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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扬尘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单位:5月10日,天津市建设工程质安监管总队召开了加强施工扬尘管理专项会议,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对检查发现的扬尘管理不到位的项目部进行了经济处罚。随着国家对京津冀地区雾霾治理、检查力度的增强,目前,市环境保护部门对建筑工程现场实施非常严格的要求,进行明察暗访式的检查(录像),并公布检查情况。为了贯彻落实会议精神,集团公司各级领导和相关管理人员要以极高的思想认识来管理施工扬尘,切实做好集团公司各单位,特别是天津地区施工现场扬尘管理工作。为此,集团公司就下一步扬尘治理和检查工作进行专项安排:一、正确认识扬尘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扬尘治理是实施“美丽天津·一号工程”建设,切实改善生态环境的一项重要内容,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坚决治理环境污染。天津市建设管理部门、环境管理部门逐步加强了环境污染的检查、处罚力度。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切实落实扬尘治理的要求,保持集团公司在天津区域良好的资信。二、准确了解建设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标准2《天津市建设交通委施工扬尘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建筑工地“六个做到”、预拌混凝土搅拌站“三个必须”、工程渣土运输管理“八严禁”、“五措施”的治理标准。(一)建设施工工地六个做到:一是做到工地围挡严格执行《天津市建设工地围挡标准图集》和《天津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文明施工标准化图集》;二是做到现场主要道路、模板堆放、料具码放、散体材料堆放要严格落实《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三是做到现场出入口设置冲车设施;四是做到建筑立面密目网全封闭;五是做到全市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六是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制定《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落实各项防尘措施。(二)预拌混凝土搅拌站三个必须:一是混凝土生产企业必须改造增设砂石料堆场封闭设施,做到全封闭堆放;二是对目前露天堆放的砂石料,必须采用密目网或蓬布进行苫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三是厂区内通行道路和地面必须硬化,并及时清扫厂区道路尘土,避免产生扬尘和雨后泥泞。(三)工程渣土运输管理“八严禁”:严禁分包给无渣土运输资格的企业,严禁使用无密闭装置的车辆运输渣土,严禁无牌照车辆进入工地,严禁不平槽装运车辆驶出工地,严禁帮钩缺失、损坏的车辆进出工地,严禁装运湿泥,严禁不冲洗轮胎的车辆驶出工地,严禁无工地标牌的车辆进出工地;“五措施”:加大现场监管力度,配备现场监管人员23人,施工单位2人,土方运输单位2人;建设工地出入口必须安装并使用摄像监控装置和门禁;施工单位严格控制渣土装运现场扬尘并采取喷淋降尘措施;渣土运输车辆安装卫星定位装置;规范土方挖掘机驾驶员操作行为,杜绝超装,降低噪音。三、集团公司、分公司强化扬尘监督检查(一)各项目部要建立健全扬尘治理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认真编制并落实扬尘治理方案。将扬尘治理检查工作长期化、制度化。(二)集团公司、分公司安全(环境)监管部门应加强对扬尘管理,并作为日常管理工作认真开展监督和检查,做到常态化管理,预防发生施工扬尘污染。对于发现存在施工扬尘现象的项目,要及时予以制止和整改治理。各单位要将施工现场落实扬尘治理方案、措施及扬尘治理效果等工作情况在安全工作总结中进行专项说明,并附一些现场落实扬尘治理措施的图片。集团公司对违反扬尘治理规定,不认真进行施工扬尘管理和整改不及时,给集团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项目部以及项目主管单位负责人进行处罚。集团公司安监部二○一四年五月十二日
本文标题: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扬尘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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