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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证券代码:300082证券简称:奥克股份公告编号:2010-009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6月20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当面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0年6月30日在辽宁省辽阳市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朱建民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充分合议并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完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决策制度》、《企业内部审计制度》及《融资决策制度》。制度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决策制度》、《企业内部审计制度》及《融资决策制度》全文公告。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1、《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2、《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决策制度》,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3、《企业内部审计制度》,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24、《融资决策制度》,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三年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经广泛征求意见,公司董事会提名朱建民先生、刘兆滨先生、董振鹏先生、孙玉德先生、范小平先生、程国发先生、张淑芬女士、高凤元先生、卢昌崇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张淑芬女士、高凤元先生、卢昌崇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情请见附件。公司独立董事张淑芬女士、高凤元先生、卢昌崇先生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董事会的提名。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以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成员,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请股东大会选举。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1、同意提名朱建民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2、同意提名刘兆滨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3、同意提名董振鹏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4、同意提名孙玉德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35、同意提名范小平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6、同意提名程国发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7、同意提名张淑芬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8、同意提名高凤元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9、同意提名卢昌崇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定于2010年7月18日上午9时在辽宁省辽阳市公司会议室召开201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完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及《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特此公告。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0年6月30日4附件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1、朱建民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朱先生出生于1960年,工学硕士、副教授,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一直从事环氧乙烷衍生精细化学品的研究开发及产业化事业,曾任中国化工学会理事、中国精细化工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工程院表面活性剂研究促进会副理事长、中国工业表面活性剂理事会副理事长。朱先生从1993年起享受国务院政府专家特殊津贴,曾被评为中国工业表面活性剂著名专家,中国优秀民营科技企业家,中国首届十大肢残创业之星,全国最具社会责任感的十大企业家,中国民营化工功勋企业家,全国自强模范。朱先生曾现任全国政协委员和辽宁省人大代表。曾任镇江大旺硅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曾任扬中环太奥克硅材料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奥克集团股份公司董事长、吉林奥克化学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吉林奥克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奥克化学扬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历任原辽宁奥克化学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前身)董事长,总经理;2007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总裁。朱建民先生不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奥克集团股份公司24.06%的股权,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1.3条所规定的情形。2、刘兆滨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刘先生出生于1962年,工学硕士,长期从事环氧乙烷衍生精细化学品的研究和开发工作,有20余项高新技术成果和产品通过国家、省级科技成果及新产品鉴定,获得国家发明专利5项,国家重点新产品2项,10余次省级优秀新产品奖和科技进步奖,发表多篇学术论文和全国性学术报告。曾任辽阳奥克聚醚有限公司董事,曾任锦州奥克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奥克集团股份公司董事、广东奥克化学有限公司董事、南京扬子奥克化学有限公司董事、奥克化学(滕州)有限公司董事(新增)。历任辽宁奥克化学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前身)董事;2007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刘兆滨先生不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奥克集团股份公司8.21%的股权,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5第3.1.3条所规定的情形。3、孙玉德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孙先生出生于1956年,高级会计师,长期从事财务管理工作,曾任国营新兴机械厂总会计师、北京三和松石机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任克拉玛依奥克化学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奥克集团股份公司董事。历任辽宁奥克化学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前身)董事、财务总监;2007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孙玉德先生不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1.3条所规定的情形。4、董振鹏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董先生出生于1964年,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长期从事化工科研工作,现任中国染料工业协会纺织印染助剂专业委员会理事、辽阳市宏伟区人大代表。董先生曾任辽阳奥克聚醚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奥克集团股份公司董事、扬州奥克化学销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奥克化学扬州有限公司总经理、广东奥克化学有限公司董事长、南京扬子奥克化学有限公司董事长、奥克化学(滕州)有限公司董事长(新增)。历任辽宁奥克化学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前身)董事;2007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裁;2008年2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董振鹏先生不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奥克集团股份公司7.99%的股权,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1.3条所规定的情形。5、范小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范先生出生于1959年,工商管理硕士、高级职称。范先生现任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湖南尤特尔生化有限公司董事、广东瑞图万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7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范小平先生不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1.3条所规定的情形。6、程国发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程先生出生于1963年,经济法硕士。曾任招商证券公司研发中心总经理、招商基金公司总经理助理、研究6总监、基金经理。现任深圳普邦投资有限公司公司总经理、深圳市保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总经理。2008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程国发先生不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1.3条所规定的情形。7、卢昌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卢先生出生于1953年,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学博士、博士生导师。卢先生长期从事管理教育研究工作,曾任东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院长、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院长,现任辽宁省政协委员、教育部高职高专工商管理类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企业管理研究会副理事长。2008年2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卢昌崇先生不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1.3条所规定的情形。卢昌崇先生已经取得深交所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8、张淑芬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张女士出生于1960年,博士、教授。张女士长期从事化工科研教育工作,现任染料行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染料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精细化工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大连理工大学精细化工系主任、博士生导师,大连理工大学应用化学学科点/精细化工学科点负责人、东华大学顾问教授。张淑芬女士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辽宁省高等学校学科拔尖人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教育部长江学者创新团队和辽宁省科技创新团队负责人。2008年2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张淑芬女士不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1.3条所规定的情形。张淑芬女士已经取得深交所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9、高凤元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先生出生于1963年,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高先生长期从事会计、审计工作,现任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副会长、辽宁省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研究组成员、辽宁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处罚听证委员会委员、华普天7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主任会计师、辽宁北方聚氨脂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8年2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高凤元先生不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1.3条所规定的情形。高凤元先生已经取得深交所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本文标题:奥克股份: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XXXX-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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