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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豫农信文〔2008〕16号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关于对180个重要风险监控点进行提示的通知各市农信办、济源市农信联社,各县(市、区)农信联社:为贯彻落实中国银监会2008年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案件专项治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强案件易发岗位、业务环节和重点人员的管理,现将全省农信社180个重要风险监控点提示如下,请各级农信社对照所提出的风险点,切实加强风险监控与防范,严防各类案件发生。一、法人治理风险点1.法人治理组织架构是否健全。2.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以下简称“三会一层”)是否制定有完备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3.“三会一层”是否建立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分工协作的运作机制。4.“三会一层”召开会议是否有完整的书面会议记录。5.进行决策是否有可供查阅的书面记录。6.对重大决策是否实行集体审议联签责任制度。二、内部控制风险点7.对新推出的金融产品是否制定并落实相关的风险防范措施。8.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对制度执行情况定期监督检查并及时修订完善。9.各业务岗位、各业务环节是否明确责任人,是否实行严格责任的追究制度。10.各业务部门的负责人及员工是否熟知与本部门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11.相关部门之间、岗位之间、上下级机构之间是否明确划分了职责,是否建立了横向与纵向相互监督制约的机制。12.是否明确各部门、各岗位人员的工作权限,并在各自的权限内行事;超出自身权限的,是否经授权后办理。13.对柜台业务是否实行复核或事后监督把关,对重要业务是否实行双签制度,对授权、授信的执行情况是否进行监控。14.内控制度是否涵盖各项业务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是否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15.是否明确专门的部门对本单位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定期进行检查、监督与评价。16.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疑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是否提出或制定整改措施,并进行落实或跟踪检查。17.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是否及时进行报告和处理;情节严重的是否按规定移送有关部门处理。18.在账务处理和各类账、表、证、簿编制以及统计数据汇总、上报过程中,-2-是否存在乱用乱调会计科目、伪造、变造、隐瞒、篡改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三、信贷业务风险点19.贷款发放是否坚持审贷分离原则,是否存在先贷后审、逆程序、越权等违规发放贷款现象。20.是否存在违规发放贷款或者发放冒名贷款、假名贷款问题。21.是否存在自批自贷、违规发放关系人贷款等以贷谋私问题。22.是否存在超存贷款比例发放贷款问题。23.对关联企业发放贷款是否超过规定比例。24.是否存在收贷、收息不入帐或以贷收息问题。25.是否存在虚减、虚增贷款问题。26.发放抵(质)押贷款,抵(质)押物是否真实、有效、足值;发放保证贷款,保证人是否具有担保资格和担保能力。27.抵(质)押贷款,是否将抵(质)押合同或有关他项权证向有关登记部门进行核对。28.是否存在以本社股金证作质押发放贷款问题。29.大额贷款是否超过了规定比例。30.对大额贷款是否明确贷后管理责任人,并按规定进行贷后检查;如发现重大的风险隐患是否及时报告并采取适当应对措施。31.是否设立独立的授信风险管理部门,对不同客户、不同种类的授信进行统一管理。32.对同一客户各类表内外授信是否实行一揽子管理,确定总体授信额度。33.是否对集团客户实行统一授信管理,防止对关联企业授信的失控。34.各级审贷委员会的组成是否符合规定;审贷委员会审议表决是否按照集体审议、明确发表意见、多数同意通过的原则,全部意见是否记录存档、有案可查。35.授权是否适当、明确,并采取书面形式。36.是否按规定期限处分担保贷款。37.是否建立贷款质量责任追究机制;对发放的贷款出现明显问题或贷款质量明显过低的,是否追究调查、审查、审批环节相关责任人的责任。38.是否按规定进行贷款分类,贷款分类是否准确。39.对已逾期贷款是否采取资产保全或其他收贷措施,避免因贷后管理不善致使贷款丧失诉讼时效。40.不良贷款是否实现“双降”。41.是否存在违规转期、调账、借新还旧现象。42.是否严格按照呆账标准认定呆账。43.是否存在应当核销呆账而未核销、隐瞒不报、长期挂账现象;是否有不符合呆账核销条件而进行核销的情况。44.核销呆账是否查明原因,明确相应的责任人,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45.对已核销呆账是否作“账销案存”处理,建立呆账核销台账并进行表外登记,是否继续对已核销呆账进行催收和资产保全。46.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不良贷款的管理,是否建立不良贷款责任认定和清收的激励机制,执行是否有效。47.是否对违法违规造成的授信风险和呆账损失进行责任认定,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3-48.是否违规向其它单位出具保函、提供担保或类似业务。49.拆借资金、资金交易业务是否符合有关规定,风险是否可控。四、非信贷业务风险点50.账款是否相符,是否存在白条抵库、空库、假币抵库现象。51.接收抵债资产是否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批,手续是否合法,接收价格是否公允。52.是否存在收取抵债资产不入账、少入账或截留抵债资产经营处置收入问题。53.是否存在越权擅自出租、处置抵债资产问题。54.是否存在内外部人员勾结、故意压低价格处置抵债资产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问题。55.抵押物、质押物、抵债资产是否有专人管理并定期盘点;对因管理不善造成贬值或灭失的是否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56.抵债资产是否有违规自用现象。57.是否按规定期限处置抵债资产。58.对实物资产的验收入库、领用、发出、盘点、保管及处置等关键环节是否进行控制,是否落实责任追究制度。59.在建工程资金来源是否合规,是否长期挂账,是否有不合理挂账。60.投资业务是否真实,风险是否可控。五、票据业务风险点61.空白银行承兑汇票是否有专人管理并定期进行盘点,汇票专用章是否做到专人使用、专人保管、专人负责,银行承兑汇票凭证与汇票专用章是否执行证章分管。62.是否为无贸易背景的企业签发承兑汇票和贴现。63.保证金是否做到专户管理,一一对应。64.保证金是否挪用或混用。65.保证金敞口部分是否按规定办理了有效的保证、抵押或质押手续。66.是否存在同一企业或其关联企业通过旧票换新票方式“滚动承兑”的情况。67.办理票据贴现和兑付是否明确了对假票、“克隆”票的甄别办法,防止诈骗活动。68.对已贴现票据是否存在保管不善、造成遗失或内外勾结调换票据,导致银行资金被诈骗等问题。六、财务会计管理风险点69.大额提现是否按规定进行审批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对异常大额提现是否采取必要措施。70.对大额客户资金交易是否实行双人以上热线联系查证制度。71.社内、银社、社企之间资金往来是否及时核对,对账单是否及时发出和收回,是否对余额和发生额同时进行核对。72.账务核对是否坚持对账与记账分离原则,出现对账不符时,是否对未达账项和账款差错的查核工作不返原岗处理。73.对账单收回后是否换人复核并核对加盖印章与预留印鉴是否一致。74.是否存在信用社负责人或经办人单独向客户寄送或捎带对账资料、上门私自收取对账资料的情况。75.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的保管、领用、销号、销毁是否符合规定,是否-4-逐份进行登记。76.印、押(压)、证是否指定专人、分管分用,有无带出营业机构使用现象。77.是否存在在空白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或其他空白凭证上预先加盖印章现象。78.停用、作废的印章是否封存上缴或及时销毁。79.单位预留印鉴卡的保管、使用和变更是否符合规定。80.是否存在信用社员工擅自保管客户存折(单)银行卡及密码并替代储户取款情况。81.是否按规定为客户办理挂失手续,是否存在私自为客户办理挂失手续盗取客户资金问题。82.是否存在应当由信用社内部传递的往来报单等凭证交由客户自带现象。83.是否存在离岗未退出业务系统,柜员卡(授权卡)未妥善保管,借用他人柜员卡(授权卡)、将操作(授权)密码泄露或借给他人使用等情况。84.是否存在虚假存款、高息存款、贴息存款现象。85.是否存在将存款、贷款等业务不按照会计制度记账、登记,或者不在会计报表中反映的行为。86.是否将存款与贷款等不同业务在同一账户内轧差处理。87.财务收支核算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有虚增、虚减收入和支出的现象。88.是否存在截留收入或虚列成本私设“小金库”问题。89.应收账款核算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有无不合理长期挂款现象。90.在资产处置、大额采购方面是否存在私下交易、暗箱操作、营私舞弊等问题。91.股金比例、结构是否符合规定;股金是否稳定。92.对农信联络员是否实行“五不留”管理。93.对各科目明细分户账等会计档案资料是否按照要求及时打印装订并保管。94.出纳员、管库员(包括凭证管库员)轮班或休息时是否按规定清点库存现金、凭证并办理交接手续,交接登记簿登记是否完整、齐全。七、资金清算风险点95.是否设有专门的资金清算机构或岗位,是否制定严密的工作流程和风险防范措施。96.清算人员是否经过培训上岗,清算人员更换时,是否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更换系统操作员和密码。97.是否按规定设置授权员、操作员和复核员;密押员和密押机管理员是否分别设置密码、严格保密并定期更换,是否按分工完成各自的业务操作。98.是否每日登录系统签到,及时办理来往账并及时入账核算;是否及时打印业务清单、报表、凭证。99.办理业务是否按规定分级授权,单笔业务超过500万元的是否按规定审核签字,是否在审核登记簿上登记。100.特约电子汇兑专用章、密押机、凭证是否由三人分管,大小额凭证、特约电子汇兑专用凭证是否按重要空白凭证进行管理和使用。101.是否按规定进行数据备份,备份数据是否及时保存、更换。102.是否妥善保管支付系统前端系统安装资料、系统参数,是否及时按上级要-5-求对系统进行升级及行名更新。103.是否定期对应解汇款、汇出汇款、应收应付等过渡性科目进行检查、清理。八、计算机风险点104.是否按规定成立科技部门与信息安全领导机构,是否配备专职的信息安全人员,职责履行是否到位。105.是否明确系统管理员、系统操作员、终端操作员、程序员的权限和操作范围,是否明确规定关键岗位不能相互交叉、兼任。106.各类计算机硬件设备是否老化,有无专人定期对各种设备进行检查,如出现故障是否会影响到全省业务的正常办理。107.电子化项目实施是否经过安全部门审查,电子化项目开发单位是否通过安全资质审查,电子化项目投产前是否经过安全性测试。108.机房是否按照《计算机机房建设规范》设计施工并达标,电力供应、线路铺设、监控设备、静电防护、防雷设施等是否符合规定;办公区域与系统运行环境是否隔离;有无人员出入机房管理制度。109.网络设计、改造是否符合全省网络建设总体规划;设计方案是否经过论证并报上级批准;网络建设后是否经过安全评审;有无完整的网络安全解决方案;网络建设项目是否具有安全防范措施和方案并保证实施。110.是否由专人负责网络安全和维护工作;是否有病毒防护手段,并制定计算机病毒预防和控制等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购置并使用入侵检测和防御设备及相关应用软件;有无完备的网络设备故障解决流程。111.业务网、办公局域网和互联网间隔离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涉及网络配置的变更有无审批和登记制度;是否对网络流量进行实时监控。112.是否建立固定的应急组织和应急预案,关键网络设备和通讯线路是否备份,是否建立设备故障应急响应措施,有无数据库系统应急处理方案。113.有无主机监控与维护制度;是否每日检测主机设备状态及指示参数并记录;是否定期查看主机故障报告;有无主机设备维护记录及故障处理报告。114.是否制定数据库安装、升级和变更审批制度;升级、变更前是否按要求进行数据备份和系统备份;是否建立数据库管理员制度;有无专人定期跟踪监控并优化数据库系统。115.应用系统的开发是否按其安全等级同步进行系统安全保密设计。有无软件开发人员承担系统管理或操作员的工作。软件设计方案、数据结构、安全控制措施、加密方式、源代码等有无散失、外泄或流入生产现场。116.对计算机操作人员的密码是否采取了严格的分级授权和保密措施;计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