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工程监理 > 创建鲁班奖工程实施指南(第三篇:复查)
第三篇复查第一章总的要求中国建筑业协会根据申报鲁班奖工程初审结果,按照区域申报工程的情况和工程类别组成若干个复查组,集中时间复查。复查专家从中国建筑业协会专家库中遴选,并实行动态管理。复查专家不得参与复查本单位的申报工程。第一节总则一、贯彻执行《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规范鲁班奖复查工作。二、鲁班奖的复查工作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复查专家不得参与复查本单位施工的工程,并不得在同一评选年度内担任评审委员。三、鲁班奖复查工作要体现“优中选优”的原则。工程复查采取量化指标评分和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四、鲁班奖评选表彰改为每两年一次,但为了避免评选年度的工程复查工作过于集中,影响复查工作质量,因此,各地区、各行业协会应按照每次申报工程总额分两年进行推荐,每年应做好当年推荐工程的申报复查工作。五、鲁班奖复查工作应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严格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现行的技术标准、施工规范和技术规程。第二节工程评价对工程的整体水平应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一、工程必须安全、适用、美观1.各项技术指标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程。2.工程设计先进合理,功能齐全,满足使用要求。3.地基基础与主体结构安全稳定可靠,满足设计要求。4.设备安装规范,管线布置合理美观,系统运行平稳,安全可靠。5.工程装饰细腻,工艺考究,观感质量上乘。6.工程资料内容齐全、真实有效、编目规范,具有可追溯性。二、积极推进技术进步与科技创新1.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工法或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12.推广应用建筑业十项新技术六项以上,且成效显著;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并在关键技术和工艺上有所创新。3.通过省(部)级及以上科技示范工程验收,其成果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三、施工过程符合“四节一环保”1.在节地、节能、节材、节水等方面符合绿色施工规定的指标。'2.在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环保等专项验收合格。3.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文明工地或全国绿色施工示范工程荣誉称号。四、工程项目管理科学规范1.质量保证体系健全,岗位职责明确、措施落实到位。2.运用现代化管理方法和信息技术,实行目标管理。3.符合建设程序,规章制度健全;资源配置合理,管理手段先进。五、综合效益显著1.项目建成后产能、功能均达到设计要求。2.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处于国内同行业同类型工程领先水平。3.使用单位满意,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第三节复查任务和程序一、中国建筑业协会根据申报鲁班奖工程初审结果,按照区域申报工程的数量和工程类别组成若干个复查组,集中时间复查。复查专家从中国建筑业协会专家库中按照回避原则遴选,并实行动态管理。二、复查工作的主要内容:1.复核申报工程是否符合《评选办法》规定的各项条件。2.查看工程的实体质量和相关资料。3.查看工程施工关键技术及工程质量特色和不足之处。4.查看工程新技术应用、节能环保和工程交付后使用或产能情况。5.按“鲁班奖工程综合评价表”的要求从五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并量化打分。6.对上述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复查报告应包括工程概况、工程的难点和重点、工程的实体质量和资料情况、工程质量特色、技术进步与管理创新、推行“四节一环保”的措施、交付后运行情况、工程的不足之处、综合评价及推荐意见。三、工程的推荐单位配合鲁班奖的现场复查工作,督促申报单位按《评选办法》的要求做好准备工作,为复查组提供现场检查所必须的登高、照明、检测等工具设备,并将工程资料提前送到指定地点。复查时由推荐单位的有关人员和申报单位相关工程技术人员配合复查工作。四、复查时间每个工程一般为2天,规模大和技术复杂的工程可适当延长时间。五、工程复查首次会1.复查组组长主持会议,说明本次工程复查工作的内容及安排。2.申报单位介绍工程概况及施工质量情况,时间一般控制在20〜30min,放映DVD录2像,复查组专家提问。3.复查组听取设计、监理、建设单位、使用单位和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对该工程质量、安全、使用功能或产能等方面的情况介绍和总体评价。征求意见时,申报单位的人员应回避。4.复查组组长宣布专业分组和工程实体抽检部位。六、工程实体质量检查工程实体质量检查采取随机抽查方式,房屋建筑工程抽查面积不低于总面积的10%,工业交通水利和巿政园林工程抽查工作量不低于总体量的10%。抽查时应内外结合,上下兼顾,注重重要部位,关注细部质量。隐蔽工程实体质量可通过查阅相关技术资料、检验测试记录加以证实。七、工程资料检查的主要内容:1.申报项目的相关文件(原件)(1)工程立项审批文件;(2)国有土地使用证;(3)建设用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工程招投标文件、工程承包及专业分包的合同;(5)施工许可证(行业有特殊要求时,按行业规定);(6)竣工验收资料(包括规划、消防、环保、劳动、卫生、安全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证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资料等);(7)各地区或行业结构优质工程的证明文件或创鲁班奖工程中间检查记录和评价结论;(8)省(部)级优质工程的文件、证书;(9)省(部)级优秀设计证书或对工程设计水平评价证明等资料;(10)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工法、科技示范工程、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以及地市级及以上文明施工的文件或证书。2.工程资料总体要求(1)工程资料要真实反映工程质量的实际情况,字迹清晰并相关人员及单位的签字盖章齐全;(2)工程资料应使用原件,当使用复印件时,应加盖复印件提供单位的公章,注明复印日期,并有经手人签字;(3)工程资料要按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归档立卷,建立三级目录;(4)工程资料内容完整齐全、真实有效、具有可追溯性。3.施工资料主要抽查的共性内容(这部分是施工资料的共性要求,不同行业资料方面的个性要求,详见各专业部分)(1)查看施工管理资料中的企业资质及相关专业人员的岗位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有效资质证书、专业分包资质等级是否符合本工程要求;(2)查看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各专业施工方案、技术交底、施工日志等施工技术资料;(3)复核工程竣工备案资料、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针对本工程的相关检测报告;(4)查看涉及结构安全及工程耐久性的分部工程有关资料:31)图纸会审,重大设计变更,洽商记录;2)工程定位测量、放线记录、沉降位移观测记录等;3)地基基础与主体结构验收记录;地(桩)基承载力试验报告;4)钢筋接头及钢结构焊缝的强度检测报告;5)同条件养护混凝土强度试验报告、非破损检测记录、结构混凝土标准养护试块强度试验报告;6)监理不合格项处置记录。(5)涉及工程使用功能的分部工程有关资料:1)施工物资、设备的产品质量合格证、型式检验报告、性能检测报告、生产许可证、商检证明、中国强制认证(CCC)证书、计量设备检定证书等;2)有抗渗防水要求的构件抗渗检测报告、厕浴间等有防水要求的地面蓄水记录、屋面蓄水检验记录、淋水试验记录或大雨观察记录等;3)节能保温测试等记录;4)环境检测或验收等记录;(6)查看涉及运行功能的分部工程有关资料:1)各类工程给水排水、采暖工程试验运行记录;2)各类工程电气工程全负荷试验记录;3)各类工程通风空调系统试运行记录;4)电梯工程系统试运行及电梯运行记录;(7)施工过程控制资料:1)各种物资进场的复试报告及质量证明文件;2)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3)隐蔽工程检查记录;4)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8)核查竣工图:1)检查竣工图是否完整;2)当对工程发现疑义时,要重点核查相应的竣工图。八、工程复查总结讲评复查组组长主持会议,复查专家对工程质量进行综合评价。讲评的主要内容为:各工程质量复查情况,工程质量的主要特色与不足之处等。九、质量综合评价及推荐意见1.复查组组长在总结讲评会前应召开组内小结会,由复查组全体专家按“鲁班奖工程综合评价表”内容进行评分,评分结果应严格保密,不得在总结讲评会上宣布。2.综合评价分“上好”、“好”、“较好”三种。“上好”一一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规程的技术要求,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实体质量无论宏观或微观都较完美,有个别细小问题,可立即得到纠正;工程资料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可追溯;使用单位对工程质量表示非常满意;综合评分为90分以上。“好”一一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规程的技术要求,达到国内领先水平,4实体质量经复查发现非主要部位有少量不足之处,但可以通过整改得到纠正;工程资料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可追溯;使用单位对工程质量表示满意;综合评分为85分以上至90分及以上。“较好”一一工程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实体质量经复查发现存有一些不足或质量问题,通过整改不影响工程观感或使用功能;工程资料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可追溯;使用单位比较满意;综合评分为85分及以下。3.复查工程存在下列问题时,复查组不予推荐,并向评审委员会如实汇报。(1)存在影响结构安全和耐久性的质量问题;(2)存在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问题;(3)存在渗漏现象(含地下室、屋面、卫生间及墙体等处);(4)工程资料严重不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或弄虚作假;(5)工业项目污染物(包括废气、废液、废渣)主要排放指标达不到设计要求;(6)不符合《评选办法》规定申报条件的。十、各复查组复查工程全部结束后,由组长主持召开本组总结会,在复查组成员充分发表意见,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对复查工程进行分类评价排序。当出现不同意见时由组长决定其评价排序,并将不同意见如实向中国建筑业协会书面汇报。其分类评价排序情况由全体成员签名后密封送交中国建筑业协会,任何人无权向外泄露。5第二章工程复查第一节房屋建筑项目一、适用于住宅工程、公建工程及工业交通水利和巿政园林工程中的房屋建筑工程。二、工程实体质量抽查:房屋建筑工程必查部位应包括:外立面、屋面、顶层、首层、主要公共部位、结构转换层、超高层建筑的避难层、地下室、水电设备及管线、各种机房及不少于两个标准层。住宅工程复查时,还应至少听取5〜10家住户的意见。三、工程实体抽查部位的质量要求:1.地基基础工程地基基础工程是重点检查项目之一,由于地基基础在复查时已经隐蔽,不能直接观察,因此主要查工程的沉降变形情况:(1)看工程地面和散水是否有不均匀沉降产生的裂缝;(2)观察主体工程是否有倾斜及变形裂缝。主要抽查下列资料:工程地质勘察资料,地基与基础处理、桩基资料、回填土密实度检测记录;地基与基础施工及处理方案、原材料试验报告、基础桩验收报告、隐蔽工程记录、基坑与周边回填土的密实度捡测报告;整体基础质量验收记录及检测单位的相应资质等。重点抽查地基强度、压实系数、注浆体强度和地基承载力;复合地基桩体强度、桩体干密度以及复合地基承载力;桩基单桩承载力和桩身完整性。其中:地基承载力、复合地基承载力及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一次检测应达到设计值;桩基完整性不能有Ⅲ类桩或一次检测不足90%达到Ⅰ类桩。特别提出对下列地基(桩基)的关注:复合地基检测(1)对水泥土搅拌桩复合地基、高压喷射注浆法复合地基、砂桩地基、振冲法复合地基、土和灰土挤密复合地基、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及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复合地基载荷试验和单桩载荷试验,载荷试验检验数量为桩总数的0.5%〜1.0%,且每项单体工程不应少于3点。(2)有单桩强度试验要求时,试验数量为总数的0.5%〜1.0%,但不少于3根。(3)复合地基质量检验,除上述两个主控项目外,其他主控项目及一般项目,按规定进行检验。工程桩承载力检验(1)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采用静载荷试验方法进行检验,检验桩数不应少于总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2)当总数少于50根时,不应少于2根。(3)采用高应变法进行单桩承载力验收检测,应进行“动静对比”的相关结论。6工程桩质量检验与检测(1)柱下三桩或三桩以下的承台桩采用低应变法检测,抽检桩数不得少于1根。(2)对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低的混凝土灌注桩,采用低应变法检测,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数的30%,且不应少于20根;其他桩基工程
本文标题:创建鲁班奖工程实施指南(第三篇:复查)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5073700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