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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注意事项-----------外贸企业一、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对外贸易经营者按规定到外管办理备案登记后,在30日内持有关资料填写《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到所在税务机关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手续。办理时请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两份:•1.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或其授权单位批准其进出口经营权的批准文件,外商投资企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上需加盖外经贸部门与原件相符印章);•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5.海关核发的《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6.退税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如代理出口协议等;•7.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出口企业应自取得进出口经营权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主管退税机关办理出口退税登记;•注:除了进行正常的退税登记,此前,出口企业需要在中国电子口岸办理相关登记手续。二、出口退税相关凭证取得与管理•1.增值税发票的取得和认证•根据国家税务局文件规定,出口企业取得的用于办理出口退税的增值税发票抵扣联,必须自该发票开具之日起九十天内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未经认证或认证未通过的一律不予办理出口退税。(杭州宽限期为一个月)•2.及时提交电子信息•当企业拿到纸质报关单时,相关人员要及时登录中国电子口岸中的出口退税栏目,在内核对电子信息和纸质凭证数据,确认无误后进行数据报送,办税人员要尽量把申报时间提前。•3、及时核销•收汇核销对加快出口及退税进度具有重要作用。只有在收到水单到外管局核销后的核销单才可以到国税办理退税,所以出口企业的核销员要固定化,熟悉进出口贸易及核销工作。•4、及时入账•当月二十五日前出口货物当月需入账,在二十五日如无确认数据,可以到下月入账。入账时需开具浙江省出口货物销售统一发票,此发票需用英文或中英文开具。在上报国税前发票上需盖上企业中英文扁章,法人签字章,销售收入章(内填入入账时间,入账凭证号,销售收入,汇率等)•5、及时申报•按现行政策规定,外贸企业在货物出口后要及时收齐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收到当月认证),出口统一发票,报关单,核销单(已核销)。收齐单证及时在系统内录入,并在出口日期90天内向税务机关申报。(90天后如还无信息可到国税进出口窗口办理备案,如备案后可再延90天,自出口日期180天内无信息可做无信息申报)•6、及时审核•企业取得退税单证后要认真、细致,审核检查报关单上的商品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是否与增值税发票、出口统一发票一致。若有出入请及时调整。四、外贸企业单证证明办理•1、《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备案签章外贸企业在向海关申请进料加工进口料件免税前,应到市进出口税收管理处申报科申报办理备案签章手续。外贸企业提交下列资料:(1)外经贸主管部门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2)海关签发的《进料加工登记手册》;(3)进料加工《进口料件备案清单》。•以上为原件及复印件.2、《外贸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的办理•(1)外经贸主管部门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复印件;(2)海关签发的《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原件;(3)销售进口料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记帐联)原件及复印件;(4)海关代征的增值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5)进口合同原件及复印件;(6)进口料件进口报关单原件及复印件;(7)《进料加工登记申请表》、《外贸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申请表》电子数据及纸质申请表(二)来料加工业务的单证办理•1、《外贸企业来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的办理•(1)外经贸主管部门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复印件;(2)海关签发的《来料加工登记手册》原件;(3)来料加工的进口货物报关单原件及复印件;(4)来料加工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原件及复印件;(5)加工企业开具的工缴费普通发票原件及复印件。(6)《来料加工登记申请表》、《外贸企业来料加工贸易免税申请表》电子数据及纸质申请表。国税通知•自2007年9月1日(以出口报关单上的出口日期为准)起,出口货物申报退(免)时,可免于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具体规定参照浙国税进[2007]35号、国税发[2007]92号文件和“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出口核销退税数据安全认证和传输管理办法(暂行)”(杭州国税网:税收法规/出口退税)。有关外汇核销的具体规定参照国家外汇管理局的相关文件执行。具体操作事宜拟召开一次出口企业会议,敬请关注网站通知。四、出口货物退(免)税单证备案•(一)出口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属于退(免)增值税或消费税的货物,最迟应在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后15天内,将下列出口货物单证在企业财务部门备案,以备税务机关核查。1、购货合同•1.外贸企业购货合同和生产企业收购非自产货物出口的购货合同(包括补充购销合同)。该合同是指国内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国内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2、出口货物明细单•又称货物出运分析单或者信用证分析单。在出口交易中,对国外开来的信用证等凭证审核无误,并准备发货的情况下,为了使有关部门经办人在备货和办理其他各种手续时熟悉和了解该笔交易要求,通常都根据信用证的主要内容(或工厂发货单、出库单等)缮制出口货物明细单一式数份,分发各有关单位或部门。出口货物明细单---表样3、出口货物装货单•装货单是出口货物托运中的一张重要单据,它既是托运人向船方(或陆路运输单位)交货的凭证,也是海关凭以验关放行的证件。只有经海关签章后的装货单,船方(或陆路运输单位)才能收货装船、装车等。因此,实际业务中,装货单又称为“关单”。出口货物装货单4、出口货物运输单据•海运提单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收到货物后签发给托运人的,允诺将该批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交付给收货人的一张书面凭证。每份正本提单的效力是同等的,只要其中一份凭以提货,其他各份立即失效。它是国际运输中十分重要的单据,也是买卖双方货物交接、货款结算最基本的单据。•“海运提单”、“运单”或收据都属于运输单据。除海上运输称做“海运提单”外,其它运输方式,称做“运单”或收据。航空运单是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就航空运输货物运输所订立的运输契约,是承运人出具的货物收据,不是货物所有权的凭证,不能转让流通。铁路运单是铁路部门与货主之间缔结的运输契约,不代表货物所有权,不能流通转让,不能凭以提取货物;其中的“货物交付单”随同货物至到站,并留存到达站;其中的“运单正本”、“货物到达通知单”联次随同货物至到站,和货物一同交给收货人;该单上面载出口合同号。货物承运收据也是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订立的运输契约,是我国内地运往港澳地区货物所使用的一种运输单据,是承运人出具的货物收据,上面载有出口发票号、出口合同号;其中的“收货人签收”由收货人在提货时签收,表明已收到货物。邮政收据是货物收据,是收件人凭以提取邮件的凭证5、自制出口发票•又称商业发票、形式发票。以上单证若确实无法取得的时,复印件也可以但必须由业务员签上与原件相符字样签字盖章,企业法人签字盖章。五、检查内容•1.备案单证是否齐备;是否按规定装订、存放和保管;备案单证属于电子数据或无纸化的是否符合国税文件规定。•2.出口企业备案单证所列购进、出口货物的品名、数量、规格、单价与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资料的内容是否一致。•3.备案单证开具的时间、货物流转的程序是否合理。是否存在购销合同签定时间与货物运输、报关时间顺序不一致的问题。•4.出口货物明细单、出口货物装货单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内容是否一致相关性文件•国税函(2007)69号、•浙国税进(2007)4号、•国税发(2005)199号、•国税函(2006)904号。电子口岸----首页电子口岸----子系统电子口岸----报关单查询电子口岸----报关单查询结果1电子口岸----报关单查询结果2电子口岸----核销单查询电子口岸----核销单查询结果1电子口岸----核销单查询结果2电子口岸----1电子口岸----2六、网上申报----申报网页•网上申报----首页网上申报----预审文件上传网上申报----疑点查询网上申报----疑点结束下载网上申报----正式文件上传网上申报----正式文件查询网上申报----审批通知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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