21日,人民日报刊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成立的消息(三)全面恢复和迅速发展时期的中国人保1978年12月18日,在北京召开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结束了“左”倾错误,并把工作重点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中国进入了改革开放的新时代。1979年2月,在北京召开的中国人民银行全国分行行长会议,作出了恢复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国内保险业务的重大决策。3月份,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正式成立恢复国内保险筹备小组,4月9日,国务院在批转的第99号文件《中国人民银行分行行长会议纪要》中决定:“通过试点,逐步恢复国内保险。”。自此,中国人保重获生机,走上复兴之路。1979年11月19日,全国保险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薄一波等领导同志出席了会议。会议根据积极、稳妥的精神,对逐步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作了部署:1980年京、津、沪三市在全市逐步开展,各省、自治区原则上可以各选择三到五个大中城市试点。这次会议标志着中国人保国内业务的全面开展,意味着我国停办20多年的国内保险业务开始复苏,国内保险业重焕青春。1979年11月19日,全国保险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标志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恢复国内保险业务1.1980—1990:中国人保迅猛发展从1980到1990年,中国人保在国内保险市场还未充分发展的相当长一段时期内,作为人民保险事业的中流砥柱,撑起了我国保险业的一片天。这一时期,中国人保业务得到迅猛发展,各类险种逐年递增,保费收入连年上升,开创了一个崭新的局面。从1980到1991年,开始恢复办理人身保险业务,险种有团体人身保险、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简易人身保险、公路旅客意外伤害保险等,同年还开展了农业保险的试办工作。人身险业务兴起后,覆盖面广,险种设计多样化,受到了群众欢迎。2.恢复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河北省分公司1980年2月28日,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恢复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同时接管石家庄、秦皇岛两个办理国外业务的保险分公司。保险公司是在人民银行领导下,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单位。各级保险机构受人民银行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双重领导。人保河北省分公司对外称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对内为中国人民银行河北省分行处级建制,负责领导和办理全省国内、外保险业务。1980年4月1日河北省分公司对外办公,办公地址为石家庄市合作路7号。中国人民银行河北省分行副行长赵生春分管保险公司工作,郅修治、朱文忠任副经理。7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河北省分行召开第一次全省保险工作会议,会议传达贯彻第-次全国保险工作会议精神及洪毅副省长关于恢复国内保险业务的讲话。10月16日河北省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河北省分行向省直各主管部门发出《关于自1981年起企业保险费应编入年度财务收支计划的联合通知》。3、中国人保恢复十年奋斗业绩:从1980到1990年中国人保的员工们披荆斩棘,跋山涉水,交出了一份辉煌的成绩单:从1980年刚恢复国内保险业务时,仅能提供企业财产和家庭财产保险等少数险种服务,到开办包括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机动车辆保险、货物运输保险、种植业保险、养殖业保险、产品责任保险、建筑安装工程保险、机器设备损坏保险、利润损失保险、简易人身保险、养老金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子女教育婚嫁保险等重要险种在内的200多种国内保险业务,承保各类财产总价值达35000亿元。1990年底,中国人保国内外保险业务总收入为177.8亿元。4.1991—1996:中国人保笑对百花齐放随着改革开放的浪潮席卷整个中国,中国保险市场也开始进入新的时期——1987年正式对外营业的交通银行将“保险业”纳入经营范围,随后,国务院批准民政部在全国9个县试办农村救灾合作保险,1988年3月21日,深圳平安保险公司成立,同年,新疆兵团保险公司成立;1989年,中国保险市场竞争格局初露端倪。1991年,太平洋保险公司成立,意味着中国保险市场的主体正在逐年增加,竞争型保险市场已经开始形成。但无论是在市场份额还是其他方面,中国人保仍然占有绝对优势,一直充分发挥着主渠道的作用,其拥有的巨额保险基金和责任准备金,形成了强大的支付能力。当时,国务院在《保险企业管理条例》规定了经营人身险以外业务的保险公司的自负责任,超过其实收资金加准备金的10%的部分必须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办理再保险。1991年,中国人保全国保险业务收入236.2亿元,较上年增长32.18%,共支付保险赔款(含给付)147.4亿元,仅洪灾一项就达23亿元,为稳定灾区经济、恢复灾区生产、帮助灾民重建家园做出了突出贡献,其社会影响和企业信誉都是任何其他保险公司所无可比拟的。到1995年,中国人保在全国已有4959个各级机构,115898名正式员工,20多万名代理人员。从1979到1995,人保业务发展以年平均40%的速度递增,中国人保的快速崛起不仅是中国的,更是世界的。根据10月出版的香港《亚洲周刊》报道,按营业额排列的500家国际华人企业中,中国人保名列第三;同时,中国人保还名列国内(除台湾)二十家最大企业首位。1994年,国家主席江泽民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题词1994年,国务院总理李鹏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题词5.1996年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成立1996年,根据保险法有关分业经营的要求,早日与国际接轨,1996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下发了《关于设立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保再保险有限公司的批复》。7月22日,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正式宣告成立。新成立的中保集团直接对国务院负责,受中国人民银行领导、监督和管理,其财务管理由财政部负责。中保集团下设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保再保险有限公司。现有的海外保险机构作为独立的实体直属中保集团,继续经营海外保险业务。中保集团及3个专业公司均为企业法人。中保集团以控股公司的形式对其子公司投资并实施领导、管理和监督。1995年1月9日至14日,中国人保总、分公司齐聚北京共商发展大计。会议首次明确了人保前行的改革目标:逐步把人保办成真正的国有商业性保险公司。同时,会议明确要在产、寿险分别经营和政企分开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相分离;对农业保险、出口信用险等政策性业务,分账单独考核。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河北省分公司改为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1996年7月23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更名改组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成立大会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成立的意义:中保集团作为我国第一家保险集团公司,它的成立是中国保险事业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标志着人保的分业经营改革和自身由事业建制的国营保险公司向真正意义上的商业性保险公司转轨,它铭刻着中国人保46年的发展和成就。经过调整,分业经营,这艘保险业的巨轮以最好的状态,再一次扬帆起航,继续乘风破浪,向下一个目标进军。6、恢复继承人保品牌1998年7月2日,国务院总理朱镕基主持召开有关会议,会议商讨决定成立中国保监会,撤销中保集团公司,其旗下的中保财险、中保寿险、中保再保险三家子公司变成一级法人,成为独立的专业保险公司。关于人保的复名,还有一段故事。一次会议上,当在大家商量原中保集团三家子公司独立经营后的名字时,时任总经理孙希岳一下想到了1949年成立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这个老名称,便在发言中主动提出由中保财险继承这个名字,有利于人保品牌的传承。时任中保集团公司总经理,后成为保监会主席的马永伟,同意了孙的提议,并安排由中保财险继承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名称,由中国人寿继续使用原中保人寿的绿色标志。当时的保监会副主席吴定富在会上发言时指出:中保财险公司恢复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名称,具有深远的意义和深刻的内涵,对“中国人民保险”这几个字的组合,人们很熟悉,它是巨大的无形资产。人保公司的8万多名职工要扛起这面大旗,当好旗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通过踏踏实实的努力,励精图治,使“人保”这个品牌转化为巨大的经济实力,成为名副其实的中国人民信赖的保险公司。人保公司这个品牌恢复后,公司系统上下新老员工都反映强烈,欢欣鼓舞。大家认为人保公司的名称历史悠久,深入人心,广大员工对这个名称充满感情。品牌讲究延续,而这个老品牌凝结了广大保户的高度信赖,成为了知名度非常高的国字品牌及金字招牌,甚至在一段时间内,曾成为了中国保险业的代名词。1999年,中保财产保险河北分公司也恢复人保公司名称,即变更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全省系统各级公司都随之恢复人保公司名称。按照分业经营的规划,恢复后的人保公司承接了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财产险部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财产保险业务。人保公司发挥专业经营优势,继续做大做强公司财险业务,承接大型工程建设保险,为国民经济建设保驾护航;在重大自然灾害发生时,及时理赔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