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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病缺课/缺勤登记、病因追踪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预防控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关于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学校开学安全的实施方案》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一、缺课/缺勤登记追踪负责人:二、严格因病缺课/缺勤登记、追踪制度。学校教导处负责师生的出勤记录,班主任发现学生有因病缺勤情况时,应立即开展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工作,填写《班级因病缺课追踪汇总登记本》,并做好因病缺课学生的联系工作,发现有疑似传染病病人、传染病早期症状,应及时报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汇总各班的因病缺课追踪结果,并与晨检结果汇总在一起,发现有疑似传染病人或传染病聚集性症状(发热、腹泻、呕吐、皮疹等),应立即报告北流市疾控中心。三、对于因病缺勤,回家或住院治疗的学生,班级老师通过电话询问或到家到院探望等形式,随时跟踪其病情。如有怀疑,要及时汇报学校疫情报告人,追查学生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对于居家隔离治疗的发病学生,做好随访安抚工作,告知隔离期间不要到公共场所、校外培训机构等地方;对于症状消除且满隔离时限,返校复课的学生须持学校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具的复课证明,经保健老师审核无误后方可返校,要注意规范登记确诊传染病学生追踪记录本、传染病管理登记本,保健负责老师要保存学生复课证明原件和传染病病例就诊资料,如医院病历、检查报告等。四、对边治疗边要求来校的学生家长要做好说服劝止工作,在家中治疗休息。病愈后未达到传染病隔离期限,但希望入校的学生,不得入校;如出现其他医疗机构排除传染病诊断的情况,需报吿市疾控中心,疾控中心联系报告医疗机构和排除诊断的医疗机构,经调査或采样能排除传染病可能者,由就诊医院出具非传染性疾病的诊断证明及病愈证明方可返校。五、告知家长学生因病缺课时要请假,说明病因和就诊情况,就医后及时提供医院病历和检查报告等就诊信息。
本文标题:因病缺课缺勤登记、病因追踪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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