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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太和集团安全事故和违规行为处罚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惩处安全生产违规行为,保障广大员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国务院《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领导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纪律处分暂行规定》制定。第三条在对安全事故和违规行为进行处罚时,坚持依法公正、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职责对等的原则,以岗位职责为标准,以事故责任为依据,杜绝以岗论责的诛连式处罚。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机关及各下属企业。第五条安全事故和违规行为处罚的职责划分: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时,各企业提出处理建议,由集团公司做出处罚决定;发生违规行为、一般事故和未遂事故时,由企业位做出处罚决定。处罚决定按照管理权限督促落实。第二章纪律处分组织处理第六条发生下列违规行为,虽未造成安全事故,应当对违规行为人和责任单位负责人给予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具体办法,由各企业负责制定并实施:1、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2、培训不到位,无证上岗,作业人员缺乏必要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3、对重大危险因素未作辨识或辨识不清、监控不力;4、机械设备“带病”运行、违规运行;5、安全防护设施失效、警示标志缺损;6、安全技术方案(措施)不交底、不落实或存在明显缺陷;7、不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岗位职责。8、管理不到位发生火灾和其它危及安全生产的行为。第七条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应对事故责任人和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追究责任。一、轻伤、重伤责任事故对轻伤、重伤责任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处分,由各企业制定具体处分细则并实施。二、一般责任事故1、发生一般责任事故,对当事人给一定的经济处罚;对部门主要负责人给予警告。2、年内发生两起一般责任事故,对部门主要负责人给予XXX处罚;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给予警告。3、年内发生三起以上、或者发生一起责任关系重大、造成重大影响的一般责任事故,对部门主要负责人给予XXX处罚;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给予XXX处罚。三、较大责任事故1、发生一起较大责任事故,对部门主要负责人给予XXX处罚;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给予XXX处罚。2、年内发生两起较大责任事故,对部门主要负责人给予XXX处罚;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给予XXX处罚。3、年内发生三起以上、或者发生一起责任关系重大、造成重大影响的较大责任事故,对部门主要负责人给予XXX处罚;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给予XXX处罚。四、重大以上责任事故发生重大以上责任事故,对部门主要负责人给予XXX处罚;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给予XXX处罚,责任关系重大或造成重大影响的,给予XXX处罚。第八条发生其它安全事故(主要包括负有主要责任的场外交通事故、消防、治安等,主要管理责任的安全事故等,下同),对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追究责任。一、负有主要责任的交通、消防、事故1、发生负有主要责任的一般交通事故,消防安全事故,对驾驶人和管理员给予警告、扣分。2、发生负有主要责任的较大交通事故,消防安全事故,对驾驶人管理人员给予承当事故的XXX处罚;企业主要负责人给予警告。责任关系重大或造成重大影响的,对部门主要负责人给予XXX处罚;对当事人予以开除处分。3、发生负有主要责任的重大以上安全事故,对部门主要负责人给予XXX处罚;企业主要负责人给予XXX处罚;对事故的当事人交由有关部门经行处理。三、负有主要管理责任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发生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因应急管理体系不完善、应急救援措施不得力、危险因素监控不力、防范措施不到位等原因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1、造成较大事故,情节特别严重的,对部门主要负责人给予XXX处罚;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给予XXX处罚。2、造成重大事故,情节特别严重的,对部门主要负责人给予XXX处罚并追究责任;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给予XXX处罚。3、造成特别重大事故,对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给予XXX处罚;对企业主要负责人XXX处罚。第九条发生未遂事故,未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的,对部门主要负责人给予警告;对两起未遂事故未进行处理的,对部门主要负责人给予降职处分;对三起以上的未遂事故未进行处理的,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给予XXX处罚。第十条因失职、渎职或强令冒险作业造成较大以上事故的、或者不吸取教训,多次重复发生同类事故的给予XXX处罚。第十一条事故发生后,故意瞒报、谎报、迟报、漏报的;故意破坏现场、提供伪证、阻碍调查、拒绝提供相关资料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XXX处罚;如果是由领导授意的,对授意人给予XXX处罚。第三章经济处罚第十二条发生安全事故,对事故发生企业的各级领导班子成员、主要负责人员,给予经济处罚。对部门、班组主要负责人员的经济处罚,由各企业制定处罚细则并实施;但不应低于本办法规定的标准。第十三条安全生产责任事故1、年内发生一般责任事故、累计超出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扣罚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当年考核年薪绩效部分(简称绩效年薪,下同)的XXX处罚,扣罚企业领导班子以下成员绩效年薪的XXX处罚;扣罚当事人绩效年薪的XXX处罚。2、年内发生较大责任事故或造成重大影响的一般责任事故,每发生一起,扣罚部门领导班子成员绩效年薪的XXX处罚;扣罚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绩效年薪的XXX处罚。3、年内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造成重大影响的较大责任事故,每发生一起,扣罚部门领导班子成员绩效年薪的XXX处罚,扣罚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绩效年薪的XXX处罚。4、年内发生特别重大责任事故或造成重大影响的重大责任事故,每发生一起,扣罚部门领导班子成员绩效年薪的XXX处罚,扣罚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绩效年薪的XXX处罚。第十四条其他安全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的场外交通事故、或者负有主要管理责任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每发生一起:1、较大事故,扣罚部门领导班子成员绩效年薪的XXX处罚。扣罚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绩效年薪的XXX处罚2、重大事故,扣罚部门领导班子成员绩效年薪的XXX处罚。扣罚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绩效年薪的XXX处罚。3、特别重大事故,扣罚部门领导班子成员绩效年薪的XXX处罚扣罚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绩效年薪的XXX处罚。第十五条事故发生后,故意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故意破坏现场、提供伪证、阻碍调查的,扣罚部门领导班子成员绩效年薪的XXX处罚,扣罚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绩效年薪的XXX处罚。如果是上级领导授意的,同时扣罚授意人绩效年薪的XXX处罚。第十六条对安全事故相关责任人和违规行为人的经济处罚,由各企业制定处罚细则并实施。相关责任人和违规行为人涉及部门、企业或各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的,不得因上述对领导班子成员的扣罚年薪而减免经济处罚。第十七条一年内因多次安全事故和违规行为受到经济处罚的,累计处罚总额不应超过绩效年薪的总和。第十八条对发生安全事故的各级单位,给予经济处罚。1、对各单位、部门、班组的经济处罚,由各单位制定处罚细则并实施,在细则中,应体现通过对安全事故的经济处罚,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的原则,体现安全生产与全体员工收入挂钩的原则。2、对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单位的经济处罚。每发生一起一般责任事故,对事故单位处以XXX的经济处罚;每发生一起较大责任事故,对事故单位处以XXX的经济处罚;每发生一起重大责任事故,对事故单位处以XXX的经济处罚;每发生一起特别重大责任事故,对事故单位处以XXX的经济处罚。3、对发生负有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负有主要管理责任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单位的经济处罚。每发生一起一般事故,对事故单位处以XXX的经济处罚;每发生一起较大事故,对事故单位处以XXX的经济处罚;每发生一起重大事故,对事故单位处以XXX的经济处罚;每发生一起特大事故,对事故单位处以XXX的经济处罚。4、事故发生后,故意隐瞒不报、谎报、迟报的;故意破坏现场、提供伪证、阻碍调查的,对事故单位处以XXX的经济处罚。第四章附则第十九条按照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办法》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如下分类:一、一般事故:企业内发生治安和失窃事件,对公司造成一定影响,损坏公司形象的。二、较大事故:企业内发生失火事件,和恶性治安案件,对公司造成一定影响,未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三、重大事故:企业内发生失火、治安、失窃事件,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四、特别重大事故:对公司造成10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第二十条本办法所指交通事故是指从事与生产经营活动或单位安排有关的工作时,发生的交通事故,分类如下:一、一般交通事故:指发生碰撞,车辆受损无人员伤亡,经公安交警部门认定驾驶人员有一定责任,或经济损失1000元以下的。二、较大交通安全事故:车辆受损,无人员伤亡,经认定全责的,或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上的。三、重大交通事故:车辆受损,有人员伤亡,经认定驾驶人员有一定责任,或经济损失在2000元以上的。四、特别重大交通事故:车辆受损,有人员伤亡,经认定全责的,或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的。第二十一条本办法所指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规定的纪律处分、组织处理和经济处罚只针对各级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对其他有关责任人,根据其应承担的责任,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组织处理和经济处罚。第二十三条“未遂事故”是指已发生,但未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事故。第二十四条依据本规定进行处罚时,由集团行政中心执行,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具体落实。第二十五条对各企业及其领导班子成员的经济处罚,由各企业的财务部门负责,在处罚决定下达后30日内,全额上缴集团公司,同时将处罚收缴凭证复印件报集团公司备案。对二级单位、及其他有关责任人的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由企业负责落实。第二十六条本办法所有罚款,按管集团规定全部缴入集团财务部。第二十七条各单位应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上报集团公司备案。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XXXXX年X月X日起执行。河北太和集团二0一二年二月
本文标题:安全事故处罚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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