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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1988股票简称:中国银行编号:临2010-006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次通知公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公司董事会已于2010年1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0-004号)。为提高股东参与程度,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现公告公司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次通知。重要内容提示●本次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3月19日(星期五)14时30分开始举行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A股股东网络投票时间为:2010年3月19日(星期五)9时30分至11时30分;13时正至15时正。●本次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中国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中国银行总行大厦B2多功能厅。●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议案1、审议批准本公司发行新股一般性授权议案12、审议批准本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3、审议批准本公司资本管理规划(2010-2012年)的议案4、审议批准本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5、审议批准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6、审议批准选举李军先生为本公司监事的议案根据本公司2010年1月22日董事会会议决议,现将召开本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召开本次会议基本情况1、本次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2、本次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本次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3月19日(星期五)14时30分开始举行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A股股东网络投票时间为:2010年3月19日(星期五)9时30分至11时30分;13时正至15时正。3、本次会议召开地点:中国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中国银行总行大厦B2多功能厅。4、本次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本公司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A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若同一表决权出现现场和网络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2二、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一)特别决议事项:1、审议批准本公司发行新股一般性授权议案(议案内容见附件1)除了拟发行可转债之外,虽然本公司就包括根据一般性授权发行新H股在内的可能的融资计划进行了可行性研究,并向有关中国监管机构进行了初步咨询,但行使一般性授权发行新H股的可能性及时间均未确定,将由董事会参照多方面因素决定。这些因素包括本公司的战略和发展、本公司的资本需求、市场条件、适用的监管要求及批准等。若获得本公司股东大会上对一般性授权的批准,董事会在考虑上述多方面因素后,可能会采取措施适时向相关中国监管机构进一步咨询全部或部分行使一般性授权发行新H股的可行性。此外,根据中国的相关法律及法规,即使一般性授权于股东大会上获得批准,如果本公司根据一般性授权发行新A股,该发行仍需另行获得股东的批准。2、审议批准本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议案内容见附件2)2.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2.2发行规模2.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2.4债券期限2.5债券利率2.6付息的期限和方式2.7转股期限2.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2.9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2.10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2.11赎回条款2.12回售条款2.13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2.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32.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2.16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会议2.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2.18与附属资本有关的特别条款2.19担保事项2.20本次决议的有效期2.21本次发行可转债授权事宜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案须经本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表决通过,并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二)普通决议事项:3、审议批准本公司资本管理规划(2010-2012年)的议案4、审议批准本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5、审议批准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6、审议批准选举李军先生为本公司监事的议案李军先生的简历请见本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本公司网站()上的本次会议的会议资料。三、出席本次会议对象1、本公司股东(1)截止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2010年3月12日(星期五)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2)凡有权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有权表决的本公司H股股东(该等H股股东的资格条件应符合本公司另行向H股股东发送之通函的规定)。2、有权出席和表决的股东有权委托一位或者一位以上的委托代理人代为出4席和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3、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5、本公司聘请的香港法律顾问贝克·麦坚时律师事务所。四、本次会议现场登记方法1、登记时间:2010年3月19日13时正至14时20分。2、登记地点: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大厦B2多功能厅。3、登记方式:(1)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持股凭证等股权证明;委托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持股凭证进行登记;(2)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进行登记;(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五、A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本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本公司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操作程序如下:1、网络投票时间2010年3月19日(星期五)9时30分至11时30分;13时正至15时正。2、投票代码投票代码:788988投票简称:中行投票3、投票方法(1)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5(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会议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顺序号,以1.00元代表议案1,以3.00元代表议案3,以4.00元代表议案4,以此类推。以2.01元代表议案组2中的子议案2.1,2.02元代表议案组2中的子议案2.2,以此类推。对于本次会议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所示:A.如果股东想一次性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议案,表决方法如下:表决对象申报价格同意反对弃权本次会议所有议案99.001股2股3股B.如果股东想依次表决所有议案,表决方法如下:议案序号议案内容申报价格同意反对弃权1审议批准本公司发行新股一般性授权议案1.001股2股3股2审议批准本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2.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2.011股2股3股2.2发行规模2.021股2股3股2.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2.031股2股3股2.4债券期限2.041股2股3股2.5债券利率2.051股2股3股2.6付息的期限和方式2.061股2股3股2.7转股期限2.071股2股3股2.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2.081股2股3股2.9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2.091股2股3股2.10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2.101股2股3股2.11赎回条款2.111股2股3股2.12回售条款2.121股2股3股2.13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2.131股2股3股2.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2.141股2股3股2.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2.151股2股3股2.16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会议2.161股2股3股2.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2.171股2股3股62.18与附属资本有关的特别条款2.181股2股3股2.19担保事项2.191股2股3股2.20本次决议的有效期2.201股2股3股2.21本次发行可转债授权事宜2.211股2股3股3审议批准本公司资本管理规划(2010-2012年)的议案3.001股2股3股4审议批准本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4.001股2股3股5审议批准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5.001股2股3股6审议批准选举李军先生为本公司监事的议案6.001股2股3股(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申报股数代表表决意见,其中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表所示: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同意1股反对2股弃权3股4、网络投票注意事项(1)本次会议有多个待表决的议案,A股股东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表决申报不能撤单。对同一议案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2)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议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3)股东仅对本次会议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会议,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4)由于网络投票系统的限制,本公司将只能对本次会议统一设置一个7网络投票窗口并仅能向A股股东提供一次网络投票机会;(5)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发生异常,则本次会议进程按当日通知。六、其他事项1、拟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请填妥及签署回执(回执见附件4),并于2010年2月26日(星期五)之前(含当日)以专人、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董事会秘书部。2、会议联系方式联系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部邮政编码:100818联系人:郑磊、赵雪凤电话:8610-66594572,66592756传真:8610-66594579电子邮件:bocir@bank-of-china.com3、本次会议出席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4、本次会议的会议资料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本公司网站()。特此公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0年3月15日8附件:1、关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新股一般性授权的议案2、关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9附件1关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新股一般性授权议案各位股东:为了满足本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对资本的需求,根据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并灵活有效地利用两地融资平台,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发行新股一般性授权,单独或同时配发、发行及/或处理不超过于本一般性授权获股东批准之日本公司已发行内资股(以下简称“A股”)及/或境外上市外资股(以下简称“H股”)各自总面值的20%。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即使获得一般性授权,如果发行A股新股仍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根据中国适用法律法规、《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不时经修订)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待发行新股一般性授权议案于股东大会获本公司股东批准后,授予本公司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及/或董事会转授权的由董事组成的董事会小组无条件一般性授权,以配发、发行及/或处理A股及/或H股,以及就该等事项订立或授予发售建议、协议或购股权或转股权(包括可转换公司债券等):1、在依照本段(1),(2)及(3)所列条件的前提下,给予董事会于有关期间(定义见下文)内无条件一般性授权以单独或
本文标题:公司关于召开XXXX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次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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