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经营企划 > 2-1-5 梅州市儿童发展规划
1梅州市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前言二十一世纪初期,梅州进入了建设比较发达山区市的发展阶段。今天的儿童是将来现代化建设的主人。培养、教育儿童,努力提高儿童素质,造就一代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四有”新人,是新世纪梅州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迫切需要。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历来重视儿童事业,把“提高全民族素质,从儿童抓起”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大计,认真实施1992年国务院颁布的《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和省政府颁布的儿童发展“八五”、“九五”规划。我市政府相应制定、颁布并实施了梅州市儿童发展“八五”规划和“九五”规划。各级政府把儿童发展规划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强领导,认真实施,通过十年努力,基本实现了九十年代儿童发展纲要、规划提出的主要目标,我市儿童事业取得了全面的明显的进步。优化了儿童发展环境。全市初步形成了“儿童优先”的共识,构建了较为完善的儿童工作体系。政府对儿童发展的投入逐年增加,十年来,市财政投入卫生事业经费累计达77575万元,投入基础教育经费累计70575万元,为儿童的生存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条件。提高了儿童健康水平。梅州创建爱婴市活动取得可喜成绩,1999年跨进全省爱婴市行列,全市妇幼卫生保健服务体系日趋完善。婴儿死亡率、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从1990年的40.37‰、50.39‰、263.92/10万降至2000年的19.78‰、24.29‰、21.69/10万;五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从5.4%降至2.12%。儿童教育取得显著成绩。我市教育事业发展和教育质量的提高均居全省前列,全市基本实现九年义务教育,“普九”工作不断巩固提高。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9.99%,小学学生完成率99.58%;初中毛入学率达99.55%,基础教育基本实现性别均等发展。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儿童教育工作格局已初步形成。儿童合法权益得到基本保障。我市认真贯彻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为儿童生存、发展提供了保障。政府和社会保护、关心困境儿童的成长。截至2000年,全市各类福利院收养孤残儿童600多人,兴办残疾儿童康复机构3个,特殊学校5所;残疾儿童入学率达95%;实施希望工程、春蕾计划,动员社会各界扶助8000多名(次)失、辍学儿童重返校园。我市儿童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和儿童发展需要还有较大的差距。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的条件及水平存在地区差异;贫困、边远山区儿童保健及受教育状况有待改善;流动人口中儿童的保健、教育、保护问题亟需探索和加强;侵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仍时有发生;儿童发展需求和社会服务不足的矛盾普遍存在。为进一步优化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条件,全面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在基本实现《梅州市儿童发展“九五”规划》目标的基础上,根据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精神,参照《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3—2010年)》(以下简称《纲要》和《广东省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的目标,现制定《梅州市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在儿童与健康、儿童与教育、儿童与法律保护、儿童与环境等四个领域,提出二十一世纪第一个十年我市儿童发展总目标和主要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策略和措施。总目标坚持“儿童优先”的原则,促进我市儿童事业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同步发展。儿童健康的主要指标达到全省的中上水平,儿童教育的主要指标达到全省先进水平。全面贯彻执行儿童权益保障法律法规,保障儿童享有生存、发展和参与的各项权利,逐步改善儿童健康成长的条件和环境,使儿童获得医疗保健、文化教育、生活娱乐等方面良好服务,处于困境的儿童也就受到特殊保护,从而不断提高儿童整体素质,保障儿童身心健康。目标及策略措施一、儿童与健康改善儿童卫生保健服务,不断提高儿童健康水平目标与指标1、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到2005年,城市婚前医学检查率达到80%,2010年达到85%;到2005年,农村婚前医学检查率达到35%,2010年不低于50%。──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2010年控制在90/万以下。2、降低孕产妇和儿童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2005年控制在30/10万,2010年控制在25/104万以下。──孕产妇保健管理率2005年达94%,2010年达96%以上。──到2010年,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85%以上,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5%以上。──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2005年分别降至16‰、20‰,2010年分别降至15‰、18‰。──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以县为单位始终保持控制在1‰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2005年达90%以上,2010年达95%以上,逐步提高流动人口中儿童接受卫生保健服务的水平。──保持高水平的常规免疫接种率,2005年以乡镇为单位达到90%以上,逐步将新的疫苗接种纳入计划免疫管理。3、提高儿童营养水平,增强儿童体质──到2010年,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以2000年为基数下降1/4。──低出生体重发生率2005年控制在4%,2010年控制在3%。──婴儿母婴喂养率2005年以市为单位达90%以上。──合格碘盐食用率2005年达98%,2010年达98%以上。──中小学生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及格率2005年达90%以上。──人均公共体育场所面积2005年达0.4平方米,2010年达0.6平方米。4、加强儿童健康教育──减少未成年人吸烟、预防未成年人吸毒。5──预防和控制性病、艾滋病、结核病的增长和蔓延。──提供多种形式的儿童心理健康咨询指导及不良心理矫正服务。策略与措施──各级政府重视妇幼卫生事业,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支持和倾斜。对妇幼卫生、计划免疫等公共卫生的基本服务项目经费予于保证;随经济增长,增大妇幼保健机构的财政补助,到2010年妇幼卫生经费在卫生经费中所占比例达到8%-10%。──整顿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市场。对提供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机构和人员实行许可制度,坚决取缔无证执业,实行全行业管理。制止、打击和查处出具虚假医学证明、假结扎手术、非法性别鉴定、非法接生等损害妇女儿童健康的违法行为。卫生行政部门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执法监督力度,使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市场进入规范化、法规化管理的轨道。──完善基本医疗保健保障制度。从妇幼保健、计划免疫一次性收费逐步转变实行保偿制度,帮助特困家属孕产妇和儿童获得医疗援助。──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儿童保健管理工作。为辖区内流动人口儿童提供卫生保健、计划免疫系列服务;充分利用儿童生长发育监测、计划免疫,儿童疾病综合防治,降低儿童疾病、营养不良、意外伤害等发生率。──大力推进出生缺陷干预工程。我市重点要抓好地中海贫血,G-6PD缺乏症的筛查工作。在婚前医学检查、产前检查、产前诊断、产时保健、儿童保健等环节把好关,做好优生优育工作。减少和消除因围产因素、孕期和哺乳期妇女缺碘所导致的儿童智力的损害,提高出生婴儿的体质和智能。6──加强儿科建设。县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逐步设立新生儿科;乡镇卫生院增强儿科技术力量,配备一名以上儿科(或儿保)医生,增添新生儿急救设备;积极开展防治儿童多发病和常见病,做好婴幼儿的急救工作。──加强对幼儿园、中小学校的卫生保健工作。重视儿童视力、口腔、听力等方面卫生保健。执行卫生保健制度,培养儿童良好的生活和饮食习惯。重视儿童体育,尽可能提供体育活动场所及设施,增强儿童体质。──建立健全艾滋病、性病、结核病监测系统和防治服务体系。准确、及时地分析、预测疫情及流行趋势,有效地治疗、控制其疾病及疫情,防止蔓延和扩散,保护儿童健康。──加大宣传教育,提高儿童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利用大众媒介、儿童刊物,利用娱乐场、幼儿园、中小学校、医院等各种场所,大力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进行吸烟和吸毒的危害教育,普及艾滋病、性病、结核病的防治知识。──保持计划免疫冷链系统正常运转。免疫接种疫苗继续实现高水平的接种率,新疫苗的接种如乙肝、风疹、腮腺炎等疫苗纳入常规管理,预防性注射达到安全注射。──重视儿童体育,有条件社区、乡镇为儿童健身提供必要的体育设施。学校推行儿童体育与健康个体标准评价,培养儿童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保证中小学生在校每天1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重视儿童心理卫生知识的普及。在学校开设心理健康指导课程,抓好兼职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配备和培训,省、市一级学校要建立心理健康咨询(辅导)室;市、县(市、区)逐步建立儿童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加强对7儿童心理行为的监测,对行为异常儿童及时采取干预和康复措施。二、儿童与教育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儿童受教育水平目标与指标1、发展儿童早期教育,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建立0—3岁儿童早期教育指导与服务体系。到2010年,全市城市社区办好0—3岁教养机构,开办游戏中心;农村乡镇都办起0—3岁教养机构。──学前三年入园(班)率2005年达80%,2010年达85%左右,全市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乡镇以上取消学前班。2、高水平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到2005年,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达100%,辍学率控制在0.5%以下。──初中毛入学率2005年达99.9%,2010年达100%;辍学率2005年控制在2.5%以下,2010年控制在1.5%以下。──残疾儿童入学率2005年达90%,2010年达95%以上。──流动人口中的儿童基本接受九年义务教育。3、大力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全市初中毕业生升学率2005年达70%左右,2010年达80%以上;高中毛入学率2005年达60%左右,2010年达80%左右。4、提高教育质量和效益──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努力实施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改薄建规工程,8普及高中教育工程,信息技术教育工程,师资队伍建设工程和科研促教工程,促进梅州山区教育现代化进程。──不断提高教师素质,努力建设一支事业心强,专业厚实,学科配套,结构合理,具有较高教育教学能力,适应素质教育要求的校长、教师队伍。5、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办好各类家长学校,加强学校与家长的沟通和联系,提高家长教育水平。──家长学校达标率2005年达80%,2010年达85%。──不断提高儿童家长家教知识知晓率,2005年达80%以上,2010年达85%以上。策略与措施──各级政府确保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保证教育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并适度超前发展。──切实加大财政对教育的投入,落实财政年度预算的教育拨款增长,确保在校学生人均公用经费和教师工资逐步增长。──逐步建立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加强教育经费监管。──加大教育执法力度,健全教育督导制度;提高全社会教育法制观念和法律知识水平,推进依法治教。──优化教育资源,缩小地区差距。按期按质完成改造薄弱学校任务,进一步调整中小学布局,合并撤销过于分散、规模较小的学校,消除“大班制”。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学校建设,推进学校现代化建设。9──切实把特殊教育纳入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总体规划之中,将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纳入中小学规范化建设工程总体规划之中,3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区)应争取建起一所以上的特殊教育学校。──扶助城乡特困家庭学生就学,落实农村困难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书杂费免收制度。确保经济困难和学习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发挥社区在流动人口管理中的作用,建立流动儿童就学登记制度,把流动儿童就学问题作为流动人口综合管理中的重要内容,确保流动儿童享有与当地儿童同等的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贯彻落实孤儿就学的有关优惠政策。──把婴幼儿教育纳入大教育体系,把幼儿教育的发展纳入教育的评估体系。教育行政部门应切实加强儿童早期教育的管理与指导,建立完善0-3岁儿童早期教育管理体制,建立0-3岁婴幼儿科学教养专家咨询服务队伍。加强对城市社区0-3岁教养机构的管理,积极利用社区文化教育资源开办游戏中心;农村在努力发展村办园的同时,因地制宜发展家庭幼儿园。多种形式开展幼儿游戏,满足婴幼儿教育的需要。积极推进幼儿教育的发展。各级政府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奖励优质幼儿园,扶助贫困地区发展幼儿教育。大力发展农村幼儿教
本文标题:2-1-5 梅州市儿童发展规划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506619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