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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明标准施工和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解读全国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教材指导委员会委员陈川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2012.2.15一、招标文件的内涵和作用二、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三、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的内涵和作用•(一)招标文件的内涵和作用•(二)法规对编制招标文件的规定•(三)《标准招标文件》的框架和条文的特点•(一)招标文件的内涵和作用•1.招标文件的内涵•众所周知,《招标投标法》作为程序法所对应的实体法是《合同法》。•《合同法》第13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在一些特定的交易活动中,在当事人“要约”的环节之前,还有一个“要约邀请’。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发出招标公告、编制出售招标文件是交易活动中的“要约邀请”。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属于“要约邀请书”。一般讲,招标文件不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但是,要约邀请的科学、规范,关系到合同当事人(即投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准确地提出要约的质量和水平,从而关系到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而在市场经济中保护当事人的权利、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是所有“私法”的立法宗旨。•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编制招标文件是表述交易活动中“买什么”的意思表示。投标文件则是对招标人的“要约”,招标人通过招标投标活动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作出“承诺”决定了“买谁的”,并签订正式合同完成交易。这时,作为要约的投标文件(一般不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则构成全部合同的组成部分•2.招标文件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作用•招标文件是招投标活动的章程。招标文件作为招标投标活动的纲领性文件,具有以下作用:•(1)招标人表达招标采购愿望的申明;•(2)招标人描述拟采购标的物商务和技术条件的说明;•(3)招标人依法制定的招投标活动的游戏规则;(包括程序、内容和办法)•(4)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的基础和依据。•3.编制招标文件的质量标准•招标文件的质量应当满足四项基本要求。•一是招标文件内容完整条款清晰;•二是符合法律法规并充分贯彻招标人项目意图;•三是能科学准确评选出最佳中标人,•四是项目合同能够顺利执行并最大幅度地减少工程实施和结算阶段的纠纷。•(二)法规对编制招标文件的规定•1.有关法规对招标文件的规定•《招标投标法》第19条规定了编制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招标投标法》第20条规定了编制招标文件的限制条件:“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条例》据此做了细化和完善,《条例》第24条规定:“招标人对招标项目划分标段的,应当遵守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不得利用划分标段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不得利用划分标段规避招标。”•《条例》第25条规定:“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同时,对招标人编制的招标文件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影响潜在投标人投标的行为,《条例》第23条明确规定招标文件修改后重新招标。•为了考察招标师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和编制技能的要求,2009年全国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招标采购专业实务》科目试题中案例分析第3题如下:•“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文件的哪些组成内容中体现招标人尽可能缩短工期的要求,并如何具体设置要求。”•正确答案是:“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和合同内容中体现招标人尽可能缩短工期的要求。•具体设置要求:•(1)在投标人须知中说明计划工期在项目中的重要性,对工期要求警示投标人注意。•(2)在评标办法中设置工期提前的评标优惠办法,对工期评价的权值、权重适当倾斜,工期超出计划工期的不予评标。•(3)在合同商务条款中设置履约奖罚条款。”•该题表明,“招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和“合同条款”是在招标文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其中合同条款尤为关键,它是招投标活动行为目标的法律基础。•综合上述,招标文件一般由6部分组成即,•(1)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5)技术条件•(6)文件格式•依照招标项目不同,招标文件中的技术条件和文件格式也有所不同,如施工招标文件中的技术条件分为工程量清单、技术条款、设计图纸等。•2、招标文件的内容•除了《招标投标法》上述规定之外,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还应当包括:•(1)明确规定是否缴纳投标保证金,如需缴纳明确其数额、方式和交纳方法;•(2)明确规定投标有效期和出现特殊情况的处理办法;•(3)明确规定工程完工期、货物交货期和提供服务的时间;•(4)明确规定是否允许价格调整及调整方法;•(5)明确规定是否要求提交备选方案及备选方案的评审办法•(6)明确规定是否允许对非主体、非关键工作或货物进行分包及相应要求;•(7)明确规定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及相应要求;•(8)对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明确规定提供工程量清单及相应要求;•(9)明确规定各项技术规格是否符合国家技术法规的规定。不得要求或标明特定投标人或者产品,必须引用某一供应者的技术规格才能准确或清楚说明拟招标货物的技术规格时的处理方法;•(10)明确规定对投标文件的签署及密封要求,等等。•3、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由于合同是当事人交易活动执行游戏规则的成果,关系到项目的成败和当事人的核心利益。因此,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对关系到合同文件编制的工作非常重视,不断推出各种类别的FIDIC合同版本,俗称彩色工程供世界各国工程界选用。如红皮书(ConditionsofContractConstruction,CONC)是国际工程施工的标准文件,灰皮书(EPC/T)是总承包合同文件等。这些文件随着国际工程实践的发展不断完善,几年推行一个新的版本。这些标准合同的最大的特点:•一是平衡、可靠、有效。FIDIC合同条款公平分配合同各方的权利、义务和风险,明确地规定了各方的义务,条文的执行有时限,争端裁决有程序、有规定。•二是FIDIC合同条文全面、完整、清晰。该合同对实质性条款有详细的定义,不同条款有类似结构,便于比较和查找;同时合同的条件范围涵盖了合同管理,方便实施,最大限度地满足了各方面工作的需要。•三是公平、公正、国际公认。FIDIC合同由第三方的咨询工程师起草,没有业主强加的条款,公正的将风险分配给能够有条件控制它的一方,并经过长期合同实践的考验被国际同行广泛使用,其游戏规则被世界各发展银行推荐在世界范围内通用。从而保证了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建设,维护了各方的合法权益。•基于此,我国面对国际经济一体化的机遇和挑战,就必须学习国际工程承包市场的游戏规则。可以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参照FIDIC合同的基本精神和思路,编制并推行《资格预审文件》、《标准招标文件》并逐步形成标准文本体系•4、我国的标准文本体系我国的标准文本体系如图一所示:目前,已经完成过的有施工和总承包标准文本,其余正在编制或计划编制,这些工作是我国工程建设行业向这些国际公认的行业规则靠拢、接轨的一个重要步骤。也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施工标准文本服务标准文本货物标准文本总承包标准文本简明施工简明货物各行业标准文本•(三)《标准招标文件》的框架和条文的特点•《标准招标文件》依据《招标投标法》及部门规章《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30号令)的上述规定,参照国际通用的FIDIC合同条款设计思路,该招标文件将上述内容由章、节、条、款、项、目共6个层次编为四卷共八章。•其中,第一卷有五章,分别是:•第一章招标公告或邀请书•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二卷第六章图纸•第三卷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四卷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由此可以看出,《标准招标文件》依据30号令对招标文件的9条规定和顺序,将其中第1、第2、第3、第5和第8条编为第一卷,作为招标文件程序规定的核心条款;将第7条图纸单独列为第二卷;将第6条技术条件单独列为第三卷,并将“技术条件”规范为“技术标准和要求”;考虑到投标人的操作性和方便评标,《标准招标文件》将上述规定中的第4条“投标文件格式”、第9条“投标辅助材料”合编为第四卷,称为“投标文件格式”,组成了一个完整的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其中,为增强合同管理的可操作性,在进度、质量和资金管理方面,合同条款中对工程进度控制程序、暂停施工程序、隐蔽部分覆盖检查程序、变更程序、工程进度付款及修正程序、竣工结算程序、竣工验收程序、最终结清程序、争议解决程序等9项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并用图表表述,公平规范,职责清晰。可以说,《标准招标文件》是《招标投标法》第19条和七部委30号令第24条在施工招投标活动中全面、科学的整合和具体化,是全国工程施工招标实践智慧的结晶。•目前,这个版本“适用于一定规模以上、且设计和施工不是由同一承包商的工程施工招标”。换言之,这个版本不是总承包项目的招标文件,是较大规模的施工招标文件,目前仅在政府投资的项目中试行。•此外,这个版本规定了供选用的两种评标办法。在选用综合评估法时、明确“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由招标人确定”。招标人的这些权利同其承担的项目法人负责制是对应的。同时,考虑到投标人的权益,标准文件第5条规定,在招标文件中必须对这些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在前附表中明示,如有否决性指标必须在前附表中载明。•根据九部委2007年第56号文件第5条明确规定,在选用《标准招标文件》中必须完全引用的三个章节如下:•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不含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不含附表)•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通用合同条款•上述章节是招标文件的核心内容,所有条款大都源自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在某种意义上讲,所谓《标准招标文件》,其标准就体现在上述条款的规范。因此,我们在使用这个文件时,必须完整引用。•《标准招标文件》是全面、准确执行《招标投标法》及其规章的范本。二、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一)《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适用范围、框架和特点(二)《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三)《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合同•《标准招标文件》适用于一定规模以上,且设计和施工不是由同一承包商承担的工程施工招标,但不能满足小型项目以及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的需要。为此,国家发展改革委在2009年启动了《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编制工作,并于2011年12月20日正式颁布,2012年5月1日实施。这两个文件是在标准招标文件的基础上修改补充完善的,其相关序号相同,修改补充的内容在重点考虑小型项目和设计施工总承包特点的同时,还依据新颁布条例的有关规定对相关内容做了补充和修改如关于招标结果公示等。此外,《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没有对资格预审作出规定,招标人需要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可参照《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体例,结合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一)《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适用范围、框架和特点•1.《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适用性•《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适用于工期不超过12个月、技术相对简单、且设计和施工不是由同一承包人承担的小型项目施工招标。该文件采用标准招标文件相同的章节项目编号。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参照《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如有),对《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做相应的补充和细化。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招标人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具体情况,在招标文件中载明相应要求。•2.《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框架和内容•《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在原有的施工招标文件基础上进行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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