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科普知识 > 八年级政治下册《我们的文化经济权利》课件 新人教版
1.“终身受益的权利”是近年中考的重点和热点。2010、2011年各地中考结合免费义务教育、中小学生辍学打工、“希望工程”的发展、“世界读书日”活动等社会热点,以选择、漫画、情景、简答及活动探究等形式考查了学生对教育目的和作用、受教育权内容、义务教育含义与特征、维权的法律与方式、履行义务教育的义务等核心知识的识记、理解、判断、分析归纳、运用和活动探究能力。2012年备考,考生一方面要理解把握上述核心知识,同时还要继续关注相关新闻漫画、辍学现象、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各地的读书活动、助学行为及求学典例等热点问题,思考考查本考点可能有的题型和思路。2.“拥有财产的权利”是近年中考的又一重点。各地中考结合爱心捐款救灾、世博会知识产权保护、中学生获得国家专利、“山寨”产品等社会热点及财产继承和知识产权的典型案例,以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等题型考查了学生的识记、理解、判断和分析归纳的能力。财产与合法财产、财产所有权、法律保护财产的方式与维权方式、遗产、继承权、智力成果权等主干知识是2012年考查的重点。2012年复习备考,考生要注意联系身边的爱心捐款捐物活动,加深对财产所有权的理解;结合财产继承的典例,弄清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及继承权的实现方式;关注广州亚运会知识产权保护、2011年文博会的文化产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获奖情况、全国范围内的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网络影视版权等热点内容及知识产权的典型案件,加强对智力成果权相关知识的复习训练。3.“消费者的权益”一直是多年来各地中考的重点和热点。各地中考多以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例,如“地沟油、染色馒头、瘦肉精”等事件,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及主题,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情况调查等为载体,以选择题、漫画题、情景分析题、活动探究题等形式命题,考查学生对消费者享有的权利、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专门法律、依法维权途径等核心知识的识记、理解、概括、提炼、运用等综合能力。2012年备考,考生要重点关注2011年以后的各类消费者侵权案、3·15活动及主题,正确理解消费者享有的安全权、知情权、公平交易权、自主选择权等权利与依法维权途径等主干知识。1.家长状告学校剥夺受教育权亚心网2010年10月27日讯,因在校期间多次违纪,小伟被学校开除。小伟的家长认为学校的做法剥夺了孩子的受教育权利,将学校告到法院。16岁的小伟于2010年2月,进入奎屯一所私立学校,由于屡次违反校规,4个月后被学校开除。虽然小伟的父母又给他找了一所学校,但小伟不肯再去上学。小伟的父亲认为学校将小伟开除,剥夺了孩子受教育的权利,同时打击了孩子上学的积极性,希望学校向孩子道歉,并退还开学初交的5500元全年学费及赔偿1000元精神损失费。该校校长认为,小伟在校期间跟同学打架、逃课上网、吸烟等,在被记大过、留校察看等处理后仍不悔改,学校作出的开除决定没错。2010年7月,小伟的父亲向奎屯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认为,私立学校属于民办学校,小伟在该校就读,双方已形成平等主体的教育服务合同关系,由于小伟只上了一个学期,因此学校在收取与其提供服务相当的费用后,剩余部分应予以退还。驳回小伟父亲要求道歉及赔偿精神损失费的请求。2.广州严格处理侵犯亚运知识产权产品事件中国新闻网2010年11月26日消息,广州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邓佑满25日介绍说,广州亚运会共对160项知识产权作品进行了备案登记,没收和销毁了大量侵犯亚运会知识产权的产品。亚运会是一项综合性的运动会,除了比赛本身,能否为赛会的举办提供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也是衡量亚运会成功与否的重要因素。据邓佑满介绍,早在2008年广州市就已经启动了亚运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广州市、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先后出台广州亚运会版权保护的相关法规。据悉,截至目前,相关的法律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已经超过十几项,为广州亚运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供了强大的法律保障。除了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外,还加强了亚运知识产权的登记工作。据统计,广州亚运会共对160项知识产权作品进行了备案登记,其中包含68个外观设计专利、56个特殊标志和30项版权作品等。在亚运会版权作品陆续公布后,一些不法商人和企业未经授权许可,以亚运版权标志做商业广告,生产衍生商品,侵犯亚运版权。一些印有亚运会标志、口号、吉祥物的T恤、钥匙扣、小玩具等商品开始在市场上公开销售。为此,相关部门加强了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广州市工商局先后于2009年12月、2010年4月、9月三次组织全市性打击侵犯亚运会标志权专项整治活动。广州市知识产权局组织专项执法行动24次,并针对重点行业、重点商品、重点展会展开密集巡查。广州市版权局开展了迎亚运、护版权的专项行动,没收和销毁侵犯亚运会标志权的衍生品和宣传品3700多件。3.“放心消费”唱响和谐建邺歌新华日报2010年11月25日报道,4年时间,26家成员单位共同推进,千家企业、数万民众齐心参与,培育出12家“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消费维权网络覆盖率达到90%,全区消费者申、投诉处理率达到100%,满意率达到98%以上;消费环境的安全度、经营者的诚信度、消费者的满意度大幅提升;城区朝着适宜总部集聚、适宜创新创业、适宜生活居住、适宜休闲旅游的现代化新区方向发展。这就是南京市建邺区在“放心消费”城区创建中取得的一系列成果。一首放心消费的“和谐曲”正在这片河西热土上奏响。4.快递行业八大问题亟待解决新文化报2010年11月27日讯,历时3个月的全省快递行业消费者评议活动圆满结束,评议结果昨天出炉。此次活动,吉林省消协组织通过调查问卷、网上评议、检查和体验等多种形式,调查了长春10家快递服务企业,发现快递行业出现的问题主要集中在8个方面。一、赔偿:邮寄货物丢失一般只按快递费3倍~5倍赔偿,最多10倍。消协观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规定,消费者付费,快递公司发货,在法律上双方已经形成了一种有效的合同关系,如果物品丢失或者损毁,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只要消费者能够提供当初快递物品的发票等价值证明,快递公司都应该按照该物品实际价格进行赔偿。二、不交保价费无法保证物品安全送到。消协观点:《消法》规定消费者有公平交易的权利,而且对于快递公司以通知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合理规定的行为,视其内容无效。三、邮寄手机、电脑等一律填写电子产品,如果发生丢失,快递方避重就轻。消协观点:《消法》第2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手机、电脑、照相机等物品统一写为电子产品有逃避责任的嫌疑。四、先签字才能验货。消协观点:消费者没有经过验货环节,不能确认物品是否完好,也就无法实事求是地签字验收。快递公司要求先签字后验收的行为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五、只要外包装完好,有内伤概不负责。消协观点:《消法》第7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快递公司应该按照当时的约定,准时、完好地送达物品,其间任何不公平、不合理的霸王条款都视为无效。六、消费者想货到付款就得多付20%~30%的费用。消协观点:货到付款和先付款快递公司都承担着一样的责任,运输过程也没有什么区别,都要保障消费者的物品准时送达,不过是费用先付后付的问题,费用不应该有差别,建议快递公司从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出发,做相应的业务调整。七、送货找他人代签,包裹损坏索赔难。消协观点:快递公司应该和收件人取得联系,在征得其同意后采取收件人认可的方式找他人代签,签收人一定要负责任,要先验货再签字,以免出现物品损伤无法证实责任的情况。八、快递公司私吞贵重物品用邮费赔偿。消协观点:个别公司的个别人员私吞消费者邮寄的贵重物品,然后用快递费用赔偿,是利用法律的漏洞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如发生此类情况,建议消费者向法院起诉,详细调查并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据了解,截至今年9月底,全省消协系统受理快递服务纠纷180件,占服务类投诉量的10.34%。对此,吉林省消费者协会建议,快递行业应建章立制强化监管。经营者应担起保护消费者权益第一责任人的义务。同时,消费者要学会维护自身权益的技能和知识。5.频发的食品安全事件2011年5月4日,一则来源于华西都市报的消息在微博上迅速传播,曝光成都部分大酒楼、火锅店、水吧的“自制鲜榨饮料”,实际上是添加剂混合液,橙汁是砂糖、香精、食用胶、诱惑红、柠檬黄、酸味剂等添加剂的勾兑,而花生奶则是葡萄糖、麦芽糊精、白糖、黄原胶、瓜尔豆胶、抗结剂和着色剂的混合产物。化学专家称,长期过量饮用这样的饮料有致癌的风险。而在杭州,有关部门在抽检时发现了硫黄熏蒸过的干辣椒、枸杞等干制蔬菜果品,海带、莴苣干等则非法使用了一些添加剂。自3月中旬“瘦肉精”事件曝光以来,类似的食品安全事件“染色馒头”“回炉面包”“牛肉膏”又接踵而来。上海一家小型食品企业违法使用人工色素“柠檬黄”代替玉米粉,生产所谓“杂粮”馒头。除此之外,工人将过期馒头回炉、贴假时间标签等行为也被曝光。
本文标题:八年级政治下册《我们的文化经济权利》课件 新人教版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5090717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