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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北方民族园餐饮园区管理规定为实现中国北方民族园旅游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为游客创造一个洁净、舒适、温馨的旅游氛围,现针对景区内的餐饮园区作如下要求:一、未经景区管理处许可,不得在本园区内搭建任何建筑(包括临时性建筑)。二、每天早6点前将垃圾封闭打包放在本园区门前,由景区保洁员负责回收。各餐饮区及周边的卫生自行负责,就餐产生的垃圾(如一次行筷子、餐巾纸等)要及时进行清理,不得随意挖坑就地掩埋,卫生标准要符合景区管理处的要求。三、餐后产生的泔水可送周边村民养殖户,其它液体垃圾自行倒入污水储存罐。四、餐饮区附近的物品要摆放整齐,不得随意丢放,确保本园区的整洁。五、运送材料车要凭车辆通行证进出,不得在景区内随意行驶,不得在本园区门前长时间滞留,货物装卸后要立即将车辆驶出景区或停放在北停车场。六、不得为自己的利益而破坏其它园区的设施,一经发现根据《景区管理规定》进行处罚。七、承包期内若转包给他人,要及时到景区管理处进行备案,以便管理。八、景区管理处定期召开的景区管理工作会议,各园区餐饮园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会。中国北方民族园管理处二O一O年七月二十九日
本文标题:景区餐饮管理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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