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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ancialGovernance第四章财务治理第一节公司治理与财务治理第二节财务治理结构第三节财务治理机制第四节利益相关者的财务关系财务治理学习要点•掌握公司治理与财务治理的内涵;•掌握公司治理和财务治理的联系与区别•掌握公司治理结构和公司治理机制;•掌握财务治理结构和财务治理机制;•了解利益相关者的财务关系•公司治理问题的提出•公司治理的相关内容公司治理(CorporateGovernance)公司治理的提出•公司治理的起源与发展•公司治理的理论解释公司治理的起源•1776年,亚当·斯密就对股份公司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和委托代理造成的后果感到担忧,认为“在钱财的处理上,股份公司的董事为他人尽力,而私人合伙公司的伙员则纯粹是为自己打算。所以,想要股份公司的董事们监视钱财的用途,像私人合伙公司的伙员那样用意周到,那是很难做到的”。•1932年,美国经济学家伯利(Berle)和明斯(Means)指出:“以追求利润为目的的支配集团,对于所有者并不能作到有力的服务。”•1960年代,美国企业史学家钱德勒指出:“到本世纪60年代,在美国经济的一些主要部门中经理式的公司已经成为现代工商企业的标准形式。”•“公司治理”的概念肇始于20世纪80年代美国企业界爆发的股东诉讼热潮,股东诉讼的焦点就在于执行董事和经理们为自己确定报酬的行为缺乏程序上的公正性。在这种背景下,美国的立法和司法界开始在法律层面推动公司治理。1984年,美国法学研究所起草并发表了《公司治理结构项目:分析和建议》一文,首次正式使用“公司治理”一词。公司治理的发展——一个全球性话题•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公司治理这一术语已经日益成为一个理论界和企业界密切关注的名词。•这一浪潮首先是从英国开始的。英国八十年代由于不少著名公司相继倒闭,引发了英国对公司治理问题的讨论,由此而产生了一系列的委员会和有关公司治理的一些最佳准则,如Cadbury委员会及其发表的《公司治理的财务方面》的报告,关于董事会薪酬的Greenbury报告,以及关于公司治理原则的Hampel报告。OECD公司治理原则•公司治理框架应保护股东权利;•应平等对待所有股东,包括中小股东和外国股东。当权利受到侵害时,所有股东应有机会得到赔偿;•应确认公司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利,鼓励公司与他们开展积极的合作;•应确保及时,准确地披露所有与公司有关的实质性事项的信息,包括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所有权结构,以及公司治理状况;•董事会应确保对公司的战略指导,对管理层的有效控制;董事会应对公司和股东负责。公司治理运动形成的原因1.公司治理与企业融资•现任世界银行行长沃尔芬森(JamesD.wolfenson):“对世界经济而言,完善的公司治理和健全的国家治理一样重要”•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是企业融资,吸引国际国内资本所必需的。由于资本市场的国际化,本国的企业可以到国外去融资,但是一国,能否吸引长期的,有“耐心”的国际投资者,该国的公司治理结构必须让投资者可以信赖和接受。•即使该国的公司并不主要是依赖外国资本,坚守良好的公司治理准则,也能够增强国内投资者对投资该公司的信心,从而降低融资成本,最终能够吸引更多更稳定的资金来源。•企业之间在资本市场上为获得融资而竞争,实际上就是公司治理的竞争。公司治理运动形成的原因•2.投资者意向•McKinsey(麦肯锡公司)发表了一份投资者意向报告(InvestorOpinionSurvey),其主题是股东怎样评价和衡量一个公司的治理结构的价值。•3/4的投资者认为在他们选择投资对象时,公司的治理结构,特别是董事会的结构和绩效与该公司财务绩效和指标至少一样重要。•80%多的投资者认为他们对公司治理结构好的企业,他们愿意出更高的价钱。公司治理运动形成的原因•机构投资者的壮大,推动了运动的兴起。由于机构投资者手中控制大量的资金,他们在公司治理中会对公司施加压力,要求管理层按股东的期望来管理公司。•亚洲危机的爆发,也“唤醒”了人们对亚洲公司治理的重新认识。金融危机的出现,体现了这些国家在公司治理方面的薄弱,如信息披露的不充分,以及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董事会以及控股股东缺乏诚信和问责机制。•美国安然事件的爆发,暴露了美国公司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唤起了美国等成熟市场国家对本国公司治理的重新审视。•转轨经济国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是,企业经营的内部人控制,即在法律体系缺乏和执行力度微弱的情况下,经理层对企业实行强有力的控制,在某种程度上成为实际的企业所有者和控制者。公司治理的理论解释委托代理理论1)信息的非对称性和代理人问题2)“所有权经营权分离”与代理人问题1)信息非对称性和代理人问题•某一个人或集团为实现一定的利益目标,委托其他的个人或集团来进行各种活动(也包括决策)。这种关系中,行为委托方称为委托者,代替委托者工作的另一方是代理人。通过文字或口头所形成的这种契约关系就是委托——代理关系。•代理人必须为实现委托人的目标而行动。•现实中,由于委托人不能监视代理人的行为,或者监视需要花费太大成本,会导致代理人的行为背离委托人的利益而追求自己的利益。委托代理关系的形成•代理人问题产生需要两个条件。•一、委托人和代理人利益不同,各自追求自己的利益。条件允许,代理人就会出现机会主义行为。•二、他们之间存在信息的非对称性。由于投入产出关系不明确,不能明确地预期一定的投入会带来多大的结果。•信息非对称性指委托人和代理人不是完全共有相同信息。•代理人问题发生的直接原因是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性,委托人不能很好地监视代理人的行动,代理人产生追求自己利益的机会主义行为。代理人的机会主义行为•代理人机会主义行为,表现为两种: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代理人行为选择时可利用的信息,同时不被委托人所拥有,会产生逆向选择。这种时候,委托人即使能够观察到代理人的行为和结果,也不可能判断其行为和结果是否合适,因此代理人往往会出现偷懒的动机。•另一种情况,虽然在行为选择的那一个时点上,委托人和代理人拥有同样的信息,然而由于委托人仅知道行为的结果,而不可能观察到行为过程。对出现的一些不够满意的结果,代理人往往会倾向于强调外部客观的原因,逃避自己的责任。股东与管理者的委托代理关系•股东作为委托人,管理者是代理人。后者比前者有较多的决策信息,会产生信息的非对称性,股东对管理者行为的监督很不够,有可能会产生管理者的机会主义行为,会产生代理人问题。•1)管理者追求的效用包含很大成分的非货币利益,这和股东的效用是利润不同。•2)对风险的态度不同。股东为了分散风险,选择多样化的投资,管理者自己的财富大部分和他服务的企业结合在一起,会比股东更强烈的显示出规避风险的意识。•3)管理者为了显示自己的成功,比较倾向于选择短期利润目标,股东一般从长远观点评价一项政策。约束的机制•为了维持委托人和代理人的关系,必须想办法引导、约束管理者的行为,使之朝有利于股东利益的方向发展。在这种情况下,就产生了公司治理。公司治理的相关内容•公司治理的定义•公司治理的主体和客体•公司治理机制•公司治理模式公司治理内涵的界定•(一)国外对公司治理内涵的争论•(二)国内对公司治理内涵的争论(一)国外对公司治理内涵的争论•1、围绕着控制和监督监理人员行为、保护股东利益这一主题。•股东、董事和经理关系论。马克.丁.洛(1999)年认为,公司治理是公司股东、董事会和高层管理人员之间的关系。•控制经营管理者论。斯利佛和魏斯尼(1997)认为,公司治理是公司资金提供者确保获得投资回报的手段。•对经营者激励论。梅耶(1994)把公司治理定义为“公司赖以代表和服务于它的投资者利益的一种组织安排。它包括从公司董事会到执行人员激励计划的一切东西。”(一)国外对公司治理内涵的争论•2、围绕着保护利益相关者利益这一主题。•控制所有者、董事和经理论。普罗兹(1998)年认为,公司治理是公司所有者、董事和管理者行为的规则、标准和组织。•利益相关者控制经营管理者论。希克(1993)等人认为,公司治理结构就是借以委托董事,使之具有指导公司业务的责任和义务的一种制度,是以责任为基础。约翰和塞比特(1998)认为,公司治理是公司利益相关者为保护自身的利益而对内部人和管理部门进行的控制。(一)国外对公司治理内涵的争论•管理人员对利益相关者责任论。布莱尔(1999)认为,公司治理是法律、文化和制度性安排的有机整合。•利益相关者相互制衡论。钱颖一(1999)认为,公司治理是一套制度安排,用以支配若干在企业中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团体投资者(股东和贷款人)、经理人员、职工之间的关系,并从这种联盟中实现经济利益。•李普顿(1996)认为,公司治理应看成是一种手段,用来协调公司组成成员即股东、管理部门、雇员、顾客、供应商及包括公众在内的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和利益,而这种协调应能确保公司的长期成功。(二)国内对公司治理内涵的争论•公司内部权力结构相互制衡论。吴敬琏(1996)认为,公司治理是指由所有者、董事会和高级经理人员三者组成的一种组织结构。•企业所有权与公司治理结构等同论。张维迎(1996)认为,公司治理狭义地讲是指公司董事会的功能、结构、股东的权利等方面的制度安排;广义地讲是指有关公司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分配的一整套法律、文化和制度性安排,这些安排决定公司的目标,谁在什么状态下实施控制,如何控制,风险和收益如何在不同企业成员之间分配等这样一些问题。(二)国内对公司治理内涵的争论•保护所有者利益,监督激励经营者论。周小川(1999)认为,公司治理来自出资人和利益相关人对公司的控制,是指股东大会、董事会如何通过制度性安排监督和控制高层经理人员的经营。公司治理的定义•公司治理(corporategovernance),是通过一整套包括正式或非正式的内部或外部的制度或机制来协调公司与所有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以保证公司决策的科学化,从而最终维护公司各方面的利益的一种制度安排。公司治理的主体和客体•公司治理的主体不仅局限于股东,而是包括股东、债权人、雇员、顾客、供应商、政府、社区等在内的广大公司利害相关者。作为所有者,股东处于公司治理主体的核心。债权人,如银行,尽管不一定是公司的资产所有者,但它向公司发放贷款后,处于防范自身风险的考虑,要求对债务人的资本经营进行监督或参与治理,这种权利来自债权。公司治理的主体和客体•公司治理客体就是指公司治理的对象及其范围。追述公司的产生,其主要根源在于因委托—代理而形成的一组契约关系,问题的关键在于这种契约关系具有不完备性与信息的不对称性,因而才产生了公司治理。所以公司治理实质在于股东等治理主体对公司经营者的监督与制衡,以解决因信息的不对称而产生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在现实中所要具体解决的问题就是决定公司是否被恰当的决策与经营管理。公司治理的主体和客体•从这个意义上讲,公司治理的对象有两重含义:第一、经营者,对其治理来自董事会,目标在于公司经营管理是否恰当,判断标准是公司的经营业绩;第二、董事会,对其治理来自股东及其他利害相关者,目标在于公司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否被恰当,判断标准是股东及其他利害相关者投资的回报率。公司内部治理机制•公司内部治理机制是公司治理核心的问题。我们以下主要是从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经理层三方面来阐述公司内部治理机制的运转。股东大会•按照公司法,在企业的正常经营状态下,股东是公司的最终所有者,对公司资产拥有终极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通过股东大会行使自己的审议权和投票权,维护自己的法定权益。从决策的动议、批准、执行和监督四个步骤来看,股东大会拥有批准和监督的权力,行使相应的职能。股东通过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重大事项拥有决议权。董事会•在公司的内部治理机制中,董事会是由股东选举产生的,作为股东的代表行使对经理的监督和控制,并批准有关企业的重大决策。在极端的情况下,董事会可以撤换公司的主要执行官和公司管理层的其他成员。•在公司治理结构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之间是信托关系,董事是股东的受托人,承担受托责任。董事有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前者是公司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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