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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维雅内容目录2010版《强制性条文》的发布与实施2010版《强制性条文》的内容概览2010版《强制性条文》实施的监督《强制性条文》的更新与补充结束语2010版《强制性条文》的发布与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标【2011】60号关于发布2010年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的通知《强制性条文》是现行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中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环境保护和公共利益等方面的条文,同时兼顾了提高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的要求。列入《强制性条文》的所有条文都必须严格执行。2011年7月1日起施行今后新批准发布的工程建设标准凡有强制性条文的均在文本中以黑体字标志。《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由水利部负责具体管理解释和发行。2010版《强制性条文》的发布与实施2012年1月,水利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会同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等单位共同编制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2010年版》实施指南》,作为开展《强制性条文》宣传贯彻和培训工作的水利部唯一指定教材。2012年12月,水利部水国科〔2012〕546号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核心要求:1、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负责强制性条文的实施管理,工程建设各方应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1)开展宣贯培训(2)列入年度工作计划。2、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勘测、设计、施工、监理、检测、运行以及质量监督等工作必须执行强制性条文。2010年版《强制性条文》的内容概览2010年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分为水利工程设计、水利工程施工、劳动安全与卫生和水利工程验收四篇,涉及85项水利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共有557条强制性条文。第一篇水利工程设计(339条)表1序号章节名称涉及标准项数强制性条文数1水文7222工程勘测8473工程规划3234工程设计291795机电与金属结构5356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和征地移民9332010年版《强制性条文》的内容概览第二篇水利工程施工(63条)表2序号章节名称涉及标准项数强制性条文数1土石方工程4122砌石工程343混凝土工程2134防渗墙与灌浆工程475单项工程(土石坝、混凝土面板堆石坝、碾压混凝土坝、堤防、泵站、水闸、小型水电站等七种)7272010年版《强制性条文》的内容概览第三篇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147条)表3第四篇水利工程验收(10)表4序号章节名称涉及标准项数强制性条文数1劳动安全101362工业卫生411序号章节名称涉及标准项数强制性条文数1质量检查152验收152010年版《强制性条文》的内容概览先了解一下与质量监督工作密切关系的施工规范及条款共63条如下:表4(红色为重点要求绿色13版有更新蓝色13版取消)施工规范条款施工规范条款土石方工程SL47-941.0.8、2.1.2混凝土工程SDJ207-822.3.2、2.6.1SL378-20075.2.2、5.5.53.1.6、3.4.111.2.8、12.3.74.2.2、4.3.112.4.5、13.2.64.5.9、4.5.1013.2.7、13.2.104.5.13、5.2.16SL46-948.3.26.0.2SL377-20079.1.17SL32-924.5.8、5.4.6砌石工程SD120-844.2.11防灌渗浆墙工与程SL174-965.1.3SL260-986.4.5SD220-871.0.6、8.2.4SL172-967.6.3、10.2.8SL62-941.0.3、1.0.7、5.1.1SD266-884.1.32010年版《强制性条文》的内容概览续表4(单项工程)施工规范条款施工规范条款碾压砼坝SL53-941.0.3、4.5.5砼面板堆石坝SL49-942.0.3、5.1.2、5.1.34.5.6、4.7.16.1.2、6.2.1、6.3.9土石坝SDJ213-838.0.1、8.0.5、8.1.147.2.58.3.5、10.1.8堤防SL260-982.2.3、2.3.3、5.2.2泵站SL234-19994.5.136.1.1、6.1.2、6.1.3水闸SL27-915.1.2、9.3.1小水电SL172-9616.3.1、17.1.22010年版《强制性条文》的内容概览质量检查与验收规范共10条如下:表5综上所述,施工规范及质量检查与验收规范共计强制性条文73条,都是作为一位质量监督员所要掌握的,尤其是上述标红的53条涉及质量要求和质量指标的条款。规范条款规范条款质量检查SL176-20074.1.11、4.3.3、验收SL223-20081.0.9、6.2.14.3.4、4.3.56.3.1、6.4.14.4.56.5.12010年版《强制性条文》的内容概览SL47-94《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L378-2007《水工建筑物地下开挖工程施工规范》SL46-94《水工预应力锚固施工规范》SL377-2007《水利水电工程锚喷支护技术规范》SD120-84《浆砌石坝施工技术规程》SL260-98《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172-96《小型水电站施工技术规范》SDJ207-82《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L32-92《水工建筑物滑动模板施工技术规范》SL174-96《水利水电工程混凝土防渗墙施工技术规范》SD220-87《土石坝碾压式沥青混凝土防渗墙施工规范》SL62-94《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SD266-88《土坝坝体灌浆技术规程》2010年版《强制性条文》的内容概览SL53-94《水工碾压混凝土施工规范》SDJ213-83《碾压式土石坝施工技术规范》SL49-84《混凝土面板堆石坝》SL234-1999《泵站施工规范》SL27-91《水闸施工规范》SL176-2007《水利水电规程施工质量验收与评定规程》SL223-2008《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2010年版《强制性条文》的内容概览此外,经梳理,设计规范涉及工程质量指标的有12条;劳动安全涉及到质量指标的1条;工业卫生涉及到质量指标的2条。见下表:表6经过上述分解和统计,作为质量监督员所要了解掌握的强制性条文主要有88条,涉及28个标准。设计规范条款劳动安全及工业卫生规范条款SL319-20057.4.5SL399-20076.7.5SL282-20038.4.6DL5061-19965.1.1SL314-20047.0.6SL310-20043.2.1SL228-984.1.5、4.1.10SL274-20014.1.5、4.1.15、4.2.3、4.2.5GB50286-986.2.5、6.2.6SL74-955.2.32010年版《强制性条文》的内容概览SL319-2005《混凝土重力坝设计规范》7.4.5帷幕的防渗标准和隔水层的透水率根据不同坝高的取值SL282-2003《混凝土拱坝设计规范》8.4.6非岩溶地区岩体相对隔水层的透水率根据不同坝高的取值SL314-2004《碾压混凝土坝设计规范》7.0.6基础允许温度根据坝址区气候条件、碾压砼抗裂性能、热学性能、变形性能以及浇筑块高长比、基岩变形模量等因素的温控设计、论证与确定SL228-98《混凝土面板堆石坝设计规程》4.1.5坝料粒径指标及细颗粒含量规定4.1.10垫层料级配、粒径及颗粒含量规定SL274-2001《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范》4.1.5防渗土料渗透系数、水溶盐及有机质含量4.1.15反滤料、过渡层和排水体料的质地、级配要求、透水性等4.2.3粘性土压实度值4.2.5砂砾石、砂的相对密度、砂砾石中粗颗粒含量2010年版《强制性条文》的内容概览GB50286-98《堤防工程设计规范》6.2.5粘性土压实度值6.2.6无粘性土相对密度值SL74-95《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设计规范》5.2.3扰度控制值SL399-2007《水利水电工程土建施工安全技术规程》6.7.5核子水分/密度仪放射性仪器的管理和检测操作的规定DL5061-1996《水利水电工程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规范》5.1.1控制室、办公场所及生产设备房间的噪音限制值SL310-2004《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3.2.1饮用水水质2010年版《强制性条文》实施的监督监督依据:《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管理办法(试行)》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下称强制性条文)的编制、实施和监督等管理工作。第五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勘测、设计、施工、监理、检测、运行以及质量监督等工作必须执行强制性条文。第十三条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负责强制性条文的实施管理,工程建设各方应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第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开展强制性条文的宣贯培训工作。宣贯培训应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第十五条~第二十条分别明确了项目法人、勘测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实施强制性条文的责任。2010年版《强制性条文》实施的监督第二十一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勘测、设计、施工、监理、检测、运行以及质量监督等单位,应在管理体系文件中明确设置执行、检查强制性条文的环节和要求。认证认可等中介服务机构,应把执行强制性条文作为管理体系的重要认证内容。第二十二条工程竣工验收前,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勘测、设计、施工、监理、检测、验收技术鉴定等单位,需分别对执行强制性条文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情况应作为验收资料的组成部分。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的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建设质量执行强制性条文的情况实施监督。2010年版《强制性条文》实施的监督监督方式:(第二十五条)强制性条文监督检查可以采取重点检查、抽查和专项检查的方式。监督检查的内容:(第二十六条)1、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中是否有明确要求执行和检查强制性条文的环节;2、有关工程技术人员是否熟悉、掌握强制性条文3、工程项目的勘测、设计、施工、检测、验收等是否符合强制性条文的规定;4、工程项目采用的材料、设备是否符合强制性条文的规定;5、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是否符合强制性条文的规定;6、工程中采用的导则、指南、手册、计算机软件的内容是否符合强制性条文的规定。2010年版《强制性条文》实施的监督监督检查成果:监督检查应提出监督检查报告。(第二十七条)检查报告应包括如下内容:1、被检查单位和项目2、检查单位和人员3、检查内容4、检查程序和方法5、检查结论6、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监督整改第二十八条实施监督检查的部门应督促被检查单位对涉及强制性条文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强制性条文》的更新与补充2010版汇总的是截止到2009年12月31日的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现在2013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报批稿已经出台,对2010版进行了更新和补充。2013版汇总的是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批准发布的水利工程建设标准的强制性条文,共涉及94项水利工程建设标准,579条强制性条文。与2010版相比较,修订标准8项,新增标准12项,删除标准3项,增加了强制性条文39条,删除了17条。2014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已经定稿。《强制性条文》的更新与补充2013版强制性条文更新的规范:《河道整治设计规范》GB50707-2011《灌溉与排水渠系建筑物设计规范》SL482-2011《泵站设计规范》GB50265-2010《蓄滞洪区设计规范》GB50733-2012《小型水力发电站自动化设计规范》SL229-2011《水利水电工程厂(站)用电系统设计规范》SL485-2010《水利水电工程机电设计技术规范》SL511-2011《光伏提水工程技术规范》SL540-2011《农田水利规划导则》SL462-2012《强制性条文》的更新与补充《水利水电工程环境保护设计
本文标题:2010年版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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