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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洛政办发〔2008〕61号洛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南县东西城区建设拆迁实施方案的通知城关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洛南县东、西城区建设拆迁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附件:1、洛南县东、西城区建设拆迁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名单2、洛南县东、西城区建设拆迁工作办公室人员名单二OO八年四月十七日洛南县东、西城区建设拆迁工作实施方案为了实施城镇带动战略,加快东、西城区建设步伐,积极稳妥地做好拆迁安置工作,确保东西城区建设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十七大精神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拆迁工作服务城市建设大局的原则,坚持拆迁与妥善安置并举,拆迁与东、西城建设并进,实行政府推动、公司运作的拆迁办法,通过各方共同努力,确保全面完成拆迁工作任务。二、拆迁任务1、东城区东城大道规划控制区内的所有单位、居农户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树木等均在拆迁之列。具体范围是:道路以规划控制红线为准,宽度20m;长度以电力局对面起向北计2500m,与东城大道垂直有7个出口,总长1208米,其中:宽24米的4条,宽12米的2条,宽8米的1条。总计50000平方米范围内的所有建筑物、附属物全部拆除。2、迎宾大道南侧石油公司加油站以东(包括加油站在内)至西石嘴大桥内建筑物、附属物全部拆除。3、西石嘴大桥至财安公司厂区西18米南北路西界范围内县河南北两岸新征收土地上的所有附属物和建筑物。三、拆迁补偿办法总体要求是:统一规划、统一征地、统一开发、集中安置、适度补偿。所有拆迁按项目计划进行,即政府计划立项,城建规划批复,土地异地置换,组建拆迁公司拆迁的办法进行。(一)所有拆迁户(居民个人住宅)就地拆除红线区域内所属房屋及附属物,拆除后土地统一交国家建设,退出红线后原基进深不足5米的由政府安排建设,超过5米的由拆迁户自行按规划建设。(二)拆迁户应出具房屋所有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和个人身份证,并如实填写房屋拆迁安置登记表和拆迁安置补偿申请表。凡相关证件齐全、符合条件的住户,拆迁公司对其进行相应的安置和经济补偿。非法建筑不予补偿、不予安置,并无条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安置采用集中安置的办法进行。(三)补偿标准1、房屋:依据拆迁房屋现状及质量分类评估进行。砖混结构每平方米补偿450元,砖木结构每平方米补偿380元,土木结构每平方米补偿360元,简易砖房(1.2墙)每平方米补偿260元。2、附属物:①围墙:砖围墙每延米补偿120元,土围墙每延米补偿60元;②楼门:砖混结构的每个补偿1200元,土木结构的每个补偿600元;③所有厕所不论大小、好坏,统一补偿600元;④树木:胸径10cm以上的给予补偿,10cm以下的不予补偿,用材树木每棵补偿50元,经济树木每棵补偿200元;⑤鱼池:每立方米补偿60元;⑥永久性温棚:每个补偿3万元,大弓棚:每平方米15元;⑦机井:每个3000元,小井:每个1000元。耕地面积按区片土地评估价标准每亩补偿5.8万元,非耕地每亩补偿2.9万元。宅基以外的公共道路面积不予补偿,用新村道路置换。(四)所有拆迁户安置庄基面积依据国土资源局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上的面积为准;房屋及附属物补偿依据房管部门核发的房屋所有权登记证书上建筑面积为准,附属物依据调查核定表上的数据为准。(五)鉴于拆迁户在拆迁过程中,新宅建设需要时间,政府按每户租房两间,每间房租72元/月的标准,从拆迁之日起,一年建房期限的办法付给拆迁过渡费,即付每户1728元的建设期租房费。(六)拆迁安置地:分三片安置,东城区最北边的刘涧七组,应拆除的7户群众安置在该组权属土地范围内。面粉厂、酒厂、纸厂周围的居农户共计16户,加上未修建的3户,共计19户,在刘涧社区内征用土地,建立安置小区,以上二处共需安置土地约10亩。西城区的拆迁户安置在南沟村川口东路西侧,新村由城建部门统一规划、统一立面设计,按新农村标准建设。在拆迁过程中,拆迁协议达成后,率先拆迁的给予奖励拆迁补偿总额的20%,在规定时间内拆迁的,将按照拆迁补偿价格总数的10%给予奖励,超期拆迁的每延长1天按补偿款总数的1%罚款,逾期10天未自行拆迁的,将依法强行拆迁。在拆迁过程中,拆迁户应注意安全,出现不安全事故的,一切责任自负。各户拆迁完成后,方可兑现拆迁补偿费。(七)属单位的房屋、附属物、土地一律不予补偿、不予安置,并无条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迁,拆除后土地交由政府建设。(八)东、西城建设内所有供电、供水、电信、广电网络、移动、联通等管网设施需拆迁的,由业主单位无条件予以拆迁,政府不予补偿。四、组织机构所有拆迁工作由拆迁公司实施,县政府成立东城大道拆迁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城关镇镇长、城建局局长、国土局局长、政府办主任担任,成员由信访局、监察局、财政局、公安局、经贸局、广电局、统征办等单位组成,拆迁协调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指导、协调拆迁公司的拆迁工作,确保如期顺利进行。拆迁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城关镇镇长兼任,城建局副局长、城关镇副镇长、统征办主任、拆迁公司经理担任副主任,办公室负责指导拆迁公司的拆迁安置、征地、协调等具体工作。拆迁公司人员不足的由城建局、国土局、城关镇等单位抽调。办公室的所有人员与原单位脱离工作,专事拆迁工作。五、时间安排由于东、西城建设项目时间紧,任务重,建设、安置用地的征地随同拆迁工作一并进行,国土局负责用地手续的报批,以保证建设、安置用地的合法性,整个拆迁工作计划从2008年4月15日开始,分四个阶段至7月20日结束,具体安排是:(一)宣传动员摸底阶段:从4月15日开始至5月15日,共30天时间,组建拆迁工作队伍,培训骨干人员,印发通告,电视宣传,工作人员进村入户开展宣传动员并入户造册、摸底、登记填表。(二)拆迁协议阶段:从5月1日开始至5月26日,共10时间,在摸底、造册、填表的基础上按拆迁标准签定协议书,同时进行安置用地的征地和新村规划工作。(三)拆迁安置阶段:从5月27日开始至7月10日,用45天时间,集中开展拆迁户的搬迁和房屋及附属物拆迁清理工作,在拆迁的同时划拨安置庄基,规划设计大道建设方案,兑现拆迁补偿的各种费用,完善拆迁善后工作等。(四)遗留问题处理阶段:从7月11日开始至7月20日,用10天时间做好拆迁户安置庄基、办理土地使用证及新村规划建设的指导工作,同时整理好拆迁档案。六、财务管理拆迁工作开始后,县财政应先划拨200万元,作为启动资金,拆迁办公室抽调专人负责财务管理工作,在会计中心设立专用户,由办公室主任负责每一项支出,专款专用。遗留问题处理完后,拆迁协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同时解散。在拆迁的过程中,各级各部门要通力协作,全方位做好本职工作,严格掌握政策,用好政策,严肃干部纪律和群众纪律,一切服从领导,服从大局,稳妥地干好每一阶段的工作,确保拆迁工作任务如期顺利完成。洛南县东、西城区建设拆迁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长:李丹峰县政府副县长副组长:李学让城关镇镇长王水谋县城建局局长李学文县国土局局长孟晓秦县政府办主任成员:张岳峰县财政局局长陈金明县水保局局长屈生慧县经贸局局长李进军县广电局局长冀亚锋县信访局局长石洛军县监察局副局长苏银育县公安局副局长吴志斌县电力局局长吴良哲县电信局局长闫水堂县统征办主任唐芳城关镇副镇长杨锋城关镇副镇长许鹏移动公司经理毛繁联通公司经理席德胜县自来水公司总经理洛南县东、西城区建设拆迁工作办公室人员名单主任:李学让城关镇镇长副主任:杨锋城关镇副镇长(负责东城区)唐芳城关镇副镇长(负责西城区)汪亚鹏县城建局副局长闫水堂县统征办主任李永生县房屋拆迁公司经理办公室下设二个工作队一、征地规划工作队队长:闫水堂县统征办主任成员:县统一征地办公室人员若干人,城关镇干部张景生、姚院生,刘涧社区支书杨福民,城建局规划所2人。主要职责:1、征用道路及安置用地;2、规划新村建设;3、划拨庄基。二、拆迁安置工作队队长:杨锋城关镇副镇长副队长:张景生姚院生成员:城关镇3人、城建局3人、公安局、监察局、信访局、财政局各2人。主要职责:1、动员、宣传拆迁政策;2、入户摸底、造册、填表并签定拆迁协议;3、负责拆迁;4、兑现安置费;5、处理信访案件;6、解决遗留问题;7、移交拆迁档案。
本文标题:洛南县东、西城区建设拆迁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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