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公司方案 > 今年的莆田市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文件
1莆田市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文件莆综治委学校治安组办[2011]1号关于开展全市学校幼儿园校园周边安全环境整治年行动的实施方案各县区(管委会)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市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省属、市直各学校:为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安全环境,营造一个平安、文明、和谐的校园周边环境。经研究决定,从4月15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市学校幼儿园开展校园周边安全环境整治年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关于维护校园安全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意见》,以治理校园及周边交通、饮食安全、治安环境、强化学校安全防范和管理为重点,努力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狠抓校园周边安全环境工作措施的落实,努力消除涉校涉园恶性案件、事件带来的不良影响,切实维护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确保校园及周边地区平安稳定。二、工作目标通过整治年活动,努力实现“五个确保”:确保校园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确保不发生涉校涉园重大恶性交通事故;确保校园及周边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政治事件和群体事件;确保校园及周边不发生师生及幼儿受到严重伤害的恶性案件;确保校园2及周边不发生师生食品中毒事件。三、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全市学校幼儿园周边安全环境集中整治年活动从4月15日开始,至12月30日结束。(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15日——4月25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充分利用广播、网络、报纸、标语等多种宣传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地加大对校园(幼儿园)周边安全环境整治年行动的宣传,使学校幼儿园周边安全环境整治年行动家喻户晓。各相关职能部门结合各自职责制定本本部门专项治理方案。(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26日——10月7日)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紧紧围绕《全市学校幼儿园校园周边安全环境整治年行动的实施方案》要求,立足实际,认真研究谋划工作举措,扎实推进整治年行动的开展。(三)巩固提高阶段(10月8日——12月31日)为巩固整治成果,防止反弹,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学校要研究建立校园及周边环境长效治理机制,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及时消除隐患,及时发现好的典型,总结经验,加以推广,确保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整治工作长期化、专业化和规范化。四、工作任务这次开展学校幼儿园周边安全环境整治年行动,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一)教育部门要落实校内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校园内部管理,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中小学、幼儿园要围绕以下重点,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1、安全防范建设。加大对学校幼儿园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工作的投入力度,使所有学校幼儿园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全部达标。加强门卫管理,中小学、幼儿园没有特殊情况,不准社会车辆进入学校。2、消防安全。消防设备、设施、应急照明装置、指示标志、3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全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3、食品卫生安全。食堂设施设备、食堂区域管理、食品及原料采购、索证、登记、食品加工、销售、饭菜留样、师生饮用水卫生等部位和环节全部符合要求。学校食堂、小卖部100%持证营业,从业人员100%持健康证上岗。4、设施安全。排查学校锅炉、体育场地与器材、电梯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排查放射物质、易燃易爆等危险物质存放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情况。5、建筑物安全。排查中小学校舍、围墙、宣传专栏、厕所等建筑安全情况。6、禁止管制刀具进校园,坚决禁止校园暴力,杜绝群殴事件和严重伤害案件发生。7、交通安全。切实强化学校幼儿园的交通安全管理与宣传教育工作,将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正常教学计划,提高在校学生的交通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提高防范交通事故能力。8、清理整顿不合格的民办幼儿园。切实做好辖区内民办幼儿园再调查再摸底工作,对不合格的民办幼儿园,整改有困难的分类造册上报当地乡镇政府或本级政府。(二)公安、交警部门要认真落实公安部下发的《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督促指导学校安全管理相关工作,开展综合整治工作,维护校园及周边良好的治安秩序,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1、要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的国家标准,对校门口及周边的交通标志、标线行人过街设施进行排查,不符合标准或缺失的,及时给予维护;要统筹调配警种警力,维护学校上放学期间周边道路交通秩序,对于交通流量大、情况复杂、易发事故的校门口路段,应安排民警或交通协管员在上放学期间疏导交通;要进一步完善校车的登记和日常监管工作。2、要在校园周边治安复杂地区设立治安岗亭、电子监控系统,有针对性地开展治安巡逻,强化治安管理。特别是加强师生在校4期间、边远中学学生晚自习放学期间的治安巡逻。3、要加强情报信息的搜集研判工作,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深入校园,强化摸排,及时掌握动态信息,防止敌对势力和别有用心的人挑拨、煽动师生。4、要继续在中小学、幼儿园推行“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的“三见警”做法,大力加强对中小学上下课和晚自习时间以及校园周边易发案重点路段、重点部位的巡逻防控和治安盘查,努力消除各种治安隐患。5、及时调整、选派作风过硬、业务精、素质高的民警担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实现一校一警,负责治安防范、交通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帮助学校解决治安、交通、消防等工作中遇到的困难,每月到校园工作二次以上。6、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人防、物防、技防建设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大力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内部安全保卫人员的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学校幼儿园防范犯罪、制止侵害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三)卫生部门要指导、监督、规范学校做好食堂、小卖部等食品卫生工作,指导学校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依法清理整顿校园周边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商店、餐馆摊点,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四)工商部门和文化部门要依法取缔校园及周边无证经营商店、摊点,规范有证商家经营行为。清理整顿违法违规商家。取缔校园周边无证经营的台球室、游戏室、黑网吧;严厉查处违规操作、超时营业、容留未成年人上网网吧,打击利用网吧传播有害信息的网吧经营者;清理整顿图书、音像制品市场,为学校营造健康文化环境。(五)城管执法部门要清除校园周边特别是校门附近占道经营等严重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的小商小贩,清除在校园围墙边乱搭乱建行为。五、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务求实效。各县区(管委会)学校及周边5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部门要把这次整治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调动各方面力量,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加强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安全工作,坚决防止各类案件、事件的发生。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将加强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安全工作的责任进行细化,明确工作标准、完成时限、责任人,将每一项任务落实到位,并加强工作的统筹和推进力度,务求工作实效。(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各县区(管委会)校园周边办和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定期召开形势分析会,情况通报会,加强沟通联系,对突出问题要整体联动,加大解决力度。各职能部门要加强与学校的沟通,及时对相关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形成整体合力。(三)畅通信息,加强报告。各县区(管委会)校园周边办和市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情况报告工作,落实专人收集、汇总、上报整治行动进展情况,每月的25日前向市校园周边办报送一次工作进展情况。整治行动结束后,各县区(管委会)校园周边办和各成员单位要对全年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上报市校园周边办(挂靠在市教育局未保办)。(传真:2684685邮箱:wbb2684685@126.com联系人:刘焱中)。莆田市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代章)二0一一年四月七日主题词:学校周边整治通知抄送:省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办、市府办,市安监局。莆田市教育局办公室2011年4月7日印发本资料来6自互联网共享文档好资料来自互联网,一起创造,共同分享。
本文标题:今年的莆田市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文件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505259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