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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哈尔滨铁路局文件哈铁建〔2009〕171号关于印发《哈尔滨铁路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工程项目指挥部、合资铁路公司:为做好铁路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现印发《哈尔滨铁路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统一思想,切实提高认识开展铁路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铁道部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推进源头治理腐败,促进铁路工程建设高效、安全、廉洁运行,具有重要的意义,事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与和谐铁路建设大局,事关大规模铁路建设成败和哈局乃至全路长远发展。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2—从讲政治、讲大局和“高标准、讲科学、不懈怠”的高度,把专项治理工作作为当前铁路建设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开展,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密切协作配合,强化监督检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铁道部的决策部署和路局的具体要求上,迅速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二、加强领导,增强全局意识铁路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涉及的部门和环节多,政策性和专业性强,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切实增强全局意识,加强横向沟通和纵向联系,相互支持,相互配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发挥整体推进合力,系统解决好铁路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路局成立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局专项治理工作,路局局长、党委书记任组长,负责建设和前期的局领导、党委副书记、总会计师任副组长,建设、监察、财务、审计、计统、总工等部门任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局治理办公室),设在建设管理处,承担日常工作,具体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部署、推进和监督检查,由建设管理处处长任主任,建设管理处副处长任联络员。各工程项目指挥部和合资铁路公司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在铁路局统一组织领导下,负责本单位专项治理工作。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并指定一名科级干部担任联络员,及时报送专项治理情况。各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等参建单位也要成立以项目负责人—3—负总责的自查自纠组织机构,在建设单位的组织领导下,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工程项目指挥部和合资铁路公司于2009年9月20日前将领导机构、工作机构组成和联络员名单报局治理办公室。各级专项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要做好统筹组织、综合协调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督促推进专项治理工作的落实。三、扎实推进,细化具体方案各工程项目指挥部、合资铁路公司和路局有关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铁道部的决策部署和路局的具体要求,根据部、局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和建设项目特点,详细制定本单位、本部门具体工作方案。要细化各阶段、每项任务的工作要求、时间进度,明确分工部门和责任人,确保治理工作不走形式、不走过场,扎实有序推进,按期完成并取得实效。各施工、监理、设计等参建单位也要按照铁道部、路局和各工程项目指挥部、合资铁路公司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本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并切实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项目负责人各工程项目指挥部和合资铁路公司要于2009年9月20日前将本单位专项治理具体方案报局治理办公室。四、注重实效,加强监督检查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认真落实“高标准、讲科学、不懈怠”的要求,切实把自查自纠、监督检查与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得到实效;路局有关部门—4—和各工程项目指挥部、合资铁路公司要加大监督检查和自查自纠力度,确保每一阶段工作有部署、有检查,对于工作进度缓慢、问题比较集中的单位和项目,要加强重点督导,及时进行整改,保证治理工作纵深推进;要综合采取重点抽查、现场察看、跟踪检查、派驻督导员等方式,逐项抓好工作落实;要把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与项目审计、财政评审、项目稽查、执法监察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作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及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重要内容,协调有序推进;要把铁路建设标准化管理贯穿始终,把日常监管和治理工作结合起来,作为标准化管理的重要内容深入开展好,实现铁路建设日常监管的标准化;要及时研究解决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日常监管中存在的不足和漏洞,及时推广好的做法,巩固专项治理成果。要把专项治理工作与建设项目正常推进工作有机结合,统筹兼顾,做到两不误、双丰收。五、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路局有关部门和各工程项目指挥部、合资铁路公司要把铁路建设标准化管理贯穿专项治理工作始终,要根据项目前期工作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制定或修订关键环节的制度和措施,确保各项制度具有针对性、可行性和实效性;要系统清理管理制度,及时废止过时的办法,为建设管理工作提供有力指导;要认真研究解决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巩固专项治理成果,把制度建设与深化改革结合起来,把专项治理工作的有效做法和创新成果转化为规章制度,逐步形成规范有序的铁路工程—5—建设长效机制,提高铁路建设管理规章制度的约束力、执行力,积极推进铁路工程规范建设、依法建设、科学建设。路局有关部门和各工程项目指挥部、合资铁路公司要及时对各阶段治理工作和突出问题进行总结分析,推广经验,汲取教训。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于2011年11月20日前形成全面、系统的专项治理总结报局治理办公室。局治理办公室联系电话:22757、27719、22757(传真)。专项治理举报电话:22757、27719、22757(传真)。举报地址:哈尔滨市西大直街51号铁路局建设管理处(邮编15001)。举报电子邮箱htjsc@163.com。二○○九年九月十七日—6—哈尔滨铁路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根据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铁建设〔2009〕159号)和2009年8月20日全国铁路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局铁路建设实际情况,提出哈尔滨铁路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一、主要任务以政府投资和铁道部投资特别是大中型项目为重点,用2年左右的时间,对2008年以来新开工和在建项目进行全面排查。着力解决铁路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推进体制机制制度创新,建立规范的铁路工程建设市场体系。重点是进一步严格铁路建设项目各项程序,确保铁路建设依法实施;进一步推进铁路项目决策和规划管理工作公开透明,确保规划和项目审批依法实施;进一步规范铁路建设招标投标活动,促进铁路交易市场健康发展;进一步强化铁路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落实各级质量安全责任;进一步完善铁路建设信用评价机制,构建铁路建设市场诚信体系;进一步推进铁路建设标准化管理,全面提高铁路建设管理水平。二、检查重点、主要措施和责任分工按照铁道部《铁路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7—方案》要求,铁路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分为6个方面。重点内容、主要措施和责任部门(列在首位为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如下。对由国家、铁道部组织完成的重点内容,责任单位也要全面认真复核,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牵头单位和局治理办公室。(一)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决策行为。着重解决未批先建、违规审批以及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等突出问题,促进项目规划和审批公开透明、依法实施。主要包括:前期工作中建设项目规划、可研、初步设计等各项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规定,规模、标准和概算变化的审批手续是否规范,勘察设计深度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和有关规定,项目决策和工期是否合理,开工报告批复是否规范,设计取费是否合理,前期可研费用和设计费的定额标准、依据是否充分,设计院是否存在勘察设计分包外包行为,是否在设计中指定生产厂家和供应商,是否在所设计的项目中违规承揽工程任务,是否存在供图、设计外收费,是否存在土地未征先用、手续不全和超设计数量、搭车项目,水保、环保、压矿、节能等各项相关手续是否规范等。主要措施:1.加强铁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执行铁路建设各项审批程序,科学合理确定规模、造价、标准和工期,严格开工报告制度。2.加强节能评估审查,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估制度,认真办—8—理水保、环保、地质灾害、压矿等各项相关手续,保证铁路建设项目依法实施。3.健全铁路建设项目决策制度。推行项目决策专家评议和论证制度、公示和责任追究制定。责任部门:计统处,总工室,建设处。责任单位:各工程项目指挥部、合资铁路公司。(二)招标投标活动和物资采购。着重解决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转包和违法分包、物资监管薄弱等突出问题,规范铁路建设招标投标、评标专家库和有形市场管理,促进铁路建设招标投标活动进一步公开、公平、公正。主要包括:是否存在预招标或提前招标、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规范、评分标准不统一,是否存在施工企业转包和违法分包,是否存在建设单位指定分包、重新分标,合同管理是否规范,履约承诺是否兑现,专家库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评标专家职业道德缺失、培训教育走过场等。主要措施: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加强招投标监管工作,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评标方法,合理确定评标方式,积极推进异地评标、电子化评标,规范专业联合、工程分包和联合体投标管理,依法确定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2.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加强对工程建设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的监管。—9—3.强化铁路交易市场监管,对交易不规范、问题严重的交易行为、经营行为进行严肃整顿。4.继续扩大开放铁路建设市场,打破市场垄断,培育市场充分竞争。5.依法合规组织物资设备招标工作,建立物资设备合格供应商目录,并进行动态管理。推行资格预审方式,坚持低价中标原则。6.加强评标专家库管理,加强专家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的培训教育,对资格不具备、评标不规范、存在违规行为等问题的专家要坚决清理出专家库。7.严格合同管理。加大履约承诺兑现的检查力度,严厉查处施工企业转包、违法分包和建设单位指定分包、重新分标行为,坚决查办存在的腐败案件,确保铁路工程依法建设。责任部门:建设处,监察处,计统处,审计处,监督站。责任单位:各工程项目指挥部、合资铁路公司。(三)加强工程建设实施和质量安全管理。着重解决铁路建设招标后监管薄弱、不认真履行施工监理职责、质量低劣和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等突出问题,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杜绝重大及以上事故发生。主要包括: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是否健全,制度是否缺失,人员是否符合条件,管理责任是否落实,现场施工管理是否混乱,隐蔽工程是否按规定检查验收签认,质量通病和安全隐患是否普遍存在,事故是否频发,各类检查是否达到效果,—10—存在问题是否得到整改,技术交底是否规范和到位,劳务管理是否规范,架子队劳务模式是否有效推行,内业资料是否真实准确,监理工作是否履行到位,有无擅自改变设计和工艺行为,有无偷工减料、弄虚作假、瞒报事故行为等。主要措施:1.加强铁路建设过程监管。规范劳务用工管理,推进管理骨干基本固定、劳务用工相对灵活、职责明确、规范运作的架子队劳务管理模式,从根本上杜绝转包和违法分包。积极推行建设项目标准化、精细化、规范化和扁平化管理,加快构建铁路建设管理标准、技术标准、工作标准,以工厂化、专业化、自动化、机械化为支撑手段,实现铁路工程制度建设、人员配备、现场管理、过程控制标准化。2.强化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继续推行和完善质量安全事故和招投标挂钩制度,用市场手段有效推进施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完善相关责任人员的问责追究制度,形成质量安全终身责任制度。加强铁路建设应急管理,构建铁路工程建设应急救援体系。3.加强监理工作管理。进一步规范监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制度建设、现场监控等工作,有效发挥监理的现场监控、专业监督作用。加大监理人员的执业资格管理,对不认真履行监理职责、不具备监理人员资格的,坚决清出铁路建设市场。责任部门:建设处,计统处,审计处,监督站。—11—责任单位:各工程项目指挥部、合资铁路公司。(四)资金安排使用和投资控制。
本文标题:建设工程突出问题治理方案(路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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