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公司方案 > 农村基层民主治理的成就、问题与对策
L/O/G/O农村基层民主治理:成就、问题与对策目录ClicktoaddtitleinhereClicktoaddtitleinhereClicktoaddtitleinhere413一、相关概念界定二、农村基层民主治理的发展历程三、农村基层民主治理的成就四、现阶段农村基层民主治理存在的问题五、现阶段农村基层民主治理问题出现的原因六、解决农村基层民主治理问题的对策建议一、相关概念界定基层“社会的基层分子”,指生活痛苦不堪的农民、工人、士兵和下层公教人员。----毛泽东,中共七大报告每一个工厂、矿山或者其他企业,每一个乡和民族乡,每一个镇,每一个农业生产合作社,每一个机关、学校和街道,人民解放军中的每一个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中共八大,党章一、相关概念界定基层国家允许非农业的个体劳动者在城镇或者农村的基层组织统一安排和管理下,从事法律许可范围内的,不剥削他人的个体劳动。同时,引导他们逐步走上社会主义集体化的道路。----1978年宪法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居民选举。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法律规定。----1982年宪法一、相关概念界定基层“基层”的概念首先出现在党的组织体系建设之中,它是以中国共产党成为全国性政党为前提的。因而,这种“基层”是相对与全国性政党的整个体系而言的,是以全国体系或中央为视角划出来的层级。随着党领导人民进行国家政权建设的不断深入,“基层”这个概念也就从党的系统渐渐延伸到国家政权体系之中,最后延伸到城市和农村的最底层。一、相关概念界定民主民主是一种由人们定期选出政治领导进行统治的制度。----约瑟夫·熊彼特民主要求政府所颁布的法案和政策应该接近于中间派选民的观点—使其左派和右派都能得到一半的权利。----安东尼·唐斯民主,简言之人民行使权利管理国家和决定国家事务,即人民当家作主。一、相关概念界定治理治理是指在一个既定的范围内运用公共权威维持秩序,以增进公众的利益。治理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善治(goodgovernance),善治就是使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会管理过程。善治的本质特征,就在于它是政府与公民对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是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的一种新颖关系,是两者的最佳状态。----俞可平一、相关概念界定治理“治理”(governance)与“统治”(government)的区别统治的主体一定是官方的公共机构,而治理的主体既可以是官方机构,也可以是民间机构,还可以是官方机构和民间机构的合作。政府统治的权力运行方向总是自上而下的,它运用政府的政治权威,通过发号施令、制定政策和实施政策,对社会公共事务实行单一向度的管理。治理则是一个上下左右互动的管理过程,它主要通过合作、协商、确立认同等方式实施对公共事务的管理。一、相关概念界定基层民主基层民主就是存在于基层政权与基层社会的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主要包括基层政权的民主选举与民主管理、城市的居民自治、农村的村民自治和企事业单位的民主管理制度。----复旦大学林尚立基层民主是人民群众在基层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领域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管理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制度和实践。----华中师范大学徐勇一、相关概念界定基层民主与草根民主草根民主:草根民主是以基层为本,实行地方分权与直接民主制,将权力尽量赋予基层政权,让基层民众得以自行管理自己的社区和参与决策的政治模式。根据基层化原则,政治权力将赋予到最低级的地方组织,基层拥有最高的优先权,基层分权组织拥有完全独立的自治权。实行草根民主的国家,它的一切政务和社区管理会尽量由地方政府全权决定,只有在地方政府向上呈请协助时,中央政府才可协助地方政府完成工作。一、相关概念界定基层民主与草根民主基层民主是中国自身民主实践所形成的概念。草根民主则是直接来自西方政治学的概念。草根民主成长的逻辑起点是民众的民主需求。而基层民主成长的逻辑起点则是国家和民众共同的民主需求。一、相关概念界定农村治理农村治理,就是农村公共权威管理农村社区,增进农村社区公共利益的过程。公共权威既可以是官方的,也可以是民间的,或官方与民间机构的合作。一、相关概念界定农村基层民主治理农村基层民主治理是指农村人民和其他利益主体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通过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农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决策和管理,从而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民主制度和民主实践。二、农村基层民主治理的发展历程封建专制时期皇权不下县,行政不下乡。国权不下县,县下皆自治。事实上,中华帝国正式的皇权统辖权只施行于都市地区和次都市地区。出了城墙之外,中央权威的有效性便大大地减弱乃至消失。-----马克思韦伯二、农村基层民主治理的发展历程封建专制时期一方面是自上而下的皇权,另一方面是自下而上的绅权和族权,二者平行运作,互相作用,形成了‘皇帝无为而天下治’的乡村治理模式,塑造出一个形象而又独特的描述传统中国政治运作逻辑的‘双轨政治’模型。国家行政在乡下是“悬空了的权力”。-----乡土中国,费孝通二、农村基层民主治理的发展历程封建专制时期1.秦汉时期令民为什伍,而相收司连坐。----司马迁《史记》亭长持三尺板以劾盗,索绳以收执盗。----应劭《汉官仪》亭有亭长,以禁盗贼。亭长主求捕盗贼,承望都尉。----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大率十里一亭,亭有长;十亭一乡,皆秦制也。----班固《汉书•百官公卿表》二、农村基层民主治理的发展历程封建专制时期2.唐宋时期百户为里,五里为乡。四家为邻,五家为保。在邑居者为坊,在田野者为村。村坊邻里,迭相督察。--------《旧唐书•食货志》按比户口,课植农桑,检察非违,催驱赋役。--------《大唐令》唐代里正的四项职责县令对乡村一一审定,务须得实。仍令太守仔细案覆,本道使察访,如有不当者,本里正、村正先决一百,配入军团。--------唐玄宗《安养百姓及诸改革制》二、农村基层民主治理的发展历程封建专制时期2.唐宋时期《唐六典》记有唐代官府六种公文格式,制、敕、册、令、教、符。尚书省下于州,州下于县,县下于乡,皆曰符。----《唐六典》国家设巡检、县尉,所以佐郡邑,制奸盗也。朕每念其勤劳。而俸入未优,何以责其尽力乎。自今巡检、县尉月俸,并特给见钱,更不折支。----宋仁宗《巡检县尉俸给见钱诏》县尉但主草市以里,其乡村盗贼悉委巡检。----司马光二、农村基层民主治理的发展历程封建专制时期3.明清时期农业者不出一里之间,朝出暮入。作息之道,互相知晓。-----明太祖朱元璋一切臣民,朝出暮入,务必从容验丁。百姓外出有路引,凡百里之外,无官府发放之路引者概可擒拿送官,告发、擒拿者有奖,纵容者问罪。-----明《续编》二、农村基层民主治理的发展历程封建专制时期3.清朝末年清政府在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十二月二十七日颁布《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和《城镇乡地方自治选举章程》。章程规定,各城镇设“议事会”和“董事会”,各乡设“议事会”和“乡董”,作为地方自治的权威机构。“议事会”、“董事会”和“乡董”的成员均由本地居民投票选举产生。章程中明确规定,“地方自治以专办地方公益事宜、辅佐官治为主”。二、农村基层民主治理的发展历程封建专制时期小结秦始皇到清朝末年一直选择官僚制统治的方式,主要是在于通过官僚制可以将中央政权的意志渗透到所管辖的每个县,甚至可以通过比县行政级别更低的亭长、里长、巡检等到达乡村,所以传统国家的行政治理其实已经渗透到乡土社会。但是由于这些官员主要职责是抓捕盗贼、收税等工作,农村其他的日常生产和生活还需要通过借助推举出来的乡绅和族长等农村精英人士进行管理和指导。乡土社会在某种程度上来说仍然是自然共同体,不同地方的村落各自存在,自我治理,这为后来的农村基层民主自治奠定了基础。而清朝末年推动的农村治理改革拉开了近代农村基层民主治理的序幕。二、农村基层民主治理的发展历程中华民国时期1914年,北京政府内务部颁布《地方自治试行条例》及《施行细则》,袁世凯下令办理京兆“自治模范区”,要求京兆“仿西国都市之政,东邻町村(基础的地方公共团体)之规,心摹力追,日就完备”。1915年,直隶省定县(今河北省定州市)翟城村自治。“拥有高度的自治权”,“政府始终没有干涉其具体自治事务”。翟城村实验成功后乡村自治制度在山西省和全国范围内得到了推广。二、农村基层民主治理的发展历程中华民国时期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从孙中山三民主义的建国原则出发,把地方自治作为训政时期政治建设的中心,在全国范围内加以推广,但效果并不理想。为取得乡村治理改革的经验,1932年以后,国民政府加强了自治实验县的建设。抗日战争爆发后,国统区实行新县制,政府加强对基层的控制,乡村自治制度的基本精神发生扭曲。民国时期的乡村治理改革在大部分地区流于形式,并无实效,但在一些推行较好的地方,对于稳定乡村社会、促进经济发展、提高村民素质等确实曾起了积极的作用,产生了广泛的影响。二、农村基层民主治理的发展历程中华民国时期小结民国时期的乡村治理是一种典型的官-民二元结构,除了政府和民间组织外,政党只在宏观层面对国家治理起作用,在基层的乡村治理中,作为执政党的国民党组织几乎没有什么影响力,党治在地方层级几乎处于虚拟状态。----王奇生:“党政关系:国民党党治在地方层级的运作(1927-1937)”二、农村基层民主治理的发展历程新中国时期1.建国初期到改革开放之前1950年代国家非常重视发展基层民主,提出“农村办合作社,要扩大民主,实行民主办社”。在农村人民公社的管理中,结合实践经验制定了《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要求民主办社、民主兴社。但是农村基层民主的实践探索时间不长,就受到严重挫折。二、农村基层民主治理的发展历程新中国时期2.改革开放至今1982年底,在总结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经验的基础上,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将农村村民委员会定位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并且规定了村委会作为农村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法律地位,拉开了农村基层民主自治的序幕。二、农村基层民主治理的发展历程新中国时期2.改革开放至今1987年4月,第六届全国人大原则上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草案)》,该法律对农村村委会的性质、工作职能、产生办法和任期时限等一系列相关问题作了详细规定,使农村基层民主自治逐渐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1987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标志着我国第一部明确规范农村村民自治制度的法律正式颁布。二、农村基层民主治理的发展历程新中国时期2.改革开放至今1992年10月中共十四大报告中指出要“加强基层民主建设,切实发挥职工代表大会、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并将村委会作为中国基层民主的三大组成部分之一。1998年全国人大正式通过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这部法律的颁布标志着农村基层民主自治形成了制度化的运作模式。二、农村基层民主治理的发展历程新中国时期2.改革开放至今1998年正式颁布的《村委会组织法)》增加了规定基层党组织在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条款,“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补充了规定村民委员会“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条文。并增加了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设置村民代表会议制度等条文,在村委会选举程序、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程序等程序上进行了补充和完善。这些重要补充和对制度的完善,是在充分吸收全国各地农民群众自治的经验上总结出来的。二、农村基层民主治理的发展历程新中国时期2.改革开放至今2010年10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进一步规范了村民委员会成员的选举和罢免程序,完善了选民登记的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了民主议事制度,完善了村民代表会
本文标题:农村基层民主治理的成就、问题与对策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508859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