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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建工程(钢筋工)劳务分包合同甲方: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公司文件有关规定,本着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工程劳务施工承包事宜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第一条: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钢筋工所完成的所有钢筋分项工程。第三条:承包方式、价格及包含的内容1、承包方式及单价:采用综合单价包干;包人工、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本工种范围内所有工具、机具及劳保用品,以一次性确定单价的方式进行承包。其基础、地下室、商业按所用钢材重量计算,单价为元/吨;商业层以上标准层按规划局测绘的建筑面积计算,单价为元/m2。2、承包价格所包含的内容:所有与钢筋制作加工、安装有关的全部施工内容。乙方承包内容包含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乙方协定单价时已做了充分考虑:提供所有钢筋制作机械及焊接机械;扎丝、焊条、切割片、粉笔;所有钢筋的翻样(并向甲方提供符合决算要求的钢筋料单)、制作加工、调直、安装、套丝钢筋头的保护、搬运;钢筋绑扎和钢筋直径≥10以上的闪光对焊及钢筋直径≥12以上的电渣压力焊;钢筋直径≥16的直螺纹套丝及套管安装(包括设计施工图及规范要求的连接方式);各种预埋件的制作与安装(包括外架预埋铁件的制作);预埋钢筋及插筋、马凳的制作安装;二次结构植筋钢筋的制作;保护层垫块安装。清理施工现场等所有与钢筋加工制作、安装有关的全部施工内容;钢筋的一切场内运输(其中包括材料不能一次性到达施工现场等特殊情况下的运输)及甲方对文明施工的要求的整理及分类堆放;施工中临时钢管脚手架及平台的搭设、维护、拆除、搬运及转运堆放,安全文明施工等相关工作;钢筋原材料试验及钢筋焊接的取样试件由乙方负责提供,焊接质量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在混凝土浇筑工程中,乙方必须派专人维护、调整钢筋,保证砼浇灌后的钢筋质量;二次结构钢筋制作、绑扎;砌体拉结钢筋的制作;混凝土浇筑结束后及时切除外露2钢筋;钢筋反锈后锈斑处理;地下室底板、顶板、外墙后浇带的止水钢板安装与焊接;协助甲方施工人员抄平、放线;以及其他安全文明施工费用、职工保险费、班组管理费用等相关内容(材料第一次进场时下车、地下室止水钢板安装与焊接,二次结构植筋另行计价);。本协议单价为综合单价包干。其单价在协议执行期内固定不变,协议约定的所有劳务用工都已综合考虑进协议单价内,乙方不得以协议未包含为理由要求给予点工、签证或拒绝施工。3、协议单价已包括了协议规定的劳务费;施工机械设备及设备维护维修费、小型工用具、辅材购置费、职工保险费、班组管理费、利润及协议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权利、义务等所应有的费用。4、协议单价中已包含的风险费:自然条件恶化、外界环境变化、施工图中的错、漏、碰、缺和对施工图的错误理解以及施工图调整、政府政策性文件费用调整、和安全事故、交通事故以及其他非甲方原因影响乙方分包工程的实施而增加的费用。5、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发包人、设计、监理或甲方提出的任何建议、变更、方案、要求,乙方应合理进行采纳,但是均不予结算,此费用已包含在协议单价中。6、本工程不存在任何形式的点工,如出现统统被视为无效。7、转包与再分包: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给他人;未经甲方允许(书面形式)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给他人。如乙方将其承包的工程转包或未经书面形式允许下的再分包,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此项违约责任为:所做工程量不计取任何费用,所有工人工资由乙方独自承担)。8、劳务班组责任人必须常驻工地,因事离开工地,必须经甲方书面形式上的同意,违反一次罚款200元(具体办法为每天上下班各一次在工地项目部负责人处签字报到)。第四条:付款方式1、承包劳务费支付方式:以建设单位拔款节点延后日按乙方所完成钢筋加工制作、安装工程量的%支付工程进度款;2、甲方每次支付乙方款项,乙方必须提供现场所有施工人员工资表和身份证复印件,在甲方监督下签名领取,不得代领、代签。第五条:工程工期1工期:1、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月日开工;竣工日期:2017年月号。提出增加工期必须事情发生后一周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得到甲方相关人员批准才能生效。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总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周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此施工天数不包含自然因素(大暴雨天气等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的天数,乙方应无条件执行甲方的进度计划安3排(包含新调整的进度计划),及时安排充足的劳动力进场。3、工期延误(1)若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工期要求完成合同任务,或不能按施工需要提供人力及机械设备,每延误一天罚款500-1000元,如乙方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选用其他班组进场施工,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不得提出任何补偿。其所做工作量按照以下方式结算:钢筋安装结束并验收合格的按照元/T结算,加工后没有安装到位或没有达到验收质量要求的不予结算。除以上规定项目外,其余项目不予结算,由乙方自行负责所有工人工资。其所扣款项作为甲方另行组建班组的补偿费用。(2)若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工期时间要求完成合同任务,或不能按施工需要提供人力及机械设备,每延误一天罚款500-1000元,如乙方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从乙方承包范围分出部分工作内容分给其他班组进行施工,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车旅费等),乙方应无条件接受另行分包价格,不得有任何异议,不得提出任何补偿;甲方可提前支付另行分包班组的工资,并在乙方总工资款中扣除,但甲方支付乙方总工资比例按照合同约定比例不变。(3)工期延误的判断:按照以下三点判断,违反任何一点被视为乙方延误工期。第一点,不能完成主要工期节点计划:第二点,不能完成甲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下发的工期调整计划;第三点,在抢工期时,不能完成甲方每天发的工作量清单。4、工程竣工:乙方应按照本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第七条:质量标准、安全文明施工目标1、本工程质量标准: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1)及相关规定执行,一次性交验合格。2、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目标:无重大安全事故,轻伤事故控制在3‰以内。3、图纸:甲方向乙方提供图纸一套,不足部分由乙方自理,若需甲方请设计院加晒,费用由乙方承担。4、乙方须按照施工图纸及说明、设计修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规范进行施工。按照现行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以及颁发的现行国标、行业标准、省标、市地方标准与规范的相应规定和要求施工,在协议履行期间,本工程所采用的标准或规范若有修改或新颁布或不完整,以业主、监理工程师及甲方的指令为准。5、施工的项目未达到规范要求,乙方应无条件返修,返修所生产的材料费用在乙方每月工资款中扣除。6、工程竣工验收后,部分项目可能还要进行局部维修,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电话或书面通知后及时安排人员维修,否则产生的后果乙方自负,甲方另行安排的维修人员的工资以及由此产4生的费用乙方无条件承担。7、如果梁板钢筋位置放置错误的,每处罚款200元;钢筋下料长度不准确,给结构造成安全隐患的或造成材料浪费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以200-1000元不等的罚款。如果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比如楼板开裂、雨棚断裂、梁板受拉区钢筋位置放置不到位,给结构造成重大安全隐患的等,甲方将对乙方处以1000-5000元不等的罚款。如造成重大损失,比如停工整改、业主拒付工程进度款、业主拒绝和甲方继续履行已经签署的合同,给甲方所属公司名誉上造成的重大负面影响等,甲方将视情节严重程度对乙方处以10000元以上罚款。混凝土浇筑过程中无人值班或值班人员不负责任,每次罚款300元,混凝土浇筑后板面露筋、每处罚款100元;若因板面露筋给混凝土收面工作造成安全隐患引发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因钢筋保护层支设不到位导致拆模后柱、梁、板露出明显钢筋痕迹的、每处罚款200元;焊接接头抽样送检不合格,每次罚款100元,并由乙方承担二次检验的全部费用;以上问题的判断依据有照片,与业主、监理的来往文件等,罚款将在总工资中扣除。第八条:甲方责任和义务1、负责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2、组织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图纸交底。负责对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和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技术交底工作。3、根据工作情况要求乙方增减施工人数,满足施工生产需要。对施工质量恶劣、技术差、不服从指挥、有违法乱纪行为的人员予以清退(退场人员的工资由乙方自行负责,退场人员不得以没有结清工资为由寻衅闹事、扰乱工地正常施工。一旦出现每次罚款5000元,判断依据有照片、人证等)4、及时提供由甲方供应的施工机械设备、材料及周转材料。5、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6、统筹安排、协调解决乙方施工期间的用电、用水。7、为乙方办理现场施工人员出入证,其费用由乙方自理。8、负责统一安排职工生活区的垃圾清运,所花费用由各承包班组按承包总额分摊。第九条:乙方责任和义务1、遵守国家政策和和法律法规:遵守业主和甲方企业的相关规章制度,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劳动保护等工作。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对本协议劳务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根据业主或甲方的计5划要求(包括调整后的计划),合理组织,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返修、工期拖延损失及各种罚款。乙方承诺为满足工期、质量要求,会随时按甲乙指令无条件追加现场使用的设备、机具、辅材、安全设施、及人员投入,以达到甲方的要求为止;为达到上述要求,乙方采用各种措施的费用已包含于协议价款中,不再增加任何费用。3、乙方聘用的特种作业人员,如电焊工等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证必须按规定进行年审,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报项目部安全员备案。4、服从甲方和业主的监督、检查、管理;接受甲方和业主有关人员对质量、进度、技术、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方面管理;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操作人员有效证件、持证上岗的情况。5、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和已完成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应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6、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塔吊、施工电梯、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7、乙方必须按有关国家政策规定与每个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协议》,并按协议所约定条款及时足额支付务工人员工资,不足部分乙方自行垫资,乙方须将工资发放记录造册交甲方备案或移交的发放记录有虚假情况,甲方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以乙方200-1000元的罚款。8、乙方所有进场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报项目部办公室备案,经过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并经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进入现场作业。若乙方使用未经过安全教育培训、未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和未签订安全岗位责任书的人员,引发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应为其施工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工作服、手套及其他相关的防护用品),其费用由乙方承担。9、进场施工人员要求具备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技术熟练等条件;禁止18岁以下的未成年认和50岁以上的老人及体弱病残人员;禁止使用不法人员,乙方应承担因使用以上不合格人员而引起的责任和后果。10、如果发包人(业主)未能按时支付该分包工程范围内工程进度款,乙方应有能力垫付(垫付时间为30天),直到发包人支付该分包工程范围内进度款,乙方不得因此而影响正常施工,乙方亦不会因此而向甲方索赔费用、物资、工期等。11、甲方随时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控制,如由于乙方履约不力时(如乙方不具备工程施工能力等),不能达到业主或甲方要求时,甲方可另行分包该分包范围内的部分或全6部,另行分包的费用由甲方经谈判后确定,无须征求乙方意见,发生费用从乙方
本文标题:土建工程(钢筋工)劳务分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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