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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张振华Email:402166386@qq.comTEL:13912986843QQ:402166386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上篇公司治理第三章公司治理结构框架1公司治理结构的基本概念1.1公司所有权治理结构:分权、制衡关系在公司所有权治理结构中,主要涉及股东治理结构、董事治理结构、监事治理结构以及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三会间的制衡关系。1.2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委托代理关系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就是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1.3公司经营权治理结构:调节经营者关系所谓经营者治理结构,就是指经营者实际上是一个体系,各类经营者之间的关系需要界定。界定各类经营者之间关系的方式和方法的总和,就是经营者的治理结构。1.4公司制度治理结构:法治而不是人治公司制度治理结构的实质就是制定公司游戏规则,明确职责、权力关系,用制度来约束大家,靠“法治”而不是“人治”。第三章公司治理结构框架1公司治理结构的基本概念公司治理结构(CorporateGovernanceStructure),或称公司治理系统(CorporateGovernanceSystem)、公司治理机制(CorporateGovernanceMechanism),是一种对公司进行管理和控制的体系,即由所有者、董事会和高级执行人员即高级经理三者组成的一种组织结构。公司治理结构的实质就是权力分配制衡机制,即明确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利益相关人之间权利和责任的分配,规定公司议事规则和程序,并决定公司目标和组织结构以及实施目标和进行监督的手段。公司治理结构是公司制的核心。公司治理结构具体表现为公司的组织制度和管理制度。组织制度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各自的分工与职责,建立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运行机制。管理制度包括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和具体规章,是保证公司法人财产始终处于高效有序运营状态的主要手段;是保证公司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基础。公司治理结构不应该仅仅是指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即仅仅是指所有者与经营者关系的治理机制。一般来讲,公司治理结构主要包括下述四个方面:公司所有权(者)治理结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经营权(者)治理结构、公司制度治理结构。1.1公司所有权治理结构:分权、制衡关系在公司所有权治理结构中,主要涉及股东治理结构、董事治理结构、监事治理结构以及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三会间的制衡关系。股东治理结构主要是指股份、股东、股权三大问题。对中国目前来说是公司治理结构的关键、根源,让股份、股东、股权、股东大会充分发挥其治理的根源作用才是解决公司治理问题的根本。董事治理结构主要涉及董事的构成、产生、责权、行权四大问题。董事的权力主要在董事会内,通过投票、表决而行使自己的权利。在监事治理结构方面,监事对公司董事、经理等人员有监督纠错权;监事一般没有代表公司的权限,但有权代表公司委托律师、会计师审核业务、财务。监事的任何权限每位监事均可单独行使,也可集体行使。但在国内企业中,监事很难行权,几乎变成了大股东、董事会、经理层的附庸或花瓶。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三会之间类似于国家政治中的三权分立:股东大会就是议会,享有立法权;董事会就是政治局,享有行政权;监事会就好像最高法院,享有司法权。三权分立,监督制衡。1.2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委托代理关系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就是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所有者就是公司法人财产所有者或所有者代表,他们拥有公司法人财产的所有权,希望股东利益最大化、股东价值最大化;经营者就是公司的职业经理层,他们是企业家,受聘于所有者,在授权范围内代理所有者经营企业法人财产。在两权分离的情况下,他们是公司业务的实际经营者。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所有者直接将自己的资产交给经营者经营已经是少数,大多数都是所有者经过好几个委托代理环节而将资产交给经营者去经营,所有者并不直接和经营者发生关系,而是通过其代表机构和经营者发生关系。因此,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一个很重要的内容是完善委托代理结构。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总体利益是一致的,都想把企业做大、做强、做长,都有物质财产扩张与精神价值实现的欲望与需求;但在利益分配、承诺兑现方面常常出现不一致的现象,所有者追求的多是长期利益,而经营者追求的则多是短期利益,想的最多的是股票期权如何尽早兑现。1.3公司经营权治理结构:调节经营者关系所谓经营者治理结构,就是指经营者实际上是一个体系,各类经营者之间的关系需要界定。界定各类经营者之间关系的方式和方法的总和,就是经营者的治理结构。当谈到经营者的利益和权利与所有者利益和权利的关系时,也就是谈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关系时,往往把不同经营者之间的利益和权利看成是一致的,但实际上虽然不同经营者之间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然而他们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利益与权利的矛盾。经营者治理结构涉及到许多方面的问题,其中最主要有三个关系问题一是经营者之间的纵向关系,即下一层经营者对上一层经营者负责,上下级是隶属关系;二是横向关系,即同级别经理之间横向协调配合竞争向上还是“窝里斗”,互不隶属,平级平行;三是纵横交错关系,在公司内部纵横并不是绝对泾渭分明,常常会出现纵横交叉的各种业务与感情关系。1.4公司制度治理结构:法治而不是人治公司制度治理结构的实质就是制定公司游戏规则,明确职责、权力关系,用制度来约束大家,靠“法治”而不是“人治”。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契约经济。我国在进入市场经济后,国家制定了大量的经济法律、法规作为国家经济制度,如《公司法》、《合同法》、《破产法》等。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运营细胞更应该制定企业自己的“法律、法规”指导各内部单位、各岗位个人开展经营活动,明确责权利关系,形成“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机制。建立公司治理结构的目的在于提高整个公司的效率,只要能提高效率的公司治理结构就是合理的。各国、各个地区、各个行业,各个企业的实际情况不同,公司治理结构的内容也不同。甚至一个企业在不同发展阶段,其公司治理结构也不同。2公司治理结构的内容2.1公司治理结构的特征1.权责分明,各司其职。从公司的内部关系来考察,其领导体质由权利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执行机构组成。各个机构的权利与职责都是确定、明确的,它们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并相互制约、相互协调。2.委托代理,纵向授权。首先是资产所有者将资产委托给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行生产;其次是在公司中存在多层次的委托代理关系,如董事会将公司财产委托给经理层经营。从公司的经理层到公司的基本作业层,还存在着若干中间层次,这样就形成了由上至下的多层次的委托代理关系。3.激励与制衡机制并存。在委托代理关系中,存在着代理人的动力、信息不对称等问题,所以就有必要对代理者实行激励与制约机制。一方面,通过直接或间接报酬的形式,激励经理人员,促使其采取适当的行为,最大限度地实现委托人所预期达到的目标;另一方面,通过明确企业内部各机构的职责、权限,以实现机构、人员之间的相互制约和监督。2.2公司治理结构的作用公司治理结构要解决涉及公司成败的两个基本问题。一是如何保证投资者的投资回报,即协调股东与企业的利益关系。在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情况下,由于股权分散,股东有可能失去控制权,企业被内部人(即管理者)所控制。这时控制了企业的内部人有可能做出违背股东利益的决策,侵犯了其他股东的利益。这种情况引起投资者不愿投资或股东“用脚投票”的后果,会有损于企业的长期发展。公司治理结构正是要从制度上保证所有者(股东)的控制与利益。二是企业内各利益集团的关系协调。包括对经理层与其他员工的激励,以及对高层管理者的制约。这个问题的解决有助于处理企业各集团的利益关系,又可以避免因高管决策失误给企业造成的不利影响。2.3公司治理结构的选择《OECD公司治理结构原则》,是政府间为公司治理结构开发出的第一个国际标准,得到了国际社会的积极响应。该原则旨在为各国政府部门制定有关公司和治理结构的法律和监管制度框架提供参考,也为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公司和参与者提供指导,它代表了OECD成员国对于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共同基础的考虑。其主要内容包括:1.公司治理框架应当维护股东的权利。2.公司治理框架应当确保包括小股东和外国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受到平等的对待;如果股东的权利受到损害,他们应有机会得到补偿。3.公司治理框架应当确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利,并且鼓励公司和利益相关者为创造财富和工作机会以及为保持公司财务健全而积极地进行合作。4.公司治理框架应当保证及时、准确地披露与公司有关的任何重大问题,包括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所有权状况和公司治理状况的信息。5.公司治理框架应当确保董事会对公司的战略性指导和对管理人员的有效监督,并确保董事会对公司和股东负责。英美模式英美重视个人主义,在企业中的组织是以平等的个人契约为基础。股份有限公司制度制定一套合乎逻辑的形态,即依据契约向作为剩余利益的要求权者并承担经营风险的股东赋予一定的企业支配权,使企业在股东的治理下运营,这种模式可称为“股东治理”模式。它的特点是公司的目标仅为股东利益服务,其财务目标是“单一”的,即股东利益最大化。德日模式日本和欧洲大陆重视人和,在企业的经营中,提倡集体主义,注重劳资的协调,与英美形成鲜明对比。为了实现企业整体效率,企业不仅要重视股东利益,而且要考虑其他利益主体的利益,因此要采取不同的方式对经营者进行监控。在董事会、监事会当中,要有股东以外的利益相关者代表,其目的旨在发挥利益相关者的作用,这种模式可称为共同治理模式。东亚家族模式东亚家族模式是介于英美和德日模式中间的一种治理模式,企业所有权或股权主要由家族成员控制,决策也家族化2.4公司治理结构产生的必然性公司治理问题是西方国家公司法中两权分立的法律原则的一种异化。公司股东在从两权分分离中获得巨大益处的同时,也产生了负面影响,即“股东的个人利益绝对服从于有控制权的经理团体”。也就是说,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又给公司的股东带来了另一个问题,即股东失去了对公司的直接控制权和经营权之后,如何使拥有经营权的管理者能为实现股东的利润最大化而尽职尽力地工作,亦即产生了公司制度上的新问题,这就是股东应如何在这种情况下动员、制约和监督公司经理层依法、依德经营的问题。2.5公司治理结构所要解决的根本问题公司股权结构主要特征的异同,也就是公司股权的分散与集中程度,决定了公司治理所要解决的根本问题必然不同。如果公司股权高度分散,则决定了公司治理所要解决的根本问题是如何使管理者按照公司股东的利益最大化行事;如果公司股权相对集中或高度集中,则决定了公司治理所要解决的根本问题是如何防范控股股东或大股东侵占中小股东的利益。3我国的公司治理结构3.1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特征和存在的缺陷目前,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特征和存在的缺陷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种类繁多,持有不同种类股票的股东对公司治理结构有不同的影响。2.股权结构以国家股和法人股等限售流通股为主,尤以国家股比重最大,股权结构不合理。3.上市公司债券融资比例小,债券结构不合理。4.董事会中内部董事占绝大多数,董事会结构不合理导致权力失衡。5.监事会缺乏独立性。3.2我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应采取的措施针对上述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这些缺陷,应采取以下措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优化股权结构,改变“一股独大”的现象,严格禁止内部人控制,这是我国公司治理的首要任务。逐步建立真正能行之有效的股东的民事赔偿诉讼制度,以对控股股东及公司管理者进行法律威慑和监督。加强信息披露,尤其是财务披露制度一定要真正建立起来,其中必须要解决披露的真实性问题,并建立追究披露虚假财务信息者的刑事责任制度。对管理人员建立严格的惩治制度、监督机制和合理的激励机制。第四章股东及股东大会1股东1.1股东的定义股东是股份公司的出资人或称为投资人,是股份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此外,股东
本文标题:公司治理第二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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