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企业文化 > 河南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试行方案
河南省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试行方案根据环保部《全国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实施方案》(环办函〔2015〕330号)要求,为推动我省开展环境空气质量预报工作,及时发布和上报预报信息,特制定本方案。一、主要目标2015年10月前,省环境监测中心和郑州市环境监测站分别完成河南省辖区和郑州市辖区空气质量预报预警能力建设,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相关规定,开展区域和郑州市空气质量及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工作。2016年3月底前,开封、洛阳、平顶山、安阳、焦作和三门峡6个环保重点城市完成预报预警业务工作能力的搭建;2016年12月底前,其他城市完成预报预警业务能力建设。二、实施范围河南省本级、18个省辖市。三、预报工作要求(一)省级环保部门省级环保部门要建立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系统,负责开展例行的省域空气质量预报业务,包括省域范围内例行24小时、48小时空气质量形势预报(次日00:00起连续24小时、连续48小时)。根据各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实际要求,开展未来3天空气污染趋势预报。预报业务产品信息包括空气质量级别范围及首要污染物等。省级环保部门负责每日定时向所辖城市提供空气污染过程预报指导产品,对城市空气质量预报进行业务指导。省环境监测中心负责省域空气质量预报业务工作,并对市级环境监测部门进行业务指导。(二)城市环保部门郑州市要建立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系统,负责开展例行的城市空气质量预报业务,包括城市内例行24小时、48小时预报(次日00:00起连续24小时、连续48小时)。根据当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实际要求,可开展未来3天或一周空气污染趋势预报。预报业务产品信息包括空气质量级别范围及首要污染物等。各省辖市要积极筹措经费,并根据各自实际情况积极开展人员和业务机构建设,设置预报业务岗位,配备专人筹备相关业务工作,确保2015年年底前有专人负责接收省级预报预警系统下发的每日预报结果,经修正确定后进行发布。同时,逐步建立本辖区的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系统,根据实际情况搭建统计预报或数值预报系统平台,负责开展例行城市空气质量预报业务,包括城市内例行24小时、48小时预报(次日00:00起连续24小时、连续48小时)。根据各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实际要求,有条件的城市可开展未来3天空气污染趋势预报。预报业务产品信息包括空气质量级别范围及首要污染物等。四、重污染预警会商工作要求省级和各省辖市适时开展重污染天气预警会商。为做好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服务,开展环保部门内的预警会商以及环保、气象部门间的联合预警会商。当预测未来可能出现连续多地重污染过程时,适时启动部门内预警会商工作,当会商意见为预测可能达到区域预警等级时,启动部门间重污染天气预警会商。城市和省级环境监测部门(或预报业务部门,下同)根据各地的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预案开展辖区重污染天气预警会商;城市环保部门针对辖区特点和气象部门开展重污染天气预警会商。预警发布后,当监测和预报未来24小时不满足重污染天气预警条件时,经部门内和部门间会商按程序上报解除预警。五、能力建设技术要求省级和郑州市环保部门,按照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全国环境空气质量预报信息交换技术指南(试行)》的要求,在空气质量预报业务平台建设中,建立能够和国家、省级预报网络联网的信息交换通用接口;按照《可视化预报会商技术指南(试行)》的要求,建立能够和国家、省预报网络联网的可视化预报会商系统。其它各省辖市可采用空气质量监测信息交换接口;有条件建设空气质量预报业务平台建设涉及数值模式预报时,要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数值模式源清单技术指南(试行)》的要求,建立能够和省预报网络联网的模式源清单共享接口。各地在开展空气质量预报预警能力建设时,同步建立辖区空气质量预报信息发布平台。各地的能力建设所需软硬件设备由地方配套保障。六、信息发布要求省级环保部门负责全省区域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信息发布,城市环保部门是城市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信息的发布主体。发布内容:包括未来24小时、48小时空气质量级别范围和首要污染物,建议政府、公众采取的防范措施等。发布方式:当地环保部门官方网站、环境监测部门网站、手机、电视、广播等,力求简单易懂、形式多样、贴近民众,便于公众及时了解空气质量预报和重污染预警信息。七、实施进度及相关安排2015年9月,省级、郑州市开始内部试预报。2015年10月,省级、郑州市开始正式预报并对外发布预报结果。2016年3月,6个环保重点城市开始内部试预报,做好预报修正和发布准备。2016年12底前,其余省辖市开始内部试预报,做好预报订正和发布准备。各地要抓紧筹集环境空气质量预报能力建设项目经费,加快预报预警业务平台和可视化会商系统建设,尽快形成预报业务能力。省级和各地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部门周末、节假日等期间的值班加班费用按照国家相关劳动法规予以保障。附件:1.省内区域重污染天气预警会商成员单位2.河南省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实施细则(试行)3.会商意见模板4.预警信息示范模板附件1省内区域重污染天气预警会商成员单位区域名称区域范围豫北及周边区域安阳、濮阳、鹤壁豫西及周边区域洛阳、三门峡、济源豫中及周边区域郑州、许昌、、新乡、焦作、开封豫西南及周边区域南阳、平顶山、漯河、驻马店、信阳豫东及周边区域开封、商丘、周口附件2河南省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实施细则(试行)一、适用范围河南省区域及省辖市。二、预警等级和标准《河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豫政〔2014〕82号规定的预警分级和条件如下: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分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4个等级,预警颜色分别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1.Ⅳ级预警(蓝色):当预测未来将出现持续3天以内重度污染,AQI日均值大于200的天气时。2.Ⅲ级预警(黄色):当预测未来将出现持续3天及以上重度污染,AQI日均值大于200的天气时。3.Ⅱ级预警(橙色):当预测未来将出现持续3天及以上严重污染,AQI日均值大于300的天气时。4.Ⅰ级预警(红色):当预测未来将出现持续1天及以上极重污染,AQI日均值达到或大于500的天气时。市级预警条件:当各省辖市达到上述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时,事发地政府要启动本级相应级别预警程序。省级预警条件:当全省5个及以上区域相邻的省辖市同时达到Ⅱ级或Ⅰ级预警条件时。三、会商流程(一)会商启动当监测预报未来会出现重污染达到省级预警等级时,河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组织启动区域内会商,同时和河南省气象台启动会商。当发生连续多天重度污染并预计还将持续时,启动应急会商。其它会商启动按照两部门会商办法进行。当监测和预报未来24小时不满足重污染预警条件时,经会商联合按程序上报解除预警信息。(二)会商形式1.采取电话会商的形式,通过电子邮件交换预测信息,未来条件具备时可采取视频会商等形式。通过双方会商达成一致。部门间会商意见模板见附件3。2.会商时间根据预报工作时间实时安排。3.信息产品形式包括文字(未来24小时、48小时区域重污染天气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预警等级、空气污染气象条件、AQI等级分布、主要污染物等)和图形(未来24小时、48小时重污染区域等级分布图)。示范模板见附4四、发布渠道对内信息发送:预警信息由各级环保预报部门和气象预报部门分别发送至各地相关环保和气象部门。对外信息发布:经省级和市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办公室批准后,以双方联合发布的名义,通过各自渠道向公众发布。附件3会商意见模板预计,XX+1日至XX+2日(注:XX为预报发布当日,XX+1为未来一天,以下预报时段依此类推),XX地区气象条件不利于大气中污染物扩散,AQI可能达到200以上,出现重度空气污染可能性大。其中,郑州、许昌、平顶山及豫北区域大气扩散条件较差,AQI可能达到300以上,出现严重空气污染可能性大(或:郑州、许昌、平顶山及豫北区域大气扩散条件极差,AQI可达500,可能出现极严重污染天气)。潜势预测:预计,XX+3日,上述大部地区重污染天气持续;XX+4日后,有新一轮较强冷空气南下和降水过程,气象条件转好,有利于大气中污染物扩散和清除,上述地区空气质量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河南省环境监测中心和河南省气象台联合建议发布区域重污染天气Ⅱ级预警,并提示郑州市、许昌市、漯河市、平顶山市、新乡市、安阳市省环保和气象部门发布相应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附件4预警信息示范模板重污染天气预警XXXX年第XX期河南省环境保护厅河南省气象局XX月XX日12时发布重污染天气Ⅱ级预警:预计,XX+1日至XX+2日,郑州、许昌、平顶山及豫北区域出现重度污染天气,首要污染物为PM2.5。其中,郑州、许昌、平顶山及豫北部分地区达到严重污染。XX+3日至XX+4日,上述大部地区重污染天气持续;XX+5日起,上述大部地区气象条件转好,重污染天气缓解,空气质量将以优良或轻度污染为主。防御指南:(根据AQI分级提醒进行说明)未来24小时、48小时重污染区域等级分布图XXXX年XX月XX日12时
本文标题:河南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试行方案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5053426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