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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集团公司(股份公司)会议制度中油办字〔2007〕672号一、集团公司、股份公司领导工作例会(一)领导工作例会由集团公司总经理(总裁)或总经理(总裁)委托的集团公司副总经理主持,一般于每周一上午召开。(二)领导工作例会主要任务是:传达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有关部门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勘探与生产、炼油与化工、销售、天然气与管道、国际业务通报一周生产经营和海外业务运行情况;集团公司、股份公司领导通报重要事项和重点工作情况;确定议定事项及本周主要工作和重要活动。(三)领导工作例会参加范围为:党组成员、总经理助理、管理层成员,副总师和办公厅(总裁办)、政策研究室、规划计划部、财务资产部、财务部、人事部、勘探与生产分公司、炼油与化工分公司、销售分公司、天然气与管道分公司等主要负责人。(四)领导工作例会由办公厅(总裁办)负责组织和记录,议定事项形成《领导工作例会议定事项》,由办公厅负责起草,经办公厅主任审核后,由主持会议的总经理(总裁)或副总经理签发。二、集团公司常务会议(一)常务会议由总经理主持,一般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二)常务会议主要任务:研究审议集团公司、股份公司规2章制度;审议批准重大投资项目。(三)常务会议议题由法律事务部、规划计划部会同办公厅(总裁办)提出,报总经理确定。(四)常务会议参加范围为:党组成员、总经理助理、管理层成员,副总师和总部部门主要负责人。(五)常务会议由办公厅(总裁办)负责组织和记录。规章制度通过后,由法律事务部负责依内容按程序形成集团公司文件或股份公司文件,由总经理(总裁)签发颁布。重大投资项目审议通过后,由规划计划部负责依内容按程序形成集团公司文件或股份公司文件分别批复。(六)须经股份公司董事会批准的相关事项,按照《股份公司章程》履行相应审批程序。三、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一)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总裁)或总经理(总裁)委托的副总经理主持,由总经理根据需要决定召开。(二)总经理办公会议会议议题由集团公司领导成员提出,或由总部各部门提出建议,总经理确定。集团公司领导成员如对议题有意见或建议,可在会前提出。(三)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集团公司重大事项,主要任务是:1.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的重要会议、文件、指示和决策精神,落实集团公司党组的工作部署;32.审议公司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资产重组和国际合作项目;3.审议决定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和内部利润分配方案及弥补亏损方案;4.审议公司业绩考核、薪酬分配方案和基本工资制度;5.研究公司内部管理体制、组织机构设置与调整方案;6.研究决定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中的重大问题;7.研究公司重大改革方案和部署;8.落实股份公司董事会的有关决议,研究确定股份公司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其他重要事项;9.讨论集团公司年度工作报告,听取各企事业单位、总部各部门和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汇报;10.总经理认为应研究审议的其他问题。(四)总经理办公会参加范围为:党组成员、总经理助理、管理层成员,副总师。根据会议议题,总部相关部门或项目主要负责人参加。(五)总经理办公会议议定事项形成《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由办公厅(总裁办)负责起草,由主持会议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签发。涉及股份公司的事项,形成《股份公司办公会议纪要》,由总裁签发,备案备查。须经股份公司董事会批准的相关事项,按照《股份公司章程》履行相应程序。(六)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的文件应于会前3天送达与会4同志阅研。总经理办公会议的材料、记录、纪要均为集团公司涉密文档,应妥善保存,并于下一年度的三月底前归档。查阅会议材料、记录、纪要须经办公厅(总裁办)主任批准。四、集团公司季度经营形势分析会(一)季度经营形势分析会由总经理(总裁)主持,一般在每季度第一个月中旬召开。(二)季度经营形势分析会主要任务是:研究公司主要生产经营指标完成情况,建设项目和投资完成情况,预算执行情况,节能减排进展情况,勘探与生产、炼油与化工、销售、天然气与管道生产运行、建设和指标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解决措施和下一步工作安排。(三)季度经营形势分析会参加范围为:党组成员、总经理助理、管理层成员,副总师和总部机关部门、勘探与生产分公司、炼油与化工分公司、销售分公司、天然气与管道分公司等主要负责人。(四)季度经营形势分析会由办公厅(总裁办)负责组织和记录,议定事项形成《集团公司办公会议纪要》,由总经理签发。涉及股份公司的事项,形成《股份公司办公会议纪要》,由总裁签发,备案备查。五、集团公司办公会议和股份公司办公会议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办公会议是集团公司(股份公司)领导成员依据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工作部署和要求,按照工作分5工或受总经理委托,就专项工作召开的办公会议。办公会议由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经理助理、管理层成员,副总师召集和主持,总部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由有关业务部门负责组织和记录,办公厅配合。会议议定事项形成《集团公司办公会议纪要》或《股份公司办公会议纪要》,由会议组织部门起草,办公厅(总裁办)负责审核,主持会议的集团公司(股份公司)领导同志签发。六、集团公司年度工作会议(领导干部会议)集团公司年度工作会议一般每年元月中下旬召开。根据需要在每年7月中下旬召开集团公司领导干部会议。集团公司年度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重要会议、文件和指示精神,总结上年度工作,安排部署本年度工作;通报集团公司重大事项。集团公司领导干部会议的主要任务是集中研究有关重大问题。年度工作会议参加人员为集团公司党组成员、总经理助理、管理层成员,副总师,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所属企事业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总部各部门主要负责人。领导干部会议参加人员范围视会议内容决定。集团公司年度工作会议和领导干部会议的组织工作由办公厅负责。七、专业(业务)工作会议拟于下一年度召开的涉及所属企业负责人参加的相关专业6(业务)工作会议,有关部门要于本年度12月上旬以前编报会议计划,报办公厅综合平衡。特殊情况需要在计划外安排召开的业务工作会议,由主办部门提出申请,经办公厅审核,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同志审批。以集团公司名义召开的专业工作会议,参加人员为企事业单位分管领导和业务处室负责人,一般不邀请企事业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确需企事业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的,须经集团公司领导工作例会批准。总部各部门召开的部门综合性会议或业务会议,要贯彻精简、高效、节约的原则,尽量减少会议,压缩会议时间,精简会议人员。尽可能采用视频会议等形式。部门综合性会议或业务会议,参加人员为企事业单位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一般不邀请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确需参加的,须报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同志同意。八、其他会议制度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其他会议制度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本文标题:世界500强前十央企集团公司子公司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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