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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指山市翡翠新区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方案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五指山市翡翠新区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五指山市翡翠新区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方案为了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五指山市城市东扩战略部署,加快翡翠新区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工作,保障征地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海南省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管理办法》、《海南省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海南省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翡翠新区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市委提出“一市三地”指导思想。因地制宜,深入细致,扎实稳妥地做好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征地工作顺利进行,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征地拆迁安置工作坚持“三个”原则,一是以人为本,公平、公开、公正和依法办事,构建和谐社会的原则;二是先征地后拆迁安置的原则;三是不让失地农民生活水平下降的原则和补偿标准统一的原则。二、翡翠新区征地的基本情况(一)翡翠新区规划土地面积1607.8891亩,其中:1、国有土地面积803.3045亩,其中海南省国营通什林场6宗地面积为450.1245亩;海南省农林科技学校2宗地面积为60.4158亩;海南通澳经济投资有限公司1宗地面积为76.6亩;海南宝日实业公司1宗地面积为123亩;海南康尔达医药包装有限公司2宗地面积为46.4083亩;五指山市冲山粮所1宗地面积为3.7901亩;道路用地42.9658亩。2、集体土地面积804.5846亩,其中什慢一、二村3宗地面积为604.109亩;市一队2宗地面积为94.9753亩;市二队2宗地面积为40.55亩;牙畜村委会2宗地面积为64.9526亩。(二)迁移户数及人口:翡翠新区征地涉及4个村民小组(什慢一、二村、市一、二队)、1所学校、1个林场场部、1间粮所仓库,其中有3个村庄(什慢一、二村、市二队)需要整体迁移,迁移户数为114户,人口410人。据调查统计,征地涉及4个村民小组现有151户,535人,其中16岁以下113人,16-25岁98人,26-(男59岁、女54岁)268人,男60岁、女55岁以上56人(其中男60岁以上27人,女55岁以上29人)。(三)拆迁房屋:拟拆迁房屋约161间,建筑面积10723.22平方米(不包括海南省农林科技学校、市一队),其中砖混结构(或砖木结构)房99间,建筑面积7740.27平方米;简易房62间,建筑面积2214.16平方米;通什林场办公室1栋768.79平方米。三、征地补偿原则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2、征地补偿严格按照专户存储、专帐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3、完善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管理体系,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四、征地补偿标准1、征用土地范围内集体土地征用补偿按照《海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五指山市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执行。2、征用土地范围内青苗、建筑物、构筑物、坟墓的补偿标准按照《海南省征地青苗及附着物补偿标准》、《五指山市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暂行办法》执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征地补偿有争议的,应当自知道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实施之日起60日内,向市人民政府申请协调。市人民政府自收到协调申请之日起45日内协调完毕。协调不成的,市人民政府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裁决的途径和期限。申请人自收到市人民政府书面告知之日起60日内或者自协调期界满之日起60日内,可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必须服从建设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搬迁腾地,不得阻挠。五、征地补偿费用分配与使用管理(一)集体土地补偿费的分配与使用管理。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自治组织没有条件调整数量与质量相当的土地给被征地农民继续承包经营的,土地征地补偿费应当按不少于70%的比例支付给被征地农民,留成给集体经济组织(包含村委会和村经济合作社)的土地征地补偿费,应用于发展二、三产业、农村公共设施建设和缴纳养老保险,其中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分别承担20%、30%的养老保险费从村集体和个人征地补偿费中扣除。严禁将集体土地征地补偿费出借、私分以及挪用于与发展生产、集体公益事业无关的非生产性开支。2、翡翠新区所有的各类树木及地上附着物,在清点、登记、户主签名认可后,张榜公布,时间五天,接受监督。如有异议,重新核实。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款的支付在数量核实完善手续后一个月内全部付清。农民领到补偿款后,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归政府所有,由政府按规划建设需要进行处理。3、村集体留成的土地征地补偿费,统一由村集体成立理财小组进行管理,按村公积公益金使用的程序,经过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村民代表会议2/3以上的代表同意,张榜公布,并报冲山镇人民政府备案。(二)拆迁房屋及地面附着物补偿。1、补偿标准:拆迁补偿实行估价补偿,即翡翠新区的各类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按实际拆迁的面积和数量,由评估机构参照五指山市政府制定的补偿标准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估价,以货币方式进行补偿。具体各类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补偿标准按《五指山市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暂行办法》执行。2、补偿费的支付:房屋及地面附着物的补偿款,在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后一个月内付清。各户主收到补偿款后十五天内全部搬迁,逾期不搬迁的,视为无主物处理。坟墓则迁至政府指定的地点安葬,逾期不迁移的,视为无主坟处理。(三)、搬迁的家禽、家畜和牲口,不作补偿,由搬迁户自行处理。(四)翡翠新区征地范围内自市政府发布公告之日后,抢种的青苗、抢建的建筑物和擅自增加的生产设备等一律不作补偿。六、安置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同意将翡翠新区被征地单位什慢一、二村、市一、二村安置对象中的农业人口按自愿原则,同意转为城镇户口,享受城镇户口人员的待遇。不同意转为城镇户口,仍保留农业户口。翡翠新区项目区的征地拆迁安置具有几个特点:一是土地整体征收征用,什慢一、二村、市二队整体搬迁,征地后造成四个村庄的农民全部失地;二是被征地的农民长期从事农业生产,重新创业还有一定的困难;三是我市经济相对落后,乡镇企业欠发展,给失地农民的就业机会不多,失地农民重新适应新环境,寻找新职业仍需要一段过渡期。为此,在翡翠新区项目区失地农民问题上,政府将从三个方面解决失地农民今后的生产生活问题:一是留一定量的铺面给村集体,解决农民就业;二是解决每户一人就业;三是从社会保障、医疗保险、困难救助等方面。1、安置对象:(1)户籍在翡翠新区被征地单位的农业人口;(2)翡翠新区被征地经济组织成员中户口未登记的人员;(3)户籍原在被征地单位,但户口已迁出本单位的现役军人、在校大中专院校学生、未被国家安排就业的退伍军人和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各类安置对象的户籍由公安部门认定。人口统计时点:2010年9月1日零时。以该时点统计的人口数为准。2、安置对象的确认程序:(1)由被征地单位根据本单位第二轮土地承包情况确定具体安置人员对象名单,经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村民代表会议2/3以上的代表同意;(2)由冲山镇人民政府分别对各单位申报的对象进行审核;(3)由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组将审核结果张榜公布,接受监督,公布时间为五天;(4)由市征地拆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对安置对象进行确认,并发给征地安置人员证书。(一)安置区选址和公共设施建设安置区选址在翡翠大道西面南北两侧。四个村集体共151户农户,按每户30平方米共安排4530平方米铺面(其中,什慢一村51户口,共1530平方米;什慢二村44户,共1320平方米;市一队37户,共1110平方米;市二队27户,共570平方米),由各村集体统筹管理;留38.64亩用于安置什慢一、二村及市二队114户住房建设。安置区基础设施、绿地及公共设施由政府统一规划建设。(二)房屋拆迁安置实施房屋拆迁前,拆迁房屋的单位应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并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方可实施拆迁。1、住房安置方式:采取货币安置或政府统建安置房两种方式,两种方式均发放住房安置费。住房安置费的发放标准按人均享受30平方米住房,每平方米住房补贴1500元计,则住房安置费标准为每人45000元。被拆迁户可自愿选择其中一种安置方式。(1)货币安置。被拆迁人提出自行解决住宅的,经拆迁人同意,按人头发给住房安置款,政府不再安排建房用地;(2)在安置区内,政府统一规划、建设连排式楼房进行安置。具体作法是:以户为单位建安置房,原则一户一套。户型分别为60平方米、90平方米和120平方米三种类型,安置户可按购买能力选择安置房。2、不是被征地经济组织成员的房屋拆迁户不享受第2项的安置政策。政府只对被拆迁房屋做补偿,并一次性发给每户3000元搬迁补助。拆迁户必须在领取房屋补偿款和一次性搬迁补助款后一个月内搬迁。如需购房者,政府按每平方米1500元的优惠价在保障性住房给予安排。3、搬迁补助及奖励。(1)在政府规定时间内搬到临时住房的被拆迁户,享受如下待遇:①按3000元∕户给予额外搬迁补助费;②按3000元∕户给予奖励金。(2)二次搬迁(从临时住房搬到安置房)时,严格按照政府规定时间进行搬迁的,同样享受第(1)款的搬迁补助及奖励。4、拆迁户应积极配合政府做好征地拆迁安置工作,按时搬迁,对拒不搬迁的,依法强制拆迁,不发给搬迁补助费和奖励费。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搬迁的,须报经市征地拆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经批准延期搬迁的拆迁户,在批准的期限内搬迁的,发给搬迁补助费和奖励费。(三)就业政策。安置对象享受下面优惠政策:1、翡翠新区被征地农民由冲山镇政府出具证明,到劳动就业部门办理《再就业优惠证》,优惠证上注明“失地农民”字样;2、持《再就业优惠证》的失地农民,免费接受劳动技能培训;在翡翠新区内单位或企业安置劳动岗位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持证人员;3、翡翠新区内街道保洁、绿地养护等服务业,将留出一定比例的岗位,安排失地农民就业;4、鼓励失地农民自主创业。持有《再就业优惠证》者,在五指山市辖区内从事第二、三产业的,视同我市下岗失业人员,享受相关优惠政策;5、市政府从土地出让价款中安排就业培训教育基金,专门培训失地农民,帮助他们解决就业问题;6、市政府从土地出让价款中安排100万元设立失地农民创业基金,帮助失地农民发展生产、建家立业。(四)实行基本生活补贴。为了保障失地农民过渡期基本生活,政府将设立失地农民困难救济基金,按失业金标准给劳动力每人每月300元发放;非劳动力每人每月160元发放;享受就业安排的100名人员不享受过渡期基本生活补贴。过渡期为两年,按月发放到失地农民手中,以解决失地农民过渡期的基本生活。(五)社会养老保障。根据《海南省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规定,被征地时已达到供养年龄(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被征地农民,应在一次性缴足养老保险费的次月起,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被征地时处于劳动年龄段(男16—60岁,女16—55岁)的,应一次性缴足养老保险费,待进入供养年龄后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被征地时未达到劳动年龄(16周岁)的,在其本人自愿的前提下,可按征地补偿规定一次性领取征地安置补助费,也可按本办法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待进入供养年龄后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为:个人对应的缴费档次乘以180个月。[缴费档次根据被征地农民失去农用地情况分为三个档次,翡翠新区被征地农民失地均为100%,其基本养老保险费应按第一档次缴费标准计算。属城市规划区内的人均应缴费总额为:230元(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0%×180月=82800元]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分别按50%、20%、30%承担。政府承担部分按规定纳入征地补偿成本,农村
本文标题:五指山市翡翠新区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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