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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帮团-尤晨常识判断内部讲义2016年大联考常识预测讲义帮帮团-尤晨常识判断内部讲义第一部分:法律知识冲刺考点一法的渊源法的渊源理论通常把法的渊源分为正式意义上的和非正式意义上的两种。正式意义上的法的渊源,主要指以规范性法文件形式表现出来的成文法,如立法机关或立法主体制定的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条约等。非正式意义上的法的渊源,主要指具有法的意义的观念和其他有关准则,如正义和公平等观念,政策、道德和习惯等准则,还有权威性法学著作等。渊源要点宪法(1)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2)在法律效力上,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①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普通法律是由宪法派生的。②任何普通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精神相违背。③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宪法在制定和修改程序上,比普通法律严格。A、修改宪法的提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或1/5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B、修改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C、宪法修正案的通过:全国人大全体代表的2/3以上多数通过。法律1.制定主体2.绝对保留的事项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新增:立法法(2015年3月15日)新增: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另:1.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征用并给与补偿。2.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与征用帮帮团-尤晨常识判断内部讲义法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部委规章地方性规章演练:1.2015年3月31日,福建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福建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该条例属于:A.法律B.行政法规C.地方性法规D.地方性规章2.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下列不属于法律规定范围的是()A.基本刑罚制度B.限制人身自由C.基本税收制度D.基本经济制度冲刺考点二依法治国(一)背景:十八届四中全会主题则落脚于依法治国,以此作为全会主题,在中国共产党党史上尚属首次。一般一中二中定人事,三中搞经济,四中抓党建和落实,这次四中全会抓法治。从新一届中央上任以来掀开的反腐大幕,层层推进,至周永康被查,破除“刑不上常委”的潜规则而达到高潮。因而,顺势强化全党的依法治国理念,也是顺理成章。同时,针对十八大以来最高领导人的强势作风,外界也有不少传言,这次就是向外界郑重宣言,法律是中国政治生活的准绳,任何人不得逾越,包括最高领导层。帮帮团-尤晨常识判断内部讲义(二)依法治国历程1.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它的公报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极大的权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2.1997年9月召开的中共十五大提出的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3.1999年3月,在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又写入了宪法,成为一项不可动摇的宪法原则。5.党的十七大、十八大均重点强调依法治国的重要性。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指出,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确立为推进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对“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了重要部署,还首次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写入报告,提出“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练习1.下列关于依法治国说法错误的是:()A.依法治国,即用法治作为国家治理的基本方式B.依法治国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C.依法治国是长治久安的根本保证D.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2.下列不属于法治方式的是:()A.公民甲利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维护自己的权利B.公民乙放弃检举身边的违法行为C.城管丙依法对小摊小贩查处D.法院丁依法查封某处房产冲刺考点三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平等权政治权利与自由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宪法》第3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帮帮团-尤晨常识判断内部讲义政治自由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等方面的自由。宗教信仰自由权自主、自办、自传的“三自”原则人身自由权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诉愿权诉愿权社会经济与文化的权利(1)劳动权(2)劳动者的休息权《宪法》第4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3)物质帮助权《宪法》第4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受教育权练习1.下列关于公民权利和义务说法不正确的()A.17岁的张某可以行使选举权B.18岁的李某在地震中失去家园,可以申请国家物质帮助。C.17岁的陈某可以写书并出版D.18岁的王某因深爱佛学,放弃读大学而选择公开宣传佛教2.通信自由受法律保护,属于我国公民的()A政治自由权利B人身自由权利C文化教育权利D民主权利冲刺考点四国家机构帮帮团-尤晨常识判断内部讲义(一)中央国家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二)地方国家机构:省市县乡四级机关性质重要职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最高权力机关(1)修改宪法和监督宪法实施。(2)制定和修改国家基本法律。(3)对国家机构组成人员的选举、决定和罢免。1、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3、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4、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5、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4)决定国家的重大事项。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制;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决定战争与和平问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国家最高权力的机关。(1)立法权(2)宪法和法律解释权(3)重大事务决定权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法院院长。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检察院检察长,并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4)决定特赦;(5)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6)决定驻外全权代表的任免;(7)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国家主席独立的国家机关公布法律、发布命令人事任免权。外交权荣典权。授予对国家有功勋的人员以勋章和荣誉称号国务院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国务院会议形式:国务院全体会议和国务院常务会议。全体会议由国务院全体成员组成。常务会议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帮帮团-尤晨常识判断内部讲义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1)立法权。(2)重大事项决定权。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司法机关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上下级是监督关系检察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上下级是领导关系注意:村委会、居民委员会练习:1.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级员临场监督A.公安机关B.同级人民检察院C.上级人民检察院D.上级人民法院2.下列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职权的是()A、修改宪法B、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C、制定和修改民事、刑事等基本法律D、解释宪法和监督宪法的实施3.根据《立法法》的规定,我国法律解释权属于()A、国务院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D、国家主席4.关于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A.两者均为一级基层国家机关B.两者均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C.两者的定位均是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D.两者均可协助上级政府或者政府的派出机关工作冲刺考点五刑法的适用含义:刑法的适用范围,即刑法的效力范围,是指刑法在什么地方、对什么人和在什么时间内具有效力。刑法的适用范围,分为刑法的空间效力与刑法的时间效力。刑法的空间效力帮帮团-尤晨常识判断内部讲义刑法的空间效力,是指刑法对地和人的效力,也就是解决一个国家的刑事管辖权的范围问题。1.刑法的属地管辖我国《刑法》第6条第1款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是指我国国境以内的全部空间区域,具体包括领陆、领水、领空。《刑法》第6条第2款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根据我国承认的《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规定,各国驻外大使馆、领事馆不受驻在国的司法管辖,而受本国的司法管辖。《刑法》第6条第3款规定:“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2.刑法的属人管辖《刑法》第7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第7条第2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3.刑法的保护管辖《刑法》第8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4.刑法的普遍管辖《刑法》第9条规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本法。”冲刺考点六犯罪构成要件犯罪是指违反刑事法律并且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犯罪行为的三个基本特征: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应受刑罚惩罚性。关于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我国刑法学界的通说认为,任何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以下四个共同要件:犯罪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犯罪客体、犯罪的客观方面。一、犯罪主体(自然人与单位)帮帮团-尤晨常识判断内部讲义(一)刑事责任年龄(1)完全无责任年龄:不满14周岁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2)相对责任年龄: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只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8种行为承担刑事责任。(3)完全责任年龄:16周岁以上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并且不适用死刑。已满75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二)刑事责任能力(1)无刑事责任能力指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2)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3)完全刑事责任能力除了无刑事责任能力和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以外,其余都是有刑事责任能力的。①间歇性精神病人,在其精神正常情况下实施犯罪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②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③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练习1.小明在单
本文标题:常识终极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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