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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一个游离在传统监管之外的中国式影子银行体系愈发膨胀,巨大风险也如影随形。不论是规模庞大的民间借贷、地下钱庄法治周末记者肖莎企业运营急需资金,又无法从银行贷款,企业主怎么办?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典当行、信托公司乃至民间借贷机构,都可以是银行的替代项。且这些银行替代项,近年来有了一个统一的名字:影子银行。影子银行的概念由美国太平洋投资管理公司执行董事麦卡利首次在2007年的美联储年度会议上提出,在美国是指包括投资银行、对冲基金、债券保险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正是由于这些非银行金融机构将住房贷款证券化,导致了信用的无限扩张,进而引发了2008年的金融危机。在中国,对影子银行虽未有统一的定义,但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微博]告诉法治周末记者,业内普遍接受的观点是,广义来看,从事银行信贷等相关业务的非银行机构均应归属影子银行体系,包括银行业内部的理财产品、委托贷款业务,也包括信托公司、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等进行的“储蓄转投资”业务,也包括数额巨大的民间金融。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影子银行在中国经济发展中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中国信托业协会最新发布的数据显示,整个信托业管理的资金量已突破6万亿元人民币。今年前3个季度,信托业新增资金额为2.99万亿元,其中投向基础产业和房地产产业的资金分别为7550.5亿元和2062.9亿元,信托业有望超越保险业成为中国第二大金融服务行业。可以对比看出影子银行分量逐渐加重的数据是:信托融资从2011年一季度占全国总体融资额的20%以下增至2012年二季度的约30%。央行公布的数据也显示:2011年上半年人民币贷款以外的融资规模占到整个社会融资规模的46.3%。由于影子银行的高杠杆率、透明度低等原因,中国影子银行的潜在风险也逐渐为世界关注。今年10月10日,世界货币基金组织(IMF)发布的《全球金融稳定报告》提示中国关注“影子银行”问题,因为这有可能把风险转嫁给银行。两天后,中国银行行长肖钢发表英文文章称,中国银行业乃至金融业未来巨大的风险来自于以银行理财产品为代表的影子银行。肖钢在文中甚至称,有些理财产品是“庞氏骗局”,因为某些理财产品根本没有跟具体的投资项目挂钩,其发行仅仅是为了偿付此前发行的理财产品的本息。肖钢的文章引起了轩然大波。党的十八大期间,当媒体记者有机会向央行行长周小川和银监会主席尚福林提问时,中国影子银行的风险成了采访中的重头戏。但周小川和尚福林的回答,跟IMF和肖钢的担忧并不十分一致。“我们的影子银行的性质和规模比发达国家小得多。此外,中国绝大多数非银行金融机构的金融活动都处在严格的金融监管之下,而不是像有些国家那样完全脱离监管。”周小川的这番表述,被不少媒体引用,并以“中国影子银行规模不大”为题发表文章。尚福林也称:“我们说的影子银行,绝大多数从法规层面上讲是有监管的。”那么,中国影子银行的资金规模到底有多大?这样规模的影子银行处于怎样的运行状态?其是否会给中国金融业乃至银行业带来风险?影子银行解资金饥渴中科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袁增霆一直在跟踪研究影子银行体系,他告诉法治周末记者,金融危机以后,中国的影子银行之所以日渐发展起来,是因为4万亿元经济刺激计划推出之后,托起了整个行业的融资需求,然而监管部门对银行的信贷控制随之而来,在原有的信贷技术下,市场的融资需求无法得到满足,因此从银行业到非银行机构,都在通过各种创新手段来满足融资需求。“金融危机之后,影子银行尤其是民间借贷为中小企业提供了不少资金,也推动了GDP增长,这也是影子银行存在的积极意义。”袁增霆说。同时,由于中国当前金融体制下利率市场化程度不高,存款利率处于低位,随着金融危机引发的通货膨胀率的上升,将资金存入银行的收益越来越低,导致越来越多的普通人不愿意把闲散资金存到银行里,相反购买理财产品、信托产品,乃至参与民间借贷,以获得更高的利润率,逐渐成为一种趋势,这些闲散资金通过影子银行,流到实体经济或金融业中。郭田勇对法治周末记者说,与信托公司合作发行银信理财产品是银行业内为规避相应的准备金计提要求和资本监管要求,同时满足市场融资需要的重要方式。一位信托公司的工作人员向法治周末记者介绍,2010年之前,银行和信托普遍的做法是,银行发行理财产品获得资金后,将资金托管给信托公司,信托公司发行单一信托产品,将资金贷给银行指定的企业,尤其是在当时利润率极高的房地产企业。统计数据显示,2009年信托资金近6成都投向了高收益的房地产行业。用益信托研究机构分析师岳婷告诉法治周末记者,随着监管部门对房地产行业的调控及对房地产信托的限制,2011年仍有3成左右的信托资金投向房地产行业,今年该比例略有下降,在20%至25%之间。岳婷所透露的信托资金投向房地产行业的比例,与中国信托业协会公布的数据并不一致。“这是统计口径不一致所致,工业园区、商业企业、建筑公司的融资或许并不全部纳入房地产类,但资金最后可能都会流向房地产。”岳婷表示。2010年8月,银监会为规避银信合作的风险,而发布《银监会关于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有关事项通知》,对前述银信合作进行了限制。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银信合作的模式开始演变为,银行用理财资金受让信托受益权向目标企业贷款,或者银行与信托合作发行组合型理财产品,理财产品不再单一投向信托产品,而是在理财资金投向上增加了债券等。除了与银行合作为一般企业发放贷款外,随着国家收紧对地方融资平台的贷款力度,信托公司也逐渐成为各地政府为了发展地方经济、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融资渠道。在中诚信托网站上记者看到,北京市通州区杨庄村基础设施建设需要资金,就委托中诚信托发行了一款集合信托产品,然后将信托资金集合起来贷给杨庄村。类似的为了进行基础设施建设而发行信托产品的情况并不鲜见。中国信托业协会数据显示,2011年,信托业共投向基础产业的资金为5693.4亿元,而今年前3季度就投向基础产业7550.5亿元。不透明危机如尚福林在十八大接受记者采访时所说,信托产品和理财产品,从法规层面上都是有监管的,在数据上是可以统计得到的,但现实中仍存在着对于那些法律法规监管不到的影子银行,比如担保公司、典当行等在利润吸引下所从事的非法的集资和房贷业务,比如其他的规模更为庞大的民间借贷、地下钱庄。温州一位典当行负责人告诉法治周末记者,现在江浙一带的担保公司、典当行、寄售行乃至投资咨询公司,很多都是幌子而已,背地里都在做吸收存款、高息放贷的业务,而这部分资金以及一直存在的地下钱庄的资金规模到底有多大,几乎无人能说得清楚。也正因此,预估中国影子银行的资金规模,就成了一件较难的事情。然而从理财产品、信托业的资金量等数据,并对比银行业发放的贷款,可以大致看出影子银行的规模和影响:央行数据显示,2012年前3季度人民币贷款增加6.72万亿元人民币;信托业协会数据显示,2012年前3季度信托业新增项目资金金额达3万亿元人民币;由于理财产品期限都比较短,普益财富数据显示,仅2012年第3季度,我国银行理财产品发行规模就达8.09万亿人民币。“既然有那么多数据是统计不到的,这也就意味着,影子银行存在着很大的系统性风险,因为从资金拥有方到资金使用方有一条很长的链条,这个官方并不能监测到。”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金融发展室主任易宪容告诉法治周末记者。但在影子银行体系中,不透明性显然不只是民间金融的特色,就连在监管部门视线之内的理财产品,也因透明度不够,被IMF认为是中国影子银行体系中风险较大的一种。“通过理财产品筹得的资金被用于为表外资产融资(发行理财产品不会计算在银行的资产负债表内),由于这些资产的细节并未公布,很难评估潜在的信用风险,这类风险若突然爆发,可能会造成严重的负面后果。”IMF在《全球金融稳定报告》中,预估中国的理财产品总额在8亿元至9亿元。IMF显然低估了中国理财市场的容量。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中国发行的理财产品的规模达到了12.14亿元。郭田勇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也表示,透明度不高是理财产品存在的重要问题。“这其中也会存在资金错配的问题,比如承诺投资到A项目上的资金用于投资到B项目。”郭田勇解释道。这样的情况不出问题还好,一旦出现问题,不仅会对投资人造成损失,还会带来银行的信用下降。中国银行行长肖钢所担忧的也正是如此。“有些理财产品甚至没有跟任何具体的资产挂钩,而只是将理财资金放到资金池里。有时候某个理财产品的发行只是环节银行的流动性危机,偿付此前产品的本息。在这种情况下,一旦投资者失去对银行的信任,停止购买理财产品或退出理财产品,那么就会引起很严重的后果。”身处银行业内部的肖钢深谙理财产品发行过程中的种种猫儿腻及可能带来的后果。房地产泡沫危机与IMF和肖钢等人对理财产品风险的担忧不同,易宪容认为,中国影子银行最大的风险并非源自影子银行自身,而是来自于房地产泡沫。易宪容告诉记者,过去数年里,房价持续上涨,就连影子银行的资金很多都投向房地产产业以期望获得高收益。如前文所述,2008年至2009年,近半数信托资产流向了房地产行业。2011年以来,也有近三分之一的信托资金投向房地产行业。“当大量的资金通过影子银行流入房地产时,不仅会把国内房地产泡沫继续吹大,而且也给国内的金融体系聚集了巨大的金融风险。”易宪容说。而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以及中国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一旦房价下跌导致房地产开发商无法赚取相应的利润偿还从影子银行获取资金所需要偿付的高额利息,从而引发房地产泡沫被挤破,就会影响到中国影子银行体系。这种风险也会通过影子银行部分传导到银行业中,因为一部分影子银行的资金恰恰来自于银行业,比如近年来,有部分国有企业先利用其较高的信用度在银行贷款,然后通过银行的委托贷款渠道把资金转手借给其他企业,其中有一部分资金就流向了房地产开发商。规避风险需金融体制改革事实上,影子银行的存在所带来的风险还不止于此。“游离在央行监管体制之外的影子银行体系,是削弱央行宏观调控能力的一个根本性因素。”谈及影子银行可能带来的负面作用,袁增霆表示。所以受访人士均认为,为了防止影子银行体系的风险对整个中国经济及金融业带来的风险,对其监管是必须的。而由于影子银行的存在对经济发展存在着一定的正面,不能一味将其堵上,而应合理引导、监管。“对于影子银行的监管做起来不容易,没有一些监管机构可以扮演这个角色。”银监会前任主席刘明康曾在公开场合表示。郭田勇的观点亦是如此,因为影子银行涉及到多个行业,比如信托业是由银监会主管,典当行是由商务部主管,而保险业的资产管理机构则要由保监会监管,在我国分业监管的体制下,首先要从法律层面明确影子银行的定义,其次要求各个监管部门相互协调。“监管部门不能一味地进行监管竞争,这样也很容易导致监管套利。”郭田勇说。而谈及具体的监管方式,袁增霆建议监管部门要通过建立完善的影子银行数据库,了解相关影子银行发展的动态,掌握这方面的信息以便作出基于充分信息的决策。“举例来说,现在监管部门对于信托业,尤其是对信息披露要求较低的单一信托的具体数据就不能系统把握,而这对于监管来说是非常不利的。”袁增霆补充道。而在易宪容看来,中国影子银行的出现跟国外不同的一点是,这是正式的金融机构及非正式的金融机构、企业与个人,为了减少高通[微博]货膨胀下的负利率损失,为了追求高利润,通过规避规范的金融监管而形成的一种融资新潮流。“政府单纯希望在严格管制的基础上来规避银行体系的风险是不可能的。要想把当前中国影子银行的风险限定在一定的程度,就得对当前的中国金融体系进行全面反思及改革,就得加快国内银行体系利率市场化的进程,规范各种融资工具及融资市场。”易宪容说。澳新银行大中华区首席经济师刘利刚和易宪容的观点不谋而合,他认为除了考虑利率市场化进程,还应考虑金融所有制多元化的切实推进。“利率市场化能够增加企业的融资解决方案,而金融所有制多元化则必须考虑让更多的民营资本进入垄断性的金融运营领域,并将这些新的金融机制纳入监管范畴。换句说话,让社会整体利率体系和影子银行体系阳光化,才是解决问题的最佳思路。”刘利刚分析道。而显然,让更多民营资本进入垄断性金融运营领域,让民间借贷阳光化,还需要包括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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