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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广告经营 > 政治权力必须接受制约
第十章政治权力必须接受制约一个国家的民族抗体越小,也就是他们中间不同声音越少,制衡强权的力量越弱,这个国家就越是容易腐朽败落,他们所赖以生存的社会就越是贪官肆虐效率低下;现实地看,也就越是适宜专制统治。而从一个国家政治权力的结构看,当最高立法和行政权完全集中在一个人、一个集团或一个党手中时,使全体国民陷入难于自拔的弱势地位,实行专制统治的条件就已经具备,民主和自由在这个国家将无以生存。第一节权力诱人堕落人性所追求的物欲、情欲,如果没有阻障,或者阻碍很小,不断的诱惑就会使你忍不住弃旧择新,不断地上档攀升,日愈精愈求精,多多益善──绝大多数掌过权做过官的人都知道,他们所处的正是这样一个较之普通人有利得多的地位:支配物流和分配权益的公共权力,只要善于利用,原来是如此地充满诱惑,利益多多──而在没有自由舆论的环境中,人民都是些瞎子、聋子和懦子,整个社会到处有幕霭黑障掩护,官员们七情六欲超现实发挥的胆子都会一天天大起来;在权力终身制的协助下,几乎是身不由己地要走上那变质、学坏,从突破基本道德底线到蜕变成无赖和魔鬼的难归路。知道人身自由对于调动人的积极性的重要性,也并非不了解普遍的劳动积极性才是生产率发展的根本;明摆着市场经济压倒性的优势,民主政治对社会发展的长远绩效;可是为什么不允许朝着这个方向发展?起码可以逐渐引进,虚心学习,再加以改进好了。为什么不想承认落后,偏要回避效率最佳的私有制,去畸形化地搞些五花八门的所有制;又要劳命政府,去成天价为人民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而瞎操心,千方百计阻挠拖延,就是不许可人民间接参预管理国家,也就是让他们自己管理自己的事呢?答案是显而易见的,即:如果经济实现各尽所能的市场化,让作为上帝的消费者来决定各种价值物的兴衰存弃,政治上走向民主化,由作为法定主权者的人民来选择管理国家事物的公仆人选的话,那些没有劳动技能,缺少人格和道德魄力,已经蜕化落伍的,大量养尊处优的国家官僚们就不可能再受到媚眼云集的优待,他们倚仗各种奸巧计谋或借助于血缘关系获得的运用自如的权力,拥有的尊贵地位,所有享用自若的特权,通通这些,都将随着权力的失去而不复存在。这一点他们心中十分清楚。所以自古以来,能够拥有和长期把持住权力的人,都是竭力反对人身自由,反对政务透明和公开竞争,反对经济市场化,特别是反对政治民主化的。他们总能够牵强附会罗列硬举出无数市场经济的缺陷,还有那可怕的“放任之弊”,夸大其词地坚持认为,就是旧有现存的模式绝佳最优,任何改篡都必定会招致经济混乱和政治动荡,引起天下大乱,使敌人高兴人民遭殃。即便是迫不得已的变革修改,也必须在“符合国情(其实是限制在他们所能够掌握的、对其特权不构成威胁的范围)”的条件下循序推出,在保留“优良传统(敬重权威和无条件任劳任怨)”的前提下按部就班进行。合理的竞争机制之所以很难在专制体制下生存,因为它迟早要触及到统治者最为忌讳、也最为敏感的痛痒之处──权力的合法性。专制主义者们拼命反对公开的权力竞争,排斥对权力的监督制约(虽然他们并不反对诸如对财务、一般性行政权力的监制和约束)制止对公共权力合法性的讨论,反对政治民主化,这些行为本身就表明,他们已经将公共权力据为个人和集团所有,也从反面昭示了所拥有国家权力的不合理性和非法性。因为合理的权力不但容许,而且绝对需要由人民这个权力的委托者予以授权和经常进行检讨批评,合理的权力始终是临时的、非永久性的,它的是否被接受和拥护,完全视其是否合法,还有它的表现而定。只有不合理的权力才是永久性地由一方统治另一方,并且以专制为特征,以恐怖作为基础;这种权力不但不需要批评,而且常常以严厉的刑罚来威胁和禁止对它的质疑。至此,天真的贫民大众们应该明白的是:所有人性中自私、怠惰、嫉妒、势利、贪婪一类特点,在凡是具有一定个人进取能力的人身上,并不存在有、无、大、小的问题,只存在个环境允许、鼓励、引诱和迫使其表露出多少的问题。人类的许多弱点和缺陷,视所处环境的制约力而定,从隐形待发到深植骨底,从收敛无踪到露骨放纵;失去有效的制约监督,人的胆子就会随着经验的累集或权力的越愈集中而迅速增大,自然而然地蜕化往随性任欲的邪恶方向。以权力来奴役大众,不择手段地谋取个人私利,就是这种邪恶的主要表现。人性生来追求的就是声名、权威和享乐自在,无监督没制约的环境,就是在为腐败堕落制造便利的、唾手可得的声名荣誉和神仙似的享乐自在。有如荒僻无人或是周围尽皆屏障的掩护之下,人的胆子就会陡然间放开,其行为就会随性就欲无所顾忌起来样,失去监督的权力,面对公共财富,正象幽暗的房间里独对不会反抗的漂亮异性,怎能不砰然心跳,越轨冲动。是的,没有公开无情的全民监督,丢人现眼身败名裂的风险极小,人性中恶的一面在权力身上膨胀之外,善的一面还会萎缩、并逐渐消失;团体、政党、组织就都无法克制自己许多危害公共的荒唐行为,千方百计掩饰和拒绝改正错误,然后不知不觉间自我腐败,完全是在不经意间走向本来可能并不愿意的“腐朽”和"堕落"。这就是人性,就是只要具备条件,任何人都会犯他自己本来所厌斥的错误的原因。人类过去几千年的历史表明,失去了基本的监督制约,那些原本可亲可敬的民族英雄,一个个被宠贯成了历史的罪人,即使是所谓“大救星”,不偏不倚功高盖世的伟人圣贤,后来也大多蜕堕成人民的敌人,被宠纵为作恶多端的流氓无赖和独裁暴君,决非偶然。第二节自我约束不可靠靠统治者的人格,执政党的道德自律来实现国家民主化,当然最好不过,节约钱财外,省心又简事。但那样的事情欠可靠,根本不现实。因为根据人性定律,在失去公开竞争和有效制约的国家社会中,如果我们试图将精心挑选而来的政府官员,都当作正人君子,并用法的力量对其权威无条件加以维护的话,结果可能只会有百分之个位数的人勉强成为正人君子,其余的人,无论他们原初多么清廉高尚,功勋卓著,受过什么样高等级的教育,最终都会不知不觉慢慢蜕变成专横暴虐的君王,厚颜无耻的贪官污吏、寄生虫及无赖。人类生产力和生存环境所遭受的阻滞和破坏,主要是人性中恶的一面在统治阶级身上失却控制,得以扬眉伸张的结果。所以,人类需要监督,需要制约,凌驾于一切之上的政治权力尤其需要监督和制约。或许天真及抱有其它目的的人会说,所谓“制约”,不就是个多多教育,加强法制观念,防止腐败的问题吗?只要加强道德修练式的伦理学习,多建立些督查机构严格监查,加强法制宣传,随时将出现的腐败现象铲灭革除,不就可以啦!如果事情果真如此简单,真能够通过后天教育,通过自我伦理修练净化人欲心性,单纯通过法律规章约束住权力,世界恐怕早已经不是今天的样子。那样的话,奴隶制社会的寿命绝不会那么长,封建制度也许就只是人类史中不值一提的小段插曲。况且,在许多专制型国家的近现代历史中,无数先知们早已经明白权力需要制约这一点,也未尝没有坚持努力,为之制定过详尽的法令、章规,直至舆论鼓噪,年岁月日念叨不懈,警钟声声世纪长鸣……这些可以说早已经是老生常谈,或者说不难做到。但是否产生效果了呢?应该说大多没有。问题十分明显:这些章规法律大多不过是放放空炮,赶一赶民权潮流的时髦而已。那么,为什么对权力的制约,总是世纪性地显得乏力,无奈,总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呢?在人类社会,宗教、天神对人的影响力远大于纯粹道德的教化。也就是说,现今人类从整体来看,依然是感情大于理智──他们的伦理教育结果,根本还达不到所吹嘘的境界。他们那点儿理智,向来就不是情感,更不是人性的对手。毕竟,人性与人类社会同生俱来,根深蒂固得与人的生命连为一体,断难分离。前叙定律中我们已经知道:人几乎是天性地不喜欢别人与自己意见相左,反感别人与自己对立;人惧怕被他人揭示缺陷、失误及现出丑陋,因此要千方百计掩盖和阻挠(如果仅只是根据的自我评判,每个人差不多都会是没有缺陷的天使)。真话一般不会动听,真相往往令人尴尬,所以人一般而言也是不爱听真话,不想了解、直至不愿看到于己不利的真相。为了显得一如既往,主见和勇武,人更有一种主要受私欲驱动的,歪曲事实和随意解释法律的本能,其一面之词永远是据理充分的。而且只要是没有后顾之忧,他们就总是试图以各种手法,排斥所不喜欢的人,打击报复敢于对立者,权势越大,受约束越少,这种现象就越突出。而环境及人文使然,人性的这些丑陋特点,最为集中表现在失去监督制约的党、组织和集团,直至堪称最具智慧的伦理导师、国家首脑身上。受潮流影响,无孔不入的舆论冲击,今天的专制主义者们大多开始既对人民谦逊,又爱国际面子了,基本不会承认其权力是不受制约的。还要不时振振有词,罗列出大堆例子,告诉世人其手握的权力和民主国家一样,是经过人民授权并受到各种制约。但他们所说所做,哪里经得起推敲。在其国内各形各样的社会活动中,睁眼看好了,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执政党,他们的独断和专横、还有阴私图谋,经常使本来很严肃的事情走型变味,背离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宗旨。法律本身就是独裁者或执政党制定的,即使非常完备,也说明不了什么。就象庄园主制定的庄规样,如果不高兴,尽可以随意修改、定义和解释,反正没有自由舆论监督,是非好歹和对错皆由权力大地位高者来定。至于那些生存在一个意志之下,为国家而设的大大小小所谓的监督约束机构,与其说他们对政府,或是彼此之间有什么相互监督作用,不如说只是创造出了更多腐败的温床和理由,在利益方面出现更多互利、互补的协调需求,然后又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总而言之,对于国王所有、或是一党专政的国家来说,重大事物上的自监自督,就好比是寄希望于正值青壮的人们“坐怀不乱”,指望病患者们亲自操刀为自己做手术样,完全就是一厢情愿断难为的事。根据人性中“自私自利”、“掩丑扬俊”及“意志强加”等定律,在一个有相当利害关系的管理架构中,不可能实现有效的监督制约。即:个人、团体、党派内部的自我约束、自我完善、自我更新,都靠不住,基本上不可能实现。此也从根本上决定了任何个人、党派、集团,单靠自己品德的力量来自律和进行自我清廉,自我约束的机制的随意性和不可靠性。第三节反对党的必要性民主是各党各派公开辩论之后的调和,亦即人们所说的多种力量抗衡、斗争之后的平衡,是由觉醒了的人们手中理智的权利运用加上必要的义务组成,并靠全体公民高度的政治觉醒来支持和完备。民主运动是政治权力的和平斗争,人们以理智方式对人性进行优化,也是制约上层建筑、平衡各种社会权利的过程。所有这些,决定了它的进行必须有起码一个以上反对党的参预,如此才谈得上公平和公正的竞赛。否则就不过是三流的儿戏而已。社会不公是道德底线崩塌的罪魁祸首,滋生各种罪恶的根源。然而,人们要是从法律的制定,执法者的素质,官员的腐败,权力的干扰,公共制约的无效……等等各型各样不公正现象上仔细考量分析,就会发现归根结底,都会被联结到一条鲜明的主线上面:那就是政治权力产生过程的不公正、不透明,国家最高权力的无序化竞争和党垄断。权力总是固化在一个党、一个用严明纪律从上到下维系成团的一邦人手中,帝王的阴影、家长的幽灵就无时不笼罩在人们心头。这种国运情势下,顽强无畏的法官在它面前只能俯首,细致完备的法律只针对弱者,再完善的监督机制也只有认命和“服从大局”,所有原本用来约束人的法律和规章,最终都会在实践中合而为一,归结为对家长意志的遵从和维护。因为个人或党专制之下,政治权力可以左右的不只是重要的人事任命,全部法律法规的制定,而且是定义和解释权。这是任何其它权力所不能够比拟的。所以,政治权力竞争的不公开公正,是导致所有其它社会竞争不可能公平公正的根本原因,是人世间最大的不平等。团体也好,国家也罢,为求得公平和公正,运动员是你,裁判员就不应该是你,以及你的宗族同党、血缘亲戚、喽罗属下;立法由这个团体完成,执行法律就必须由与其没有利害关系的他人担纲。对国家机构强有力、可靠且有效的监督,只能是由其它政治法人,也就是完全不受执政党控制的人或集体来担当,由负有监察责任,利益常常与执政党相左,有一定排斥性对立性的在野党、反对派来承担。就是说,人性主导之下,面对社会利益盘根错节的惰性作用,“社会监督”这样的重任,只能由那些政治权力上想取而代彼的人,那些常常是怀着挑毛病找茬心态的爱“管闲事”、“挑毛病”者,见到不公就按奈不住怒火中烧的人,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