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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养殖生物安全管理办法为应对外部疾病流行带来的挑战,尽最大限度保护合作户与公司的利益,结合目前集团生猪板块的生物安全现状,特制定本办法,对落实相关工作作如下要求。一、人员消毒通道(一)严禁使用烧碱(可用复合酚、戊二醛)。(二)消毒水每周至少更换两次,需添加消毒药至有效浓度,消毒水液面高度不低于3cm。(三)保证人员消毒通道的合理性(人员进出只能踏过消毒池,无法走消毒池两边台阶及砖头)。(四)保证气雾消毒设施的正常使用,确保人员消毒时间不少于2分钟。二、洗手消毒(一)消毒药水:应使用季胺盐类消毒药(如新洁尔灭、百毒杀),严禁使用强刺激性消毒药(如烧碱、酚类)。(二)在猪场第一道大门入口处、进入生产区的人员消毒通道旁增加两处洗手消毒点,包含脸盆架、洗手盆与擦手毛巾。洗手盆放置的位置高度适中,内置消毒水。(三)洗手消毒要求:清洗整个手掌至腕关节以上;消毒水每日更换并记录。三、汽车消毒(一)汽车消毒池内消毒水液面高度不低于10cm;消毒液每日添加,每周至少更换两次消毒水。(二)进入消毒池、消毒通道前,由专人对汽车轮胎、底部进行彻底冲洗消毒(无泥块等),消毒池内可用烧碱、酚消毒液,冲洗消毒可用季铵盐等阳离子表面活性剂。(三)须保证汽车消毒通道的气雾消毒设施正常使用。(四)转运猪只时,须对外来的运猪车体、车厢进行彻底消毒(可用过氧乙酸、季胺盐类)、干燥后,才能上猪。卖猪完毕后,须在原地用消毒水对人员(鞋子、手)及物品进行消毒,且必须洗澡、更衣后才能进入猪舍。上车的猪只严禁返回圈舍进行饲养。具体消毒操作请见消毒程序。四、生物安全劳保服、劳保鞋等着装要求进入猪场内相关区域的人员需按《猪业板块生物安全劳保服与劳保鞋的穿配要求》要求进行着装。五、生物安全记录要求猪场需填写的生物安全记录表包括:《人员进出记录表》、《车辆进出记录表》、《消毒液更换记录表》,以上报表由合作户负责记录、保管,要求如下。(一)人员进出记录表:包括进出人员姓名,进出时间,进入事由,7天内是否进入猪场、屠宰场、集市等。(二)车辆进出记录表:包括车牌号、司机姓名、进出时间、进入事由、7天内是否进入猪场、屠宰场、集市等。(三)消毒液更换记录表:包括消毒水的更换、加药记录、消毒液名称、操作人员、操作时间等。(四)其他:公司督查人员进入猪场需严格执行上述程序,洗澡、更衣后才能进入生产区。六、抽查要求上述生物防疫工作责任人为合作户,总部猪业生产技术部及下属公司将组织人员对上述要求进行不定期抽查,抽查结果需附加照片及文字说明,由抽查人员、合作户签字确认,对于抽查结果集团进行通报公告。七、处罚措施若违反以上生物安全规定,公司人员将按职位高低进行处罚:普通员工及外来人员500元/次,经理助理级、副经理级、经理级人员2000元/次,总经理助理级、副总经理级人员5000元/次,总经理级及以上人员10000元/次;合作户违反的按照5000元/次处罚。若由总部养殖生产执法大队发现违反以上生物安全行为,将按以上罚款金额加倍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对其处以降职、开除、取消合作资格处理。八、其他本办法自即日起执行,各合作户须按照本办法要求严格执行,如有违反,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本文标题:生猪养殖生物安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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