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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1青海省湟西一级公路路面工程项目经理部农民工上访应急预案中铁十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二〇一一年三月中铁十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2湟西路面项目预防和处置群体性越级上访应急预案为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我项目突发性、群体性农民工越级上访事件,规范处置行为,提高处置能力,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预防和处置各种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引发的群体性越级上访事件,遵循“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坚持“教育疏导、防止矛盾激化和扩大”的原则,要及时、果断采取措施,尽快平息事态。力争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消除不良影响,努力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二、职责分工项目部履行下列职责:统一领导、部署排查调处项目部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上访工作;建立和完善项目部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上访事件工作机制;会同各施工队组织指挥重大和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的现场处置工作等。项目部在自身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组织排查、调解项目内可能引发群体性越级上访的矛盾纠纷;搜集、上报情报信息;组织调动应急资源做好群体性越级上访事件的先期处置工作;宣传普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引导农民工以理性方式表达诉求,通过合法途径反映和解决问题。三、监测和预警1、综合办公室要认真执行值班制度和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强化值班制度、落实监测人员,完善监测网络,收集可能造成群体性越级上访事件的信息,采取积极应急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2、发生群体性越级上访事件后,施工队应在事件发生30分钟内,向项目部报告事件主要情况,包括时间、地点、事由、经过、影响范围、动态趋势、已采取的处置措施、现场指挥员的联系方法等,可先口头报告,随后及时提供书面情况报告,并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及时书面续报动态信息。发生群体性堵塞主要交通干道、围堵党政机关、非法占据公共场所等特别重大事件要立即报告;常规静态信息可定期报告;3、办公室值班电话:18709709733(方丽娜)。中铁十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34、项目部值班人员接到发生群体性越级上访事件报告,应立即上报项目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5、各施工队要对监测到的预警信息及时分析、并向项目部报告。同时应及时按照预案做出部署,迅速采取行动,防止事件的发生或进一步扩大。四、现场处置一旦发生群体性越级上访事件,项目部分管领导和有关队伍负责人应在接报后,在最短时间内必须赶到现场,做好控制现场和疏散等基础处置工作。在处置事件现场,项目部领导及有关负责同志要面对面地做农民工的工作,认真听取农民工的意见,准确判断群体性越级上访事件的性质和发展趋势,掌控局面,把握尺度,讲究策略和方法,采取措施,尽快平息事态。对农民工提出的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要当场表明解决问题的态度;无法当场明确表态解决的,要责成相关部门限期研究解决;对确因决策失误或工作不力而侵害农民工利益的,要如实向农民工讲明情况,公开承认失误,尽快予以纠正;对农民工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要讲清道理,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教育工作。现场事态平息后,有关单位对现场处置时向农民工承诺解决的问题,必须尽快解决到位,不得虚假承诺或者久拖不决。要坚决避免违背承诺、失信于民,重新引发群体性越级上访事件的现象发生。对于群体性越级上访事件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人员,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轻微不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可令其具结悔过或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对本项目部内党员和干部违规参与群体越级上访事件需追究党纪和政纪责任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五、保障措施项目部设立湟西路面路面项目部预防和处置群体性越级上访事件领导小组。工会主席:王树伟分会主席:武秀发监督委员、组织委员:刘易斯宣传委员、维权委员:吕天津委员:底基层一队~底基层三作业队队长,基层一、二队队长,面层队队长中铁十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4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项目部信访接待室,办公室主任由方丽娜兼任。负责群体性事件预防和处置的协调工作。本预案具体条款内容由湟西路面项目部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上访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中铁十局二公司湟西一级公路路面工程项目经理部二〇一一年三月
本文标题:农民工上访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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