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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启通大厦抗震支架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文件采购编号:DXZB-2017-089招标人:象山县城市新中心区开发有限公司采购代理: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一七年十月1目录第一部分采购公告···························2第二部分投标资料表··························4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7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及标准························18第五部分采购内容及规范························21第六部分技术要求···························21第七部分合同主要条款·························31第八部分格式与表格··························342第一部分采购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象山县城市新中心区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象山启通大厦抗震支架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编号:DXZB-2017-089)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1、采购项目的内容:序号采购内容数量主要技术规格1抗震支架1批详见采购文件“第五部分及第六部分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2、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第二十一条、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独立法人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抗震支吊架等内容;(2)投标单位为抗震支架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必须提供抗震支架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3)投标人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投标单位须为一般纳税人;(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3、采购文件获取:(1)购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2017年10月18日至2017年10月24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市姚隘路796号5楼504室)报名。(2)报名时须提供: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②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③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4如为代理商必须提供抗震支架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提供的以上证明文件需在有效期内,过期的文件无效。4、采购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份,如需邮购,请另付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请勿个人或支付宝汇款),招标文件售后不退。5、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11月10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6、所有投标文件都应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递交至开标地点。没有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人不能参加投标。不接受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接受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37、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RMB30000元)。投标保证金形式:同城支票、华东三省一市汇票、电汇形式。转帐支票出票人、汇票申请人、电汇汇款人等均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1月8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前完成递交。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账号:82410120105018028开户银行名称:宁波银行繁景支行收款人: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8、重要提示:(1)特别提醒:各投标人须按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征集“宁波政府采购网”注册制造商的公告》的要求完成在宁波政府采购网()的注册。(2)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竞标人。9、联系方式:采购人:象山县城市新中心区开发有限公司联系人:张益敏代理机构: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任倩联系电话:278315784第二部分投标资料表条款号条款内容说明部分1采购人:象山县城市新中心区开发有限公司联系人:张益敏代理机构: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任倩联系电话:278315782经批准的本次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资信条款资料部分★31、本次采购对合格的投标人的专门规定与审查方法: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独立法人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抗震支吊架等内容;(2)投标单位为抗震支架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必须提供抗震支架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3)投标人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投标单位须为一般纳税人;(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2、资格审查:资格后审★4(1)付款条件与方法: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0%;全部货物进场经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50%;经业主及相关部门验收通过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5%;合同总价的5%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无质量与售后服务问题情况下支付。(2)履约保证金:中标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供合同总价的10%履约保证金。其形式为:银行保函、县政府认可的专业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保单,保函形式出具的履约担保须经发包人确认。(3))质保期:货到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24个月,由于质量、材料、工艺、制造等问题而对本项目造成任何影响的,由中标人负责。★51)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5条款号条款内容2)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天内交货、安装并通过验收。投标书的编制和递交部分6按采购文件《投标人须知》的8.1、8.2条款规定;★7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应包括项目所需货物的设计费、制作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利润、企业管理费、购买及制作标书费、现场技术指导费、税费、总包配合费(中标价的1.5%)、采购代理服务费及其它一切费用。投标人应根据上述因素自行考虑含入投标总价。2)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人民币1702104元整,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8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日历天;★9(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RMB30000元)。(2)投标保证金形式:同城支票、华东三省一市汇票、电汇形式。转帐支票出票人、汇票申请人、电汇汇款人等均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1月8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前完成递交。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账号:82410120105018028开户银行名称:宁波银行繁景支行收款人: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个工作日内,已中标的投标人向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服务合同及缴纳了中标服务费后,退还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10投标文件装订特殊要求:报价部分(标)独立装订并密封,资信技术部分(标)独立装订并密封。★11投标文件份数:资信技术部分(标):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报价部分(标):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投标人必须将报价部分(标)(含正本、副本)装袋按要求密封做好标记,将资信技术部分(标)(含正本、副本)装袋按要求密封做好标记,不符合规定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12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0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13开标时间:2017年11月10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14开标顺序:先开资信技术部分(标),在资信技术部分(标)评审结束后,公开宣布资信技术评分分数,接着开启报价部分(标)并当场唱标。15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采购内容变更的规定、中标人的投标响应、中标人的投标承诺、6条款号条款内容中标通知书确定的数量和金额签订合同。/其他:采购公告与中标公告发布网站:(宁波市政府采购网)招标服务费部分161.本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的招标费率标准,按照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总金额向中标人收取招标服务费。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本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服务费。3.中标人如未按以上1条和2条规定办理,本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从其投标保证金中收取,并对不足部分进行追索。本表内打有“★”的条款系实质性条款,任何偏离将导致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7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A说明1、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前,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的响应,则投标有可能被作无效投标处理,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B投标人2、合格的投标人和投标货物2.1对投标人资格的基本要求(1)具有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货物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中国境内企业,不含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港、澳、台或外国独资、中外(含港、澳、台)合资或合作企业。(2)投标人与采购人应无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关联,包括接受采购人的委托为本次采购的货物承担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咨询业务的公司(设计院)或其附属机构。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之前的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纪录,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无欺诈、无弄虚作假和腐败行为。2.2本项目对投标人资格的专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资料表。2.3合格的投标货物应该是:在中国境内生产的或者在境外生产已在中国海关完税的并可合法销售的进口货物。若投标货物属于国家实行生产、经营许可证制度或生产注册证制度的,则应具备相应有效的证书。3、投标人代表若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企业或组织,投标人代表必须为该企业或组织的人员。4、投标费用不论招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C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的构成招标文件含有以下部分,文本条款装订成册。内容如下:第一部分采购公告第二部分投标资料表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及标准8第五部分采购内容第六部分技术要求第七部分合同主要条款第八部分格式与表格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和要求,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和资料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6、质疑与投诉6.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潜在投标人的书面质疑或澄清要求均应加盖单位公章,署明日期。投标人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招标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投标人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6.2对于受理的质疑,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或其他适当方式进行答疑,必要时将书面答复发送所有取得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若招标代理机构所作的答疑不引起招标文件相应条款的实质性改变,则不应视作对招标文件的修正或更正。6.3招标代理机构发送的答疑文件是招标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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