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规章制度 > 反腐倡廉-惩治比预防更重要
纵观整场辩论赛,对方辩友基于这一标准展开论述,并用有等等分论点佐证你方观点,但是我方不禁要提出疑问,(教育手段的完善、规章制度的建设、监督机制的设立)真的全部属于预防的范畴吗?我方一辩和二辩就这个问题已经做了解答,对方辩友显然没有对预防的手段有一个正确清晰的认识,片面的去谈预防的重要意义,是不是有点不靠谱?好吧,我方先退一步姑且认为通过预防的种种手段可以达到反腐倡廉的目的,可是对方辩友忽略了一个问题,今天我们谈到的反腐倡廉针对的是三类人群,当您侃侃而谈预防手段未腐败的党员干部所起的作用时,对于现阶段那些已经发现的腐败或已经腐败而尚未被发现的现象,预防的手段又如何起作用呢?今天对方辩友只谈未腐败的党员干部这一类人,是不是叫做以偏概全呢?迫于对方辩友今天的立场,我们再退一步,把另两类人掩起来不看,只看未腐败的这一类人,我方二辩又告诉大家,促进性因素和抑制性因素都可以影响一个人的行动。香港反腐倡廉的经验也告诉我们:严格执行“贪一块钱也不行”的苛刻制度能抑制人“不敢贪”,而宣扬“零容忍度”的观念则让促进他们“不愿贪”,各位,这是不是说预防和惩治对于这类人都在起作用啊?对方辩友试图掩盖惩治在这一类人中起到的作用,又是不是太不厚道了我方发现,在谈腐色变的当下,依靠预防这种涓涓细流式的手段显然不能遏制已发生的腐败,不能震慑正在腐败的高官。只有高高举起惩治这把反腐利剑,严厉惩处触犯法律、制度的腐败现象,用一个个高官落马的事例杀鸡给鸡看,杀鸡给猴看!单纯依靠制度的无懈可击预防腐败发生只能是对方辩友筑起的空中楼阁,今天我们看到重庆虹桥垮塌事件死伤120人、河南许昌特大交通事故死伤39人、铁道部7.24动车事故死伤212人,在这些惨烈的教训面前,预防的手段是多么的苍白无力,能否经得住时间乃至生命的追问!逝者已逝吗?不!我们要用去告慰无辜者失去的灵魂!当然,我们也很遗憾的看到某一些腐败的现象由于种种原因,未被发现或惩处。但我们想告诉大家的是,他们的罪行虽然逃脱了法律的制裁,逃得过民众的谴责吗?逃得过民众的谴责,逃得过道德的审判吗?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啊。人非草木,孰能无情?我们真的不希望看到有人走上惩治的审判席,但正因为如此,我们才要高高举起惩治这把反腐利剑,让它耀眼的正义之光警诫世人:莫伸手,伸手必被捉!预防的软弱性,无力性对惩治的强制性,暴力性习水案件中,被嫖宿/强奸的幼女,如何惩治腐败才能归还受害者纯洁的青春?在高考等大型重要考试中,如有人因腐败而破坏公允,那么对于那些被害而落榜进而耽误了一生前途的学子,要如何惩治腐败才能让他们的被害者的人生重来一遍?有些伤害,一旦造成就无法改变,不论如何惩治腐败分子,哪怕扔油锅里,也不能改变被害者已经收到的伤害。
本文标题:反腐倡廉-惩治比预防更重要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5074318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