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财经/贸易 > 进出口许可 > 海关口岸前置拦截作业区设置规范.doc
附件1海关口岸前置拦截作业区设置规范第一章总体要求一、口岸前置拦截作业区应当设置在口岸国门一线的监管作业场所(场地)内,配备相应设施设备,设置明显区分标识。二、海关在口岸前置拦截作业区对涉及安全准入等需进行拦截处置的进境货物、物品、运输工具、人员,实施前置预防性检疫处理(含检疫处理监管)、前置辐射探测、先期机检等顺势及非侵入的探测和处置作业。三、根据口岸实际情况和前置拦截作业要求,水运、航空、铁路、公路口岸前置拦截作业区应当设置运输工具登临检疫/检查区、核生化处置区、人工检查作业区、检疫处理区、暂存区(库)及技术用房等功能区域,并根据海关监管需要建设先期机检作业区。对于因口岸客观条件限制,无法独立设置功能区的,可结合口岸实际情况统筹建设功能区域,满足海关前置拦截作业需求。四、口岸前置拦截作业区应当集中设置,对于因口岸监管区的面积、口岸原有设置布局等客观因素限制无法集中设置的,可结合口岸或监管区的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功能区,组合形成口岸1前置拦截作业区。五、具备口岸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应当根据其口岸类型,按照本规范的要求设置口岸前置拦截作业区。第二章水运口岸前置拦截作业区一、场地建设(一)地面平整、硬化,无病媒生物孳生地,场地及周围环境应当具备有效的防控鼠类设施。(二)应当设置功能区域标识牌,并且标识场内的通行、分流路线。(三)根据海关监管需要,设置运输工具、集装箱、货物的消毒通道。二、功能区域设置(一)登轮检疫/检查区。基于指定泊位或检疫锚地,配备海关实施登临检疫/检查、防爆、核生化监测、卫生监督、病媒监测、反恐的设施及安全防护设备,配套相应技术用房。(二)核生化处置区。设置用于发现有核辐射超标、有害生化因子的运输工具、集装箱、货物及发现危化品包装破损的隔离处置区,配备满足相应作业要求设施及人员防护设备,配套相关技术用房。(三)先期机检作业区。根据海关监管需要,预留大型集装2箱/车辆检查设备、辐射探测设备所需的场地,自行安装且供海关使用的集装箱/车辆检查设备、辐射探测设备应当与海关联网。(四)人工检查作业区。如需实施海关查验,应当设置满足海关查验作业要求的场地,配备海关实施查验、安全防护的设备以及相应的专业操作人员。用于集装箱查验的场地,还应当满足集装箱/箱式货车承载货物查验区设置规范的要求。(五)检疫处理区。用于对发现染疫嫌疑或检疫性有害生物的运输工具、集装箱、货物等进行检疫处理。配备消毒、除虫、除污和废弃物处理设施,配套相关技术用房。(六)暂存区(库)。提供存放海关暂不予放行、待进一步检验检查货物的仓库或场地。三、网络及卡口建设(一)根据海关监管需要,铺设网络,满足海关作业和管理系统的接入需求;建立满足海关作业需求的无线网络,带宽不低于100M。(二)根据海关监管需要,配备与海关联网的信息化管理系统,能够按照海关要求实现电子数据的传送、交换,企业自用信息化管理系统应当向海关开放有关功能的授权。(三)根据海关监管需要,建立通道出入卡口,配置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卡口控制系统和设备,并且与海关联网。四、其他(一)配备供电及应急供电设施,满足查验作业照明、视频监3控、大型集装箱车辆检查设备、辐射探测设备等的供电要求。(二)安装照明设备,保障查验人员能对货物的铭牌、标识及状态进行清晰识辨别,并满足对查验过程实施全程视频监控和清晰录证的照明要求。(三)提供具备网络通讯、取暖降温、休息卫生等条件的海关备勤、办公场所。第三章公路口岸前置拦截作业区一、场地建设(一)地面平整、硬化,无病媒生物孳生地,场地及周围环境应具备有效的防控鼠类设施。(二)应当设置功能区域标识牌,并且标识场内的通行、分流路线。(三)应当设置公路消毒通道/轮胎消毒池,配备相应设施设备,配套相关技术用房。二、功能区域设置(一)登临检疫/检查区。基于指定车位,配备海关实施登临检疫/检查、防爆、核生化监测、卫生监督、病媒监测、反恐的设施及安全防护设备,配套相应技术用房。(二)核生化处置区。应当设置用于发现有核辐射超标、有害生化因子的运输工具、集装箱、货物及发现危化品包装破损的4隔离处置区/车位,配备满足相应作业要求设施及人员防护设备,配套相关技术用房。(三)先期作业机检区。根据海关监管需要,预留大型集装箱/车辆检查设备、辐射探测设备所需的场地,自行安装且供海关使用的大型集装箱/车辆检查设备、辐射探测设备应当与海关联网。(四)人工检查作业区。如需实施海关查验,应当设置满足海关查验作业要求的场地,配备海关实施查验、安全防护的设备以及相应的专业操作人员。用于集装箱查验的场地,还应当满足《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设置规范》中集装箱/箱式货车承载货物查验区设置规范的要求。(五)检疫处理区/车位。用于对发现染疫嫌疑或检疫性有害生物的运输工具、集装箱、货物等进行检疫处理,配备消毒、除虫、除污和废弃物处理设施,配套相关技术用房。(六)暂存区(库)。提供存放海关暂不予放行、待进一步检验检查货物的仓库或场地。三、网络及卡口建设(一)根据海关监管需要,铺设网络,满足海关作业和管理系统的接入需求;建立满足海关作业需求的无线网络,带宽不低于100M。(二)根据海关监管需要,配备与海关联网的信息化管理系统,能够按照海关要求实现电子数据的传送、交换,企业自用信5息化管理系统应当向海关开放有关功能的授权。(三)根据海关监管需要,建立通道出入卡口,配置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卡口控制系统和设备,并且与海关联网。四、其他(一)配备供电及应急供电设施,满足查验作业照明、视频监控、大型集装箱车辆检查设备、辐射探测设备等的供电要求。(二)安装照明设备,保障查验人员能对货物的铭牌、标识及状态进行清晰识辨别,并满足对查验过程实施全程视频监控和清晰录证的照明要求。(三)提供海关备勤、办公用房,具备网络通讯、取暖降温、休息卫生等条件。第四章航空口岸前置拦截作业区一、场地建设(一)地面平整、硬化,无病媒生物孳生地,场地及周围环境应具备有效的防控鼠类设施。(二)应当设置功能区域标识牌,并且标识场内的通行、分流路线。(三)根据海关监管需要,设置运输工具、航空专用集装箱、货物、物品的消毒通道。二、功能区域设置6(一)登机检疫/检查区。基于指定机位,配备海关实施登临检疫/检查、防爆、核生化监测、卫生监督、病媒监测、反恐的设施及安全防护设备,配套相应技术用房。(二)核生化处置区。应当设置用于发现有核辐射超标、有害生化因子的运输工具、航空专用集装箱、货物、物品及发现危化品包装破损的隔离处置区,配备满足相应作业要求设施及人员防护设备,配套相关技术用房。(三)先期机检作业区。根据海关监管需要,配置非侵入式检查设备、自动传输分拣设备,预留辐射探测设备等所需的场地,自行安装且供海关使用的辐射探测设备等应当与海关联网。(四)人工检查作业区。如需实施海关查验,应当设置满足海关查验作业要求的场地,配备海关实施查验、安全防护的设备以及相应的专业操作人员。(五)检疫处理区。用于对发现染疫嫌疑或检疫性有害生物的运输工具、航空专用集装箱、货物等进行检疫处理,配备消毒、除虫、除污和废弃物处理设施,配套相关技术用房。(六)暂存区(库)。提供存放海关暂不予放行、待进一步检验检查货物的仓库或场地。三、网络及卡口建设(一)根据海关监管需要,铺设网络,满足海关作业和管理系统的接入需求;建立满足海关作业需求的无线网络,带宽不低于100M。7(二)根据海关监管需要,配备与海关联网的信息化管理系统,能够按照海关要求实现电子数据的传送、交换,企业自用信息化管理系统应当向海关开放有关功能的授权。(三)根据海关监管需要,建立通道出入卡口,配置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卡口控制系统和设备,并且与海关联网。四、其他(一)配备供电及应急供电设施,满足查验作业照明、视频监控、非侵入式检查设备、辐射探测设备等的供电要求。(二)安装照明设备,保障查验人员能对货物的铭牌、标识及状态进行清晰识辨别,并满足对查验过程实施全程视频监控和清晰录证的照明要求。(三)提供具备网络通讯、取暖降温、休息卫生等条件的海关备勤、办公场所。第五章铁路口岸前置拦截作业区一、功能区域设置(一)登临检疫/检查区。基于指定轨道,或在进境轨道前端、查车场和到发线位置指定相应场地,设置喷洒消毒设施,配备海关实施登临检疫/检查、防爆、核生化监测、卫生监督、病媒监测、反恐的设施及安全防护设备,配套相应技术用房。(二)核生化处置区。应当设置用于发现有核辐射超标或有8害生化因子的运输工具、集装箱、货物等实施隔离处置的区域,配备满足相应作业要求设施及人员防护设备,配套相关技术用房。(三)先期作业机检区。根据海关监管需要,预留大型集装箱检查设备、门户式辐射探测设备等所需的场地,自行安装且供海关使用的大型集装箱检查设备、门户式辐射探测设备等应当与海关联网。(四)人工检查作业区。如需实施海关查验,应当设置满足海关查验作业要求的场地,配备海关实施查验、安全防护的设备以及相应的专业操作人员。(五)检疫处理区。用于对发现染疫嫌疑或检疫性有害生物的运输工具、集装箱、货物等进行检疫处理。配备消毒、除虫、除污和废弃物处理设施,配套相关技术用房。(六)暂存区(库)。提供存放海关暂不予放行、待进一步检验检查货物的仓库或场地。二、网络及卡口建设(一)根据海关监管需要,铺设网络,满足海关作业和管理系统的接入需求;建立满足海关作业需求的无线网络,带宽不低于100M。(二)根据海关监管需要,配备与海关联网的信息化管理系统,能够按照海关要求实现电子数据的传送、交换,企业自用信息化管理系统应当向海关开放有关功能的授权。(三)根据海关监管需要,建立通道出入卡口,配置符合海9关监管要求的卡口控制系统和设备,并且与海关联网。三、其他(一)配备供电及应急供电设施,满足查验作业照明、视频监控、大型集装箱车辆检查设备、辐射探测设备等的供电要求。(二)安装照明设备,保障查验人员能对货物的铭牌、标识及状态进行清晰识辨别,并满足对查验过程实施全程视频监控和清晰录证的照明要求。(三)提供具备网络通讯、取暖降温、休息卫生等条件的海关备勤、办公场所。
本文标题:海关口岸前置拦截作业区设置规范.doc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5068535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