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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工程监理 > 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CodeforanticorrosiondesignofindustrialconstructionsGB50046—2008主编部门: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化工分会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8年8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827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046—2008,自2008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2.3、4.2.5、4.3.1、4.3.3、4.8.2、4.8.3、6.1.10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50046—95同时废止。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OO八年三月十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OO四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4)第67号)的要求,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化工分会为主编部门,中国寰球工程公司为主编单位,会同有关设计、科研、施工、生产企业对原国家标准《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50046—95(以下简称原规范)进行全面修订。在修订过程中,规范修编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开展了专题讨论和试验研究,总结了近年来我国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的实践经验,与国内相关的规范进行了协调,并借鉴了有关的国际标准。在此基础上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经反复讨论、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本规范共分7章和3个附录。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结构,建筑防护,构筑物,材料等。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1.对气态、液态、固态介质的腐蚀性等级进行了局部修订;删去原规范腐蚀性水和污染土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等级,改为按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3GB50021的有关规定确定;把原规范腐蚀性等级的“无腐蚀”改为“微腐蚀”。2.结构章增加了两节:一是“一般规定”,二是“钢与混凝土组合结构”。3.混凝土结构充实了预应力混凝土结构内容;适当地提高了结构混凝土的基本要求;将原规范“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改为“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4.增加了门式刚架、网架和高强螺栓等内容。5.增加了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和混凝土灌注桩等内容。6.增加了地面和涂层等防护层的使用年限。7.增加了树脂细石混凝土和树脂自流平涂层地面;适当地提高了地面垫层、结合层的设防标准。8.适当地提高了储槽、污水处理池的衬里标准,增加了玻璃钢内衬的厚度要求,并对玻璃钢提出了含胶量的规定。9.删去了原规范砖砌排气筒、半铰接活动管架等内容。10.增加了环氧乳液水泥砂浆、抗硫酸盐的外加剂、矿物掺和料、环氧自流平涂料、丙烯酸环氧涂料、丙烯酸聚氨酯涂料、高氯化聚乙烯涂料等新材料,删去了原规范聚氯乙烯胶泥、环氧煤焦油类材料、过氯乙烯涂料、聚苯乙烯涂料、氯乙烯醋酸乙烯共聚涂料等不常用的或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材料。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中国寰球工程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寄中国寰球工程公司《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国家标准管理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樱花园东街7号,邮编:100029),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中国寰球工程公司参编单位:化学工业第二设计院中广电广播电影电视设计研究院中国航空工业规划设计研究院华东理工大学华昌聚合物有限公司中冶集团建筑研究总院中国有色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上海富晨化工有限公司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黄石市汇波防腐技术有限公司扬州美涂士金陵特种涂料有限公司江苏兰陵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张家港顺昌化工有限公司临海市龙岭化工厂上海正臣防腐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星岛防腐工程有限公司河北太行花岗岩防腐装饰有限公司河南省沁阳市太华防腐材料厂主要起草人:范迪恩何进源杨文君熊威曾晓庄马洪娥侯锐钢王东林王香国方芳陆士平刘光华白月余波卞大荣陈春源顾长春钱计兴刘文慧林松新田志民杨南方1总则1.0.1为保证受腐蚀性介质作用的工业建筑物、构筑物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的正常使用,特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受腐蚀性介质作用的工业建筑物和构筑物防腐蚀设计。1.0.3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应遵循预防为主和防护结合的原则,根据生产过程中产生介质的腐蚀性、环境条件、生产操作管理水平和施工维修条件等,因地制宜,区别对待,综合选择防腐蚀措施。对危及人身安全和维修困难的部位,以及重要的承重结构和构件应加强防护。1.0.4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术语2.0.1腐蚀性分级corrosivenessclassification在腐蚀性介质长期作用下,根据其对建筑材料劣化的程度,即外观变化、重量变化、强度损失以及腐蚀速度等因素,综合评定腐蚀性等级,并划分为:强腐蚀、中腐蚀、弱腐蚀、微腐蚀4个等级。2.0.2防护层使用年限servicelifeofprotectivelayer在合理设计、正确施工和正常使用和维护的条件下,防腐蚀地面、涂层等防护层预估的使用年限。2.0.3树脂玻璃鳞片胶泥resin—bondedglassflakemastic以树脂为胶结料,加入固化剂、玻璃鳞片和各种助剂、填料等,配制而成的、可采用刮抹施工的混合材料。2.0.4密实型水玻璃类材料dencetypewaterglassbondedmaterials抗渗等级大于或等于1.2MPa的水玻璃耐酸胶泥、砂浆、混凝土等材料。2.0.5树脂细石混凝iresinfineaggregateconcrete以树脂为胶结料,加入固化剂和耐酸集料等配制而成的细石混凝土。3基本规定3.1腐蚀性分级3.1.1腐蚀性介质按其存在形态可分为气态介质、液态介质和固态介质;各种介质应按其性质、含量和环境条件划分类别。生产部位的腐蚀性介质类别,应根据生产条件确定。3.1.2各种介质对建筑材料长期作用下的腐蚀性,可分为强腐蚀、中腐蚀、弱腐蚀、微腐蚀4个等级。同一形态的多种介质同时作用同一部位时,腐蚀性等级应取最高者。3.1.3环境相对湿度应采用构配件所处部位的实际相对湿度;生产条件对环境相对湿度影响较小时,可采用工程所在地区的年平均相对湿度;经常处于潮湿状态或不可避免结露的部位,环境相对湿度应取大于75%。3.1.4常温下,气态介质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等级应按表3.1.4确定。3.1,5常温下,液态介质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等级应按表3.1.5确定。3.1.6常温下,固态介质(含气溶胶)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等级应按表3.1.6确定。当固态介质有可能被溶解或易溶盐作用于室外构配件时,腐蚀性等级应按本规范第3.1.5条确定。3.1.7地下水、土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等级,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的有关规定确定。3.1.8建筑物和构筑物处于干湿交替环境中的部位,应加强防护。3.1.9微腐蚀环境可按正常环境进行设计。3基本规定3.1腐蚀性分级3.1.1腐蚀性介质按其存在形态可分为气态介质、液态介质和固态介质;各种介质应按其性质、含量和环境条件划分类别。生产部位的腐蚀性介质类别,应根据生产条件确定。3.1.2各种介质对建筑材料长期作用下的腐蚀性,可分为强腐蚀、中腐蚀、弱腐蚀、微腐蚀4个等级。同一形态的多种介质同时作用同一部位时,腐蚀性等级应取最高者。3.1.3环境相对湿度应采用构配件所处部位的实际相对湿度;生产条件对环境相对湿度影响较小时,可采用工程所在地区的年平均相对湿度;经常处于潮湿状态或不可避免结露的部位,环境相对湿度应取大于75%。3.1.4常温下,气态介质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等级应按表3.1.4确定。3.1,5常温下,液态介质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等级应按表3.1.5确定。3.1.6常温下,固态介质(含气溶胶)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等级应按表3.1.6确定。当固态介质有可能被溶解或易溶盐作用于室外构配件时,腐蚀性等级应按本规范第3.1.5条确定。3.1.7地下水、土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等级,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的有关规定确定。3.1.8建筑物和构筑物处于干湿交替环境中的部位,应加强防护。3.1.9微腐蚀环境可按正常环境进行设计。3.2总平面及建筑布置3.2.1总平面布置中,宜减少相邻装置或工厂之间的腐蚀影响。生产过程中大量散发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生产装置,应布置在厂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3.2.2生产或储存腐蚀性溶液的大型设备,宜布置在室外,并不宜邻近厂房基础。储罐、储槽的周围宜设围堤,酸储罐、酸储槽的周围应设围堤。3.2.3淋洒式冷却排管宜布置在室外,位于建筑物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冷却水池壁外缘距离建筑物外墙面不应小于4m。3.2.4在有利于减轻腐蚀、防止腐蚀性介质扩散和满足生产及检修要求的前提下,建筑的形式以及设备、门窗的布置,应有利于厂房的自然通风;设备、管道与建筑构配件之间的距离,应满足防腐蚀工程施工和维修的要求。3.2.5控制室和配电室不得直接布置在有腐蚀性液态介质作用的楼层下;其出入口不应直接通向产生腐蚀性介质的场所。3.2.6生产或储存腐蚀性介质的设备,宜按介质的性质分类集中布置,并不宜布置在地下室。3.2.7建筑物或构筑物局部受腐蚀性介质作用时,应采取局部防护措施。3.2.8输送强腐蚀介质的地下管道,应设置在管沟内;管沟与厂房或重要设备的基础的水平净距离,不宜小于1m。3.2.9穿越楼面的管道和电缆,宜集中设置。不耐腐蚀的管道或电缆,不应埋设在有腐蚀性液态介质作用的底层地面下。4结构4.1一般规定4.1.1在腐蚀环境下,结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根据各类材料对不同介质的适应性,合理选择结构材料。2结构类型、布置和构造的选择,应有利于提高结构自身的抗腐蚀能力,能有效地避免腐蚀性介质在构件表面的积聚或能够及时排除,便于防护层的设置和维护。3当某些次要构件的设计使用年限不能与主体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相同时,应设计成便于更换的构件。4.1.2在腐蚀环境下,超静定结构构件的内力不应采用塑性内力重分布的分析方法。4.2混凝土结构4.2.1混凝土结构及构件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框架宜采用现浇结构。2屋架、屋面梁和工作级别等于或大于A4的吊车梁,宜选用预应力混凝土结构。3腐蚀性等级为强、中时,柱截面宜采用实腹式,不应采用腹板开孔的工形截面。4.2.2预应力混凝土结构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腐蚀性等级为强、中时,宜采用先张法或无粘结预应力混凝土结构。2预应力混凝土结构应采用整体结构,不应采用块体拼装式结构。3无粘结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无粘结预应力锚固系统应采用连续封闭的防腐蚀体系。4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构件不应采用直径小于6mm的钢筋和钢丝作预应力筋。用于预应力混凝土构件的钢绞线,单丝直径不应小于4mm。5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结构应采用密封和防腐蚀性能优良的孔道管,不应采用抽芯成形孔道和金属套管。6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结构的锚固端,宜采用埋入式构造。4.2.3在腐蚀环境下,结构混凝土的基本要求应符合表4.2.3的规定。4.2.4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构件的裂缝控制等级和最大裂缝宽度允许值,应符合表4.2.4的规定。4.2.5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应符合表4.2.5的规定。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构件的预应力钢筋保护层厚度为护套或孔道管外缘至混凝土表面的距离,除应符合表4.2.5的规定外,尚应不小于护套或孔道直径的1/2。4.2.6当楼板上的管道、设备留孔有可能受泄漏液态介质或有冲洗水作用时,孔洞的边梁与孔洞边缘的距离不宜小于200mm。当工艺要求必须将边梁布置在孔洞边缘时,梁底面及侧面应按本规范第5.2.7条的规定进行防护。4.2.7主要承重构件的纵向受力钢筋直径不宜小于16mm。4.2.8浇筑在混凝土中并部分暴露在外的吊环、支架、紧固件、连接件等预埋件,宜与受力钢筋隔离。需在梁上设置起重吊点时,应预埋耐腐蚀套
本文标题: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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