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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保险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编制和实施好深圳保险业“十二五”规划,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引导保险业服务深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促进深圳保险业又快又好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根据中国保监会和深圳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并结合深圳保险市场实际情况,制定《深圳保险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明确“十二五”期间(2011年至2015年)深圳保险业的发展方向、预期目标和政策措施,引领深圳保险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推动深圳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迈上新台阶,为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和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一、“十一五”期间深圳保险业发展的基本情况“十一五”期间是深圳保险业发展的重要时期。深圳保险业在中国保监会的正确领导和深圳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把握保险业发展的战略机遇,积极应对各个阶段出现的新问题、解决新矛盾,坚持改革创新,防范化解风险,保险业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保险创新发1 展试验区建设成果丰富,全面实现并超额完成了“十一五”时期所设定的各项目标。(一)主要成就业务规模快速增长,行业实力显著提升。“十一五”期间,深圳市场保费收入年均增长28.1%,是深圳国民经济发展最快的行业之一。2010年,全市保费收入达到361.49亿元,保险密度接近4000元,保险深度3.8%,与2005年相比,分别增长了2.4倍,2.1倍和提高了1.6个百分点。以保费规模来衡量,深圳稳居全国各大中城市第四位。保险行业总资产(不含保险总公司)达745亿元,比2005年增长2.4倍。深圳的保险总部主体数量、总部资产总量和总部保费收入均位居全国大中城市前三位。业务结构不断优化,经营效益持续向好。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定不移地推进结构调整,提高业务发展质量,提升行业经营效益。2010年,产险市场非车险占比31.7%,较全国平均水平高6.3个百分点。寿险市场新单期交占比30.5%,较全国平均水平高4.2个百分点;个人代理渠道业务占比47.3%,较全国平均水平高6.2个百分点。2009年,深圳产险业一举扭转连续经营亏损的局面,当年实现承保利润1.5亿元。2010年,深圳产险公司承保利润达到6.49亿元,承保利润率为7.2%,较全国平均水平高4.5个百分点。保险机构发展迅速,市场体系日趋完善。“十一五”期间,深圳保险市场经营主体由36家增加到65家,其中法人机构13家,产险分公司24家,寿险分公司16家,再保险2 分公司2家,其他主体10家。专业保险中介机构由115家增加到180家,其中法人机构中专业代理75家,经纪35家,公估35家,非法人分支机构35家。已经基本形成涵盖国有、股份制、专业性公司、外资保险公司等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门类齐全的市场组织体系,呈现出保险公司、保险中介公司、再保险公司分工协作、共同发展的良好市场格局。改革创新步伐加快,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迈上新台阶。“十一五”期间,深圳保险业充分发挥改革试验、闯关探路的职能,一些改革创新项目在全国产生了较大影响,起到了较好的示范效应:率先解决保险营销员参加社保问题;率先推出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机制,也是率先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城市;率先执行政府社保管理的企业年金向商业保险公司转移,促进了企业年金业务发展;率先推动由政府出资购买校方责任保险的机制,为妥善化解校园风险提供了值得借鉴的模式;率先试行火灾公众责任险,有效提升了全社会的安全保障水平;率先启动商业车险定价机制改革,从体制机制上大胆探索产险转变发展方式的有效途径;率先试点商业保险机构投资医疗机构,为保险业参与社会管理、承担社会责任作出有益尝试;率先实现香港人民币保险业务跨境结算的突破,为人民币国际化和提升深圳作为全国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中心的地位作出积极贡献。2006-2010年,深圳保险业有22项创新项目荣获深圳市金融创新奖。深圳保监局上报的“深圳保险快处快赔机制”、“深圳市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试点项目”分别在2008年、2009年3 连续两年获得最高荣誉——“深圳市金融创新特别奖”。保险功能作用有效发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逐步提升。“十一五”期间,深圳保险业累计提供各类风险保障近60万亿元,支付赔款和给付约300亿元,分别是“十五”期间的3倍和2.7倍,减轻了灾害事故对生产生活的影响。2010年,出口信用保险为外贸出口承担了140.5亿美元的风险保障,是2005年的25.5倍,有力支持了深圳外向型经济发展。积极推动校方责任险、火灾公众责任险、医疗责任险等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责任保险发展,不断扩大农民工保险覆盖面,为深圳“民生幸福城市”建设服务。大力发展科技保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支持深圳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循环经济建设。积极配合市政府在全国率先建立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为维护社会稳定,为民解难、为政府分忧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过程中,行业发展的视野更加开阔,发展的空间不断拓宽。保险市场秩序明显好转,风险防范能力不断增强。深圳保监局坚持抓监管、防风险,不断提高监管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切实加强市场行为监管,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着力维护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保险公司经营机制和内部管控进一步完善,依法合规经营意识和效益意识不断提升。行业自律的约束性不断强化,诚实守信、规范经营的保险文化日益深入人心。行业风险预警制度、风险处置预案和应急处理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有效化解国际金融危机可能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妥善处置一系列群体性突发事件风险。4 在全行业的共同努力下,“十一五”期间,深圳保险市场运行平稳、健康、有序。行业建设不断强化,保险业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行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工作能力和水平有了较大提升。保险宣传进一步加强,广泛运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介开展保险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保险进社区活动,树立保险业良好的社会形象。保险理论研究不断深化,建立了保险业与政府和院校联合开展课题研究的机制,组建了深圳保险业专家决策咨询委员会,组织开展深圳保险业改革开放30周年征文活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工作持续推进,初步建立深圳保护保险消费者工作目标考核评价机制,同业公会成立“保险消费者权益服务总站”,运行成效显著。同时,成功举办了一系列全国性的高规格保险会议及论坛,进一步提升了深圳保险业在国内、国际的形象。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行业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国务院颁布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国十条”后,积极推动深圳市政府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加快保险改革发展、建设全国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的“深八条”。五年来,深圳市委市政府和政府职能部门出台的有关保险业发展的配套政策措施超过20项,极大地改善了保险业发展环境。积极推动深圳在全国率先专门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牵头、市各相关部门参加的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和督促跨行业、跨部门的保险改革创新工作。积极协调保5 监会和市政府签署《关于深圳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的合作备忘录》,进一步明确了新形势下深圳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的发展方向、目标定位和改革创新重点领域。市委市政府为保险业提供的政策支持和优质服务,成为深圳保险业持续快速发展的重要保障。(二)基本经验回顾“十一五”期间深圳保险业的发展,总体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点认识和体会:始终坚持改革创新。紧密结合深圳实际,结合各公司实际,充分发挥深圳毗邻港澳的优势,在经营机制、管理模式、产品研发及服务、营销模式等方面大胆改革创新,不断突破制约深圳保险业发展的一系列问题,走有深圳特色的保险发展之路。始终坚持科学发展。发展不是单纯的速度增长,而是向速度与质量、结构、效益的协调统一。发展要立足自身本质特性和优势,充分发挥保险的风险管理和保障功能。发展的同时还要注重风险,防范风险本身就是发展的题中之义。始终坚持服务大局。经济和社会发展是保险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只有立足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科学谋划保险工作,做到“想全局、干本行,干好本行、服务全局”,保险业才能找准自身定位,发展基础才会更牢固,发展的空间才会更广阔。始终坚持尊重市场规律。注重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6 市场机制在保险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充分调动企业自主经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引导和促进企业增强责任能力和行为能力,让富于创新精神和竞争意识的优秀保险企业脱颖而出,切实维护保险市场的生机和活力。始终坚持加强和改进监管。坚持与时俱进,保持监管与行业发展相适应,切实把加强监管作为主要职责,把防范化解风险作为首要任务,把保护被保险人利益作为根本目的。正确处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和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的关系。既要尊重市场的主体地位,走市场化之路,又不能完全依赖市场,要采取必要的行政手段,把该管的事坚决管住、管好。(三)存在问题“十一五”期间深圳保险业发展取得了很大成绩,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保险业的发展情况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在发展方式上存在着很多亟待解决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影响和制约着深圳保险业的长远健康发展。主要表现在:一是保险业发展与深圳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2010年深圳保险深度为3.8%,较北京、上海分别低3.2和1.4个百分点,仅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保险的渗透力和覆盖面较低,保险赔付占灾害事故损失的比重较小,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保险业总资产在深圳金融业总资产的比例较低,与深圳建立区域金融中心对保险业的要求尚有一定差距。二是保险业发展方式亟需转变。高7 投入、高成本、高消耗、低效率的粗放式发展方式仍未根本改变,业务发展仍然主要靠铺机构和扩人力,集约经营和内涵式增长能力不强。经过30年快速发展,深圳传统的保险资源中,土地、人口、车辆等承载能力已接近极限,按照传统模式发展,保险业很难再有大的突破,转变保险业发展方式已经刻不容缓。三是保险产品和服务创新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目前深圳保险市场上的保险产品数量已有上千种,但是真正贴近群众生活、符合市场需求、能为保险公司带来效益的产品并不多,保险产品和服务的同质化现象明显。要根本改变现状,关键在于创新。通过创新,进一步拓宽发展空间,实现差异化、可持续发展。四是保险市场秩序尚未实现根本好转,行业自身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非理性价格竞争在一些业务领域还比较突出,公司内控制度不完善或是制度执行力不强,销售误导、理赔难问题社会反映还比较集中,经营数据不真实、保险公司通过中介机构套取费用的问题还比较普遍,有些问题甚至已经涉及违法犯罪,服务质量和行业形象有待进一步改善。二、“十二五”期间深圳保险业面临的发展环境(一)国际国内环境“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良好的宏观环境将为保险业持续快速发展提供有利条件和难8 得机遇。从国际环境来看,我国全面参与经济全球化的机遇依然存在,总体上有利于我国和平发展。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将深入发展,和平、发展、合作仍是世界的时代潮流。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深远,世界格局将经历深度变革和调整,世界经济结构加快调整,全球经济治理机制深刻变革,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孕育突破,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新兴市场国家整体实力步入上升期。从国内环境来看,我国发展的有利条件和长期向好的趋势没有改变。“十二五”时期,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将深入发展,经济结构转型加快,人均国民收入稳步增长,市场需求潜力巨大,科技和教育整体水平提升,劳动力素质不断提高,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各方面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政府宏观调控和应对重大挑战的能力明显增强,社会大局保持稳定。(二)深圳经济社会环境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年来,深圳保险业实现了快速发展,是深圳国民经济中发展最快的行业之一。展望“十二五”时期,深圳保险业仍然具备快速发展的条件和基础,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战略机遇期。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将为深圳保险业发展提供重大机遇。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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