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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县粮食储备有限公司粮食应急加工管理制度为了提高对粮食市场的快速应变能力,调控粮食市场的平衡,公司与县粮食局签订了《粮食应急加工协议》,为切实履行协议,保障在特殊情况下及时生产出所需的粮食产品,特制定如下制度。一、《粮食应急预案》启动后,公司将迅速组织粮食加工人员进入应急状态,保证随时上岗。二、粮食加工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质量标准,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粮食不允许加工。二、公司经营部负责对公司大米加工业务进行管理、监督,确保大米加工各个环节符合安全、卫生标准;三、粮食加工要依法建立粮食经营台帐,并向公司有关部室报送粮食收购、销售、加工、储存等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粮食经营台帐保留期限不少于3年。四、粮食加工要按照《南华县粮食储备有限公司质量手册》的规定,执行好粮食产品质量和严格按照规范流程进行操作。五、粮食加工和保管人员必须经过业务与技能培训,并取得资格证方可上岗。六、对违反操作规程或对粮食加工质量监督不力,导致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人员,公司严格依照公司管理办法进行处理。并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处理。七、粮食应急加工结束后,各加工人员必须对加工机械进行检修和维护保养,并随时保证加工厂房的清洁卫生。八、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南华县粮食储备有限公司二00八年五月十一日
本文标题:粮食加工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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