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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建安表22)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保证资料第1页共3页安全技术交底记录施工企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No:工程名称XXXXX工程工种交底部位项目施工总体安全交底交底时间交底内容:1、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掌握本工种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2、汽车司机必须取得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驾驶证后方可上岗。3、沟槽边、作业点、道路口必须设明显安全标志,夜间必须设红色警示灯。4、新工人或转岗工人必须经入场或转岗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实习期间必须在有经验的工人带领下进行作业。5、作业前必须检查工具、设备、现场环境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6、严禁在高压线下堆土、堆料、支搭临时设施和进行机械吊装作业。7、非机械操作工和非电工严禁进行需专业人员操作的机械、电气作业。8、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取得主管单位颁发的资质证后方可持证上岗。9、作业前必须听取安全技术交底,掌握交底内容。作业中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没有安全技术交底严禁作业。10、作业时必须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严禁赤脚,严禁穿拖鞋。11、大雨、大雪、大雾及风力六级(含)以上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露天的起重、打桩、高处等作业。12、作业时应保持作业道路通畅、作业环境整洁。13、临边作业时必须在作业区采取防坠落的措施。施工现场的井、洞、坑、池必须有防护栏或防护篦等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14、施工过程中必须保护现场管线、杆线、人防、消防设施和文物。15、作业中出现危险征兆时,作业人员应暂停作业,撤至安全区域,并立即向上级报告。未经施工技术管理人员批准,严禁恢复作业。紧急处理时,必须在施工技术管理人员的指挥下进行作业。16、雨期或春融季节深槽(坑)作业时,必须经常检查槽(坑)壁的稳定状况,确认(津建安表22)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保证资料第2页共3页安全。17、下沟槽(坑)作业前必须检查槽(坑)壁的稳定状况和环境,确认安全。上下沟槽(坑)必须走马道或安全梯,通过沟槽必须走便桥。严禁在沟槽(坑)内休息。18、对电动机械设备应采取防雨、防潮措施。19、高处作业时,上下必须走马道(坡道)或安全梯。20、高处作业、尘毒作业人员应定期参加体检。患有禁忌症者不得从事作业。21、严禁从高处向下方抛扔或者从低处向高处投掷物料、工具。22、严禁擅自拆改、移动安全防护设施。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技术管理人员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23、脚手架未经验收合格前严禁上架子作业。24、夜间作业场所必须配备足够的照明设施。25、作业时必须遵守劳动纪律,精神集中,不得打闹。严禁酒后作业。26、作业中发生事故,必须及时抢救伤员,迅速报告上级,保护事故现场,并采取措施控制事故。如抢救工作可能造成事故扩大或人员伤亡时,必须在施工技术管理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抢救。27、要办理各种管线移交手续。凡是开挖施工,专职安全员必须在现场进行安全监督。28、基坑深度大于或者等于5米施工必须经过专家论证通过方准许开挖施工。29、现场施工必须满足的规范标准如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文明施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JGJ/T188-2009《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施工用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6-2008《施工机具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2008《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模板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09(津建安表22)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保证资料第3页共3页《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起重吊装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2010《塔式起重机混凝土基础工程技术规程》JGJ/T187-2009《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GB50656—2011《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10交底人:日期:接受交底人:日期:安全员日期:(津建安表22)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保证资料第1页共3页安全技术交底记录施工企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No:工程名称XXXXX工程工种现场管理人员、机械操作工交底部位水泥稳定碎石层施工交底时间交底内容:1.一般要求1.现场调转推土机、平地机、压路机、摊铺机等机械时,应设专人指挥;在通道内施工时结构物应有足够的净高应满足机械通行要求;遇电力架空线时应符合施工用电安全技术具体要求;地面无障碍物。2.使用手推车应符合下列要求:(1)运输杆件材料时,应捆绑牢固。(2)装土等散状材料时,车应设挡板,运输中不得遗洒。(3)在坡道上运输应缓慢行驶,控制速度,下坡前方不得有人。(4)卸土等散状材料时,应待车辆挡板打开后,方可扬把卸料,严禁撒把。(5)路堑、沟槽边卸料时,距堑、槽边缘不得小于1m,车轮应挡掩牢固,槽下方不得有人。3.材料拌和施工安全要求(1)在城区、居民区企业、事业等单位及其附近施工,不得在现场拌和石灰土、水泥土、石灰粉煤灰等类混合料。(2)石灰土类结构道路,现场需使用石灰时,对石灰的选择、堆放、消解应符合下列要求:i需消解的生石灰应堆放于远离居民区、庄稼和易燃物的空旷场地,周围应设护栏,不得堆放在道路上。ii作业人员应按规定佩戴劳动保护用品。iii施工中应采取环保、文明施工措施。4.作业中,应由作业组长统一指挥,作业人员应协调一致。5.拌和作业应在较坚硬的场地上进行;作业人员之间应保持1m以上的安全距离。6.摊铺、拌和石灰、水泥应轻拌、轻翻,严禁扬撒。7.摊铺与碾压施工安全要求(1)施工现场卸料应由专人指挥;卸料时,作业人员应位于安全地区;基层施工中,各种现状地下管线的检查井(室)应随各结构层相应升高或降低,严禁掩埋。(津建安表22)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保证资料第2页共3页(2)人工摊铺基层材料应由作业组长统一指挥,协调摊铺人员和运料车辆与碾压机械操作工的相互配合关系;作业人员应相互协调,保持安全作业。(3)机械摊铺与碾压基层结构应符合下列要求:1)作业中,应设专人指挥机械,协调各机械操作工、筑路工之间的相互配合关系,保持安全作业。2)作业中,机械指挥人员应随时观察作业环境,使机械避开人员和障碍物,当人员妨碍机械作业时,必须及时疏导人员离开并撤至安全地方;机械运转时,严禁人员上下机械,严禁人员触摸机械的传动机构。3)作业后,机械应停放在平坦、坚实的场地,不得停置于临边、低洼、坡度较大处。停放后必须熄火、制动。4)使用推土机、平地机、压路机等在道路、公路上行驶时,应遵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道路上行驶时,应遵守现场限速等交通标识的管理规定。机械操作安全要求: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2.严禁穿拖鞋、高跟鞋、赤脚或赤膊进入施工现场。3.未经安全教育培训不得上岗,非操作人员严禁进入危险区域,特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4.机械设备、机具的使用,必须做到“定人、定机”制度;未经有关人员同意,非操作人员不得使用。5.各种机械设备,必须有漏电保护装置和可靠保护接零方可启动使用。6.严禁酒后上岗。7.作业前应对相关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8.作业前应依照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检查施工现场,查明地上、地下管线和构筑物的状况。作业范围内不得出现不明电力线、通信电缆、瓦斯管道等。9.机械设备在沟槽附近行驶时应低速,作业中必须避开管线和构筑物,并与沟槽边保持不小于1.5米的安全距离。10.配合机械清底、平地、修坡等人员,必须在机械回转半径以外作业。如必须在回转半径内作业时,应停止机械回转并制动好后方可开始。机上、机下人员应随时取得密切联系。11.作业中遇到下列情况,应立即停止操作:1)填挖区土体不稳定,有坍塌可能。2)发生暴雨、雷电、水位暴涨。3)施工标记及防护设施被损坏。(津建安表22)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保证资料第3页共3页4)出现其他不能保证作业和运行安全的情况。5)机械在场外公路上行驶时必须遵守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6)自行式机械作业前,必须进行检查,制动、转向、信号及安全装置应齐全有效。7)坡道停机时,不得横向停放。纵向停放时,必须挡掩,并将工作装置落地辅助制动,确认制动可靠后,操作人员方可离开。雨季施工时,机械作业完毕应停放在较高的建设地面上。12.机械运转时,不得进行任何牢固、保养、润滑、检查等作业。13.机械作业时,人员不得上下机械。14.严禁无证驾驶、严禁酒后驾车;上公路要严格遵守交通安全规则。15.运输车辆要开动时,检查四周的安全情况,开车前鸣喇叭。16.不准人料混装,即车厢不准载人。17.车子后面有一个盲区,所以倒车时要十分小心。18.投入施工运输的车辆必须保持各项性能良好,不符合要求的车辆不得投入使用。19.严禁超载,也不得偏载。装载高度超过车厢栏板时,行驶中不应猛力加速,以防装载物沿途溅落。20.向坑洼或填方边坡外卸料时,必须与坑边缘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防止边坡坍塌。在危险地段卸料时,应有专人指挥。21.用装载机等机械装料时,汽车就位后应拉紧手刹车,关好车门,若汽车驾驶顶部无防护板,驾驶室内不得有人。22.夜间作业地区,保持良好的照明,装卸应有专人指挥,空重车应分道行驶,按先后次序在指定地点装卸,不得抢装抢卸。23.如必须在坡上停车,应在前后轮胎放置楔形防溜车装置。24.车辆在行驶过程中遇到故障停车时,应打开应急灯,并在车辆前后放置警示牌。交底人:日期:接受交底人:日期:安全员日期:(津建安表22)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保证资料第1页共3页安全技术交底记录施工企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No:工程名称XXXXX工程工种机械操作工、杂工交底部位U形槽土方开挖时间交底内容:1.U形槽开挖属于深基坑施工,开挖前开挖方案需经过专家论证,通过后方可开挖,开挖时严格按开挖方案确定的顺序进行。2.深基坑开挖前,认真进行基坑支撑、纵坡稳定性检算,并根据计算结果采取有效的措施。在方案报监理批准后,严格按批准的方案实施。开挖后在四周搭设围栏,做好临边防护。在基坑开挖过程中,加强对基坑量测和对周围建筑物的监测工作,根据量测和监测反馈的信息,及时修正施工开挖、支护参数,确保基坑稳定。3.按设计要求在基坑内外作好降水准备工作,在基坑四周设置排水沟,及时排水。4.基坑开挖后四周用钢管设置1.2m高防护栏进行围护,安装围护网,并涂刷醒目标记确保夜间施工安全。5.围护结构必须封闭合拢后才能开挖,开挖过程中应注意土壁的变动情况,如有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止开挖,及时上报,并采取加固措施。6.开挖过程中按设计要求周期性对桩位及埋设的水准点进行观测、量测,及时掌握桩的位移和基坑沉降,确保基坑开挖安全稳定。7.经常巡视检查土壁的稳定情况,发现有异常情况要立即处理。8.由于基坑开挖后,底部不可避免会有少量积水,因此特别注意用电安全,经常检查各种用电设施、漏电保护器及电缆线的完好性,发现漏洞及时改正。9.进入施工现场人员一律戴安全帽,并接受入场教育。10.对施工人员加强安全施工的教育,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专业安全检查。11.基坑作业由有资质的专业人员施工,对加工机械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进行交底,并由机械技师对所有机械性能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12.土方开挖时,要按标准放坡,本工程采用自然放坡与江湾柱作支护的结合形式护坡,保证基坑的稳定性,基坑周边必须设置防护栏杆,上下基坑搭设临时马道。(津建安表22)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保证资料第2页共3页13.土方开挖时挖掘机开挖,避免挖土机械碰撞土壁和桩身。14.要注意基坑支护结构内的水平位移及地面沉降监测,其控制范围为水平位移和地面沉降量均不得大于设计值,若出现值过大超过预警值,及时上报进
本文标题:市政项目施工全套安全技术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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