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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大学生婚前性行为的看法09级英本(2)班王家琴2009031056婚前性行为是一个较为广泛的概念。性科学研究按照性欲满足程度的分类标准,将人类性行为划分为三种类型:一是核心性性行为,即两性性行为:二是边缘性性行为,如接吻、拥抱、爱抚等;三是类性行为。本文所指的婚前性行为属第一种范畴,它是指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发生的性交行为。其特点是双方自愿进行,不存在暴力逼迫。发生婚前性行为的大学生,往往是受西方“性自由、性解放”观念的影响,而不过多思考地跨越了性的界限。当今社会对大学生恋爱过程中的婚前同居、婚前性行为现象众说纷纭,即使在大学生群体中,对此也看法不一。有些人认为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同居不失为一种恋爱的方式,且有益于彼此的更深了解和交流;另外一些人会考虑,一旦发生关系后,万一恋爱失败,会给双方,尤其是女方造成巨大的身心创伤。那些发生关系或同居后的大学生恋人有多少最终步入婚姻殿堂,我无从得知,但大学生恋人发生婚前性行为、同居的日益普遍确是我们不能忽视的一个事实,这应该引起我们大学生群体乃至整个社会的关注与思考。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传统的性道德观念受到很大的冲击,特别是青年大学生发生婚前性行为的比例很高。而婚前性行为的态度直接影响着婚前性行为的发生。“凡是在食堂、自习室、教学楼前当众疯狂接吻的——都是开不起房的!”这是某高校BBS上曾经一度引来很多争议的一句话,其后果是直接导致很多在谈恋爱的大学生都去校外“开房”。由此我们也可以很轻易的看出,当代大学生对于“婚前性行为”的态度的开放程度有多高。大学生处于青春后期,在性激素的作用下,随着性生理快速发育,产生强烈的性欲望和本能的性冲动,同时性心理也趋于成熟,产生强烈的性意识。他们有活跃的性情感、性思维,对性问题极为敏感、好奇。再加上现在的大学生在校期间谈恋爱现象的普遍存在,因此,很多青年男女异性之间从简单的亲密交往(包括接吻和性爱抚)层面到深层次的异性交往(包括性交、同居)层面,很多时候都只是时间问题。那么,针对这些现象和问题,作为当事人的青年大学生的态度如何呢?现在我们与西方国家经济及文化的不断沟通融合,社会涌现出一个新的问题——婚前性行为。据统计27.7%的男性与34.4%的女性坦言目前他们有稳定的恋人。有过婚前性行为的,男生15%,女生13%。首次发生性关系的平均年龄男生为18.7岁左右,女生为19岁左右,年龄呈越来越小的趋势。现在女大学生的处女率仅是38%,这些数据反映了婚前性行为在大学生中也非常普遍。婚前性行为,总是被社会主流文化所不容。中国的传统文化,向来是男女授受不亲,结婚也要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女孩的贞节比什么都重要。虽然受西方思想的影响,社会开放了很多,但大多数发生婚前性行为的人,并不会认为这是天经地义或是荣耀的事情,而常常采取地下的方式。一组对2600名大学生调查后的数据:大学生对婚前性行为的态度普遍比较开放,“不刻意追求,但感情成熟时,也不介意发生”的占70.4%%,认为“不道德”和“不应该”的仅占7.2%而承认有婚前性行为的,男生达29.7%%,女生达12.9%%。而另一组120人的调查中,对于影响婚前性行为、同居的因素,排名首位的是感情,占39%,其次是发生关系的后果。这表现出大学生普遍还是把感情放在首要的位置,这也与大学生还没走入社会、思想比较单纯有关。当被问到认为同居一般情况下是出于爱多还是出于欲望多时,选择出于爱多的占28.33%,选择欲望多的占32%,选择爱欲参半的占30.8%,其余选择“不知道”。由此可以看出,大学生同居还是感性大于理性。我们都知道,老师们和父母对社会的这一现象感到忧虑与担心,这在一方面显示出两代人显著不同的观念,另一方面也应使大学生以更为审慎的态度对待婚前性行为。大部分老师对大学生恋爱期间发生性行为是不支持的,认为大学生心智还不够成熟,经济上不独立,一旦发生意外(怀孕等),无法承担起责任。社会科学研究所的赵维泰先生认为:大学生婚前性行为,可理解但不可取。大学生在年龄、生理上都已成熟,因此不能再单纯地说‘婚前性行为’的对错。主要问题不在于这个行为是发生还是没发生,而在于应该以一个正确的态度来看待这个问题。以感情好为理由而发生婚前性行为,可以理解但不可取。对于在校学生来说,婚姻本身是不可预期的,而且作为学生主要任务还是学习。性的吸引在爱情中具有根本的意义,这是不言而喻的。性爱是情爱的重要生理基础,是爱情展到一定程度的自然而然的流露;然而,它又是一股强大的力量,如果脱离控制,也有可能变成一场灾难。大学生的性行为往往与早恋有关。少男少女往来频繁,异性相处,免不了会发生性的欲念。甚至有的天真少女,竟以身相许,认为这是纯真爱情的忠诚表示,往往在情意浓之时,便越过雷池,偷吃禁果,发生了性行为。青春少女的性行为对身心健康危害都很大。影响学习和工作。青春少女正是学习文化技能的时期,有的正在学校学习,有的可能是刚刚参加工作。无论哪种情况,均应把主要精力用在学习上。如果这时去恋爱,去追求性刺激,必然会影响学习,使事业一事无成,耽误了大好的青春年华,以后自己感到知识不足时,已经是悔之晚矣。青春期有性生活,可能影响婚后正常性生活。一对大学生的婚前性行为,往往是在男方压抑不住性冲动和女方处在害羞、紧张、恐惧的状态下进行的,彼此都有一定的非法感,加上双方都缺乏性卫生常识,这样的性生活,很难谈得上什么性生活和谐,也极容易造成女方阴道损伤和泌尿系感染等,给女方身体带来损害。而初交的不和谐,往往会给以后的性生活带来障碍,引起女方在相当长的时间、甚至一辈子对性生活的厌恶感,影响了婚后的正常性生活。我认为青春期性生活也会给婚后夫妇生活带来阴影,抹上不愉快的色彩。倘若性生活造成怀孕,则更使双方陷入窘迫之中,特别是女方将要承担更多的不幸。她们首先感到自己做了不体面、见不得人的事,为了避免被周围的人或同学,精神上承受了相当大的负担。同时,为了人工流产便暗中服药自行堕胎,或者偷偷摸摸进行人工引产手术,弄不好会造成感染,损害身体健康,可能造成子宫内膜炎、急性输卵管炎、盆腔炎、腹膜炎等一系列的妇科病。如果大出血。总之,大学生的性行为,是一件非常有害的事,甚至葬送了一生的幸福和健康,所以我们一定要自尊自爱,珍惜自己的青春年华,以学习为重,抛弃一切邪念,抵制他人的引诱,理智从事,关好情欲的闸门。首先,我们要承认婚前性行为是成年公民的自由和权力,但应该在一定的道德和法律允许范围之内,我们主要做的教育和约束公民防止一些不道德的不合理的犯法的婚前性行为的发生,如果成年的情侣双方发生婚前性行为是建立在单纯的爱情基础上的;时间里在双方完全自愿的基础之上的;是做好安全措施并不传说怀疑和堕胎的情况的,一旦怀孕了或者要堕胎的时候,双方应该具有承担起责任和义务的能力;最后就是不能影响到其他人,比如说有些人在一些公共场合或者宿舍进行性行为而影响了公众。如果不符合以上条件的我们就可以认为其行为是不合理不道德的,甚至是违法的,我们应该对这一的婚前性行为和现象加以约束和制止,共同建立一个文明、健康是性文化国度,而不是像日本和美国等那样一些性文化堕落的国度。就我个人来说,我对婚前性行为有这样的看法,(1)婚前性行为本不是现代社会特有的,只是在工业化社会之后,随着性的解放和女性主义的发展等等原因促使了婚前性行为以及各种不道德行为的泛滥,我国也正处于这样的阶段。(2)婚前性行为何不合理,道德不道德不能“一刀切”的下结论,我认为评判婚前性行为何不合理,道德不道德应该有指标,(一)是它的发生是建立在什么之上的,(二)是他是否做好安全措施,(三)是行为者是否完全自愿,(四)是行为者是否已经成年和足够成熟,(五)是其行为是否对其他人造成负面影响。我觉得,成熟的恋情可以以性作为升华,而我相信,大多数大学生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不会轻易地发生婚前性行为。婚前性行为作为恋爱到结婚的过渡阶段,我认为无可厚非,但前提是,成熟的爱情才能有成熟的结果,这个尺度的如何把握,相信大学生们有这样的判断能力,“如人饮水,冷暖自知”。我们大学生自己应该有更多冷静的思考,切不可盲目,要尽快让自己成熟起来,应在事前有较充分全面的考虑,出现意外怀孕或恋爱失败的情况应冷静处理,切不可做出过激行为;学校和家庭方面应给予大学生更多的心理和生理指导,给予他们正确的导向;而社会方面应给予更多的理解,应反省不良性文化在社会上普遍传播给大学生的不良导向,而不应成为悲剧的促成者。我认为,花需依时而开,青春的花,更应适时而开,才会在花开烂漫后结出香甜的果实。
本文标题:大学生婚前性行为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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