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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测绘知识目录一、房地产测绘基本知识二、复式房屋捆绑公告三、商品房预售面积测绘流程图与预测告知书四、房屋建筑面积实测绘流程图与实测告知书五、楼盘表六、全体业主共有房屋登记管理七、房屋建筑面积误差一、房地产测绘基本知识1、房地产测绘的概念房地产测绘属于测量学(按专业分,房产测绘、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工程测量、摄影测量与遥感、地图编制、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地籍测绘、界线测绘、海洋测绘、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服务)的范畴,它是专业测绘中的一个很具有特点的分支。房地产测绘是运用测绘仪器、测绘技术、测绘手段来测定房屋、土地及其房地产的自然状况、权属状况、位置、数量、质量以及利用状况的专业测绘。分为房地产基础测绘和房地产项目测绘。2、房地产测绘的内容房地产测绘包括房地产平面控制测量、房地产调查、房产要素测量、房地产图绘制、房地产面积测算、房地产变更测量、房地产测绘成果资料的检查与验收。3、房地产测绘的相关法律、法规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自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②《房产测绘管理办法》自2001年5月1日起施行③《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2000④《湖南省房产面积测算及共有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二、复式房屋捆绑销售的公告关于复式房屋捆绑的公告涉潭各房地产开发企业:由于我处业务系统进行升级,凡在2011年5月之前开盘的商品房,如果开发公司在签订复式房屋(包括复式住宅和复式门面)网上备案合同时,发现复式房屋没有进行捆绑的多层房屋不能自动签订在同一合同中时,请先到湘潭市房地产测绘队进行复式捆绑后再签订网上备案合同。特此公告湘潭市房地产产权监督管理处2013年2月25日关于手工楼盘表产权信息错误的说明自2011年新业务系统上线以后,手工楼盘表中出现了一本产权信息关联多个房间号(包括一本证有多个房间号和复式房屋),在楼盘表中每个户室号建筑面积均为所有关联多个房间号建筑面积总和,而不是每个户室号建筑面积,造成楼盘表建筑面积显示不正确。上述原因是因为新业务系统读取原业务系统产权信息的方式不正确。若经办人或申请人发现此问题,请先到测绘中心修改手工楼盘表数据,根据每层计算的面积重新在楼盘表上建立数据。三、商品房预售面积测绘流程图与预测告知书1、商品房预售面积测绘流程图商品房预售面积测绘流程图1〕地址证明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规划总平面图5〕规划批准的施工蓝图和相应的电子CAD图6〕红线图(建筑工程红线、用地红线)7〕各功能区域公共部位的划分方案或示意图8〕《物业管理方案确认单》预约签订《商品房预售面积测算委托合同》资料准备9〕《人防工程审批单》同意同意规划设计变更同意预售面积计算缴费导入备案系统局市场权属科测绘中心处信息中心2.预测告知书预测告知书: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17条第2款及《湖南省房屋登记办法实施细则》第19条第2款的规定,贵单位申请工程项目为的房屋进行预售面积测绘,请贵单位补齐下列资料,以便出具房产预测绘成果报告。1、商品房预售面积测算委托合同.2、地址证明.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包括宗地图坐标附表).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红线图(建筑工程红线,用地红线).整理归档6、施工图(经规划部门盖章确认的)和相应的设计变更通知单.7、《物业管理方案确认单》8、规划总平面图.9、《人防工程审批单》.备注:以上资料提供原件或复印件(签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客户签收:湘潭市房地产测绘队经办人:年月日年月日联系电话:服务电话:58297022温馨提示:四、房屋建筑面积实测绘流程图与实测告知书1.房屋建筑面积实测绘流程图房屋建筑面积实测绘流程图资料准备《告知书》权属间无隔墙产权式商铺相关部门同意现场查勘、拍照原房屋已拆除和原房屋权证已注销证明申请办证红线范围内原房屋所有权证注销签订《委托埋设无间隔墙永久性界址点协议》埋设界址点(做好地面,商铺装修之前)签订《房地产测绘委托合同》预交测绘费,预约查勘时间提出申请并提供设计的权属单元平面图1.规划批准的施工图和设计变更.2.竣工测量图3.测绘报告.2、实测告知书实测告知书内业绘图、计算房屋分丘图测量测绘复核出具测绘报告整理、归档: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17条第2款及《湖南省房屋登记办法实施细则》第19条第2款的规定,贵单位申请的测量号为的房屋,竣工后房产面积测绘,请贵单位补齐下列有关资料,以便出具房产测绘报告。1、房产测绘委托合同□2、地址证明□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包括宗地图坐标附表)□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红线图(建筑工程红线,用地红线)□6、城乡规划条件核实证书□7、规划总平面图□8、施工图(经规划部门盖章确认的)和相应的设计变更通知单□9、备案证□10、竣工测量图□11、《人防工程审批单》□12、《物业管理方案确认单》□13、房屋拆迁注销的相关资料□备注:以上资料提供原件或复印件(签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客户签收:湘潭市房地产测绘队经办人:年月日年月日联系电话:服务电话:58297022温馨提示:关于规范在无间隔墙的权属单元埋设永久性界址标志的通知全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房产测量规范》中规定:“房地产分割处必须有固定界标”,以及《湖南省房地产面积测算及共有建筑面积分摊规则》中规定:“商业楼层、车库层内无间隔墙的权属单元须埋设永久性界址标志后才能进行分户测绘”。为了保证分户测绘顺利、准确进行,使消费者直观看到属于自己的权属范围,确保产权人的合法权益,减少商业面积纠纷,规范无间隔墙的权属单元埋设永久性界址标志的行为。经我局研究决定,从二○○七年五月一日起,凡无间隔墙的权属单元埋设永久性界址标志由具有湘潭市房产测绘资质的机构进行测量并埋设无间隔墙永久性界址标志后,才能进行分户测绘。特此通知!湘潭市房产管理局二○○七年四月十八日3.测绘队实测告知书详细说明2、告知书说明《告知书》是湘潭市房地产测绘队为方便广大客户来办理房屋初始登记,更快捷的办理初始登记测绘业务,一次性告知客户所需资料的目录表。《告知书》在签订委托合同时提供给委托方,由委托方按告知书内容准备资料。项目测绘人员进行实测后,由项目测绘人员填写好告知书相关内容,并与委托方双方签字。3、告知书内容详解《告知书》主要内容包括13项,涵盖了国土、规划、建设、物管、人防、国有土地上的拆迁注销等资料文件,上述内容说明如下:⑴、房产测绘委托合同根据《房产测绘管理办法》规定,委托房产测绘的,委托人与房产测绘单位应当签订书面房产测绘合同。所以在房产测绘之前,与测绘队必须签订房产测绘委托合同。测绘委托合同也是测绘队出具的《测绘报告》的必收件。⑵、地址证明地址证明,是关系到房屋的坐落问题。它是明确房屋的地理位置一个重要的依据。地址证明应由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或湘潭市地名委员会出具。——测绘队收复印件⑶、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包括宗地图坐标附表)测绘队须核实所建房屋是否存在超出国有土地范围,以及房屋建在哪一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上所注记范围内。——测绘队收复印件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包括建设工程规划定点通知单、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单、红线图、施工图等内容。——测绘队收其复印件⑸、红线图红线图,包括《建设用地红线图》和《建设工程红线图》——测绘队收复印件⑹、城乡规划条件核实证书测绘队收其复印件⑺、规划总平面图包含了主要公建服务设施项目建设位置、面积;综合技术经济指标:规划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不同性质房屋面积等;房屋朝向、性质、层数、出入口;道路、绿化、地面停车位等——测绘队其复印件⑻、施工图(经规划部门盖章确认的)和相应的设计变更通知单施工图必须是由规划部门确定,并加盖了骑缝章的施工图纸。施工图纸有变更的,需要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测绘队收原件;⑼、备案证⑽、竣工测量图竣工测量图作为规划验收附件,对房屋外围尺寸、层数、间距、面积、结构等均有详细的标注。——测绘队收原件⑾、人防审批单须确定所建项目是否经相关部门批准不修建防空地下室,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还是批准修建防空地下室,具体位置、面积情况。——测绘队收复印件⑿、《物业管理方案》《物业管理方案》由房产局物业管理科审批,其附件包括《物业管理审批单》;物业服务用房平面位置图加盖物管科公章。物业服务用房位置如有调整,须经规划局或房产局物业科重新审核批准。——测绘队收原件⒀、房屋拆迁注销相关资料测绘队根据用地红线图与GIS系统一一对应,核实原址上有无拆迁房屋,拆迁房屋是否注销等情况。对房屋权证未注销的,要求申请人办理房屋权证注销手续。房屋权证注销办理流程《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经依法登记的房屋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簿记载的所有权人应当自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一)、房屋灭失的;(二)、放弃所有权的;(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房屋登记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经登记的房屋所有权消灭后,原权利人未申请注销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可以依据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生效征收决定办理注销登记,将注销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原房屋所有权证收回或者公告作废。其中人民政府的生效征收决定范围内房屋被征收以后,作为房屋所有权的客体灭失,该房屋所有权也不复存在。原权利人未申请注销登记的,由初始登记申请组织、征收单位或拆迁单位依据下列资料办理注销。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单位提供法人代码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提供原件并备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2.房屋所有权证3.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或者征收决定(如不能提供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或征收公告的,则需提交经征收主管部门批准同意的相关手续)4.由申请办理注销的单位组织出具申请报告或者承诺书。5.如房屋所有权证不能收回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已作废的公告。由申请人在湘潭房地产综合网上进行公告并加盖信息中心公章并且留存回执,或在当地公开发行的报刊上进行刊登。6测绘机构出具房屋已拆除的现场查勘表及拆迁范围内房屋注销登记的情况说明。7.其他必要材料其中针对上面第3条的征收主管部门批准同意的相关手续为无征收令注销报告,其报告出具的流程如下:一、征收单位必须提供该征收范围用地红线图(必须含有征收范围详细坐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金额转账凭证、土地成交确认书。二、征收单位与测绘队签订《房屋拆迁信息调查服务合同》。三、测绘队根据用地规划红线图确定征收范围,在GIS系统中用红线框定。四、根据GIS系统打印彩图,经现场测量未发证房屋建筑面积,根据图纸比例测算已拆房屋面积,依据产权产籍资料计算已发权证面积和已拆房屋面积。根据统计出来的相关资料,出具《征收项目房屋情况摸底调查报告书》。五、申请人携带《征收项目房屋情况摸底调查报告书》及电子地图、无征收令注销报告至局征收办、法制科审批,办理相关批准手续。其中对当前注销登记中的疑难问题按如下决定办理:一、注销登记中两种情况的办理方式(一)依据人民政府的生效征收决定进行征收,原权利人未申请注销登记的,产权处和园区房产管理处可以直接办理注销登记(不管是否涉及抵押、查封等问题)。(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出台前,涉及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房屋未办理注销登记的。原权利人申请注销房屋所有权的,可以直接办理注销登记;原权利人不配合办理注销登记的,由信息中心在GIS系统处理并标注后,不影响新建房屋办理初始登记。二、房屋征收后,如何对房屋注销登记进行把关。(一)征收处严格对项目进行决算管理,必须办理房屋注销登记后才能进行项目决算。(二)测绘队出具预测报告前,应书面告知申请人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情况,并及时督促申请人办理相关注销手续。三、原拆迁注销的流程不再使用,产权处和园区房产管理处研究在GIS系统中对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房屋进行标认的方式,并保证业务流程可以办理。鉴于江麓新城项目涉及征收政策调整,原房屋权利人未办理注销登记的,参照第一条第二款办理。四、本会议议定事项从2014年4月1日开始实行。备注:复印件(签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五、楼盘表建立房
本文标题:房产测绘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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