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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资本运营 >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90证券简称:宝新能源公告编号:2010-002广广东东宝宝丽丽华华新新能能源源股股份份有有限限公公司司第第五五届届董董事事会会第第四四次次会会议议决决议议公公告告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0年1月31日上午9:30在公司二楼会议厅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宁远喜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09年1月21日分别以专人、传真、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会议应到董事13名,实到董事12名,董事林炜瀚先生因公事未能出席,委托董事长宁远喜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全体董事以签字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一、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情况:13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二、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情况:13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三、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及利润分配预案2009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557,736,214.45元,提取法定公积金75,972,418.78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523,909,530.04元,减去已分配股利69,064,500.00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36,608,825.71元。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2009年末总股本1,151,075,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红股3股并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460,43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实施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利润分配方案、工商注册变更登记等其它相关事宜。表决情况:13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四、公司2010年度工作计划1、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公司内部控制,完善公司经营管理,在规范运作、合法经营的基础上,健全公司社会责任机制;2、采取有效措施,深入贯彻实施环保第一、安全第一的生产岗位目标责任制,确保公司核心主业新能源电力环保、安全、稳定运营;3、采取多种方式,开拓原材料供应渠道,保障公司生产需要;4、在陆丰甲湖湾(陆上)风电场一期工程运营的基础上,总结技术、管理经验,筹划陆丰甲湖湾(陆上)风电场二期工程建设;5、积极做好梅县荷树园电厂三期工程项目立项核准申报工作,争取年内核准建设;6、全力推进梅县山水城的规划建设工作,打造一个神奇梦想中的客家山水家园;7、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资本运营促进产业经营,为公司发展提供资金保障;8、充分发挥公司作为广东省技术创新优势企业和广东省企业技术中心的优势,增强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9、持续做好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表决情况:13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五、关于聘请公司2010年度审计单位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拟继续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2010年度法定审计单位,并提请2009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其报酬事项。表决情况:13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六、公司200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表决情况:13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七、公司200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表决情况:13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八、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为子公司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短期融资提供担保的预案为确保子公司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满足梅县荷树园电厂正常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对外担保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议决定为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融资担保。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关联董事叶耀荣先生已回避表决。九、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为子公司梅县宝丽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短期融资提供担保的预案公司已取得梅县GP2009-15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计划在该地块上兴建梅县山水城项目,目前该项目正在规划设计阶段。为确保满足子公司梅县宝丽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营需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对外担保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为梅县宝丽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融资担保。表决情况:13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十、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情况:13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十一、公司《内部责任追究制度》表决情况:13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十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制度》表决情况:13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十三、公司《外部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表决情况:13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十四、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2009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表决情况:13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十五、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长宁远喜先生提议,拟聘任梁向科先生为公司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表决情况:13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以上议案中,第八、九项议案应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除第六、七、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项议案,其余议案均须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一○年二月一日附:梁向科先生简历梁向科,男,1983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2006年6月中山大学行政管理系本科毕业,2007年9月英国EastAnglia大学商务管理硕士毕业。2007年10月加入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从事证券事务代表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2008年11月获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合格证书。2010年1月起在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任职。
本文标题: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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