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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公司文件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公司文件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提高文件处理的工作效率和品质,特制订本规定。第二条公司人事行政中心是文件管理工作的主体部门,并对各事业部及中心的部门文件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各个事业部及中心。第二章文件种类第四条公司通用文件种类包含但不限于通知、通报、规定、人事命令和会议纪要。(一)通知:用于发布公司规章制度等文件,传达要求下级部门协助或需要周知或共同执行的事项,以及传达公司或国家有关法规及精神等。(二)通报: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和传达重要情况。(三)规定:用于对特定范围内的工作和事务制定具有约束力的行为规范。(四)人事命令:用于公布公司人事任免决定。(五)会议纪要:用于记载会议主要精神和议定事项。第三章文件格式第五条公司文件由版头、发文字号、标题、主送部门、正文、附件、发文单位署名、发文日期、印章等组成。(一)版头:正式文件版头以红色大字“新华百货东桥电器有限公司”加“文件”二字或加括号标明文种组成,居中印在文件首页上部。(二)发文字号:由公司简称、(制/纪/人/办)字、发文年度和发文顺序号组成,标注于版头下方居中。以公司名义下发的制度性、流程性文件的发文编号为:公司简称+制字+[年号]+第×××号;以公司名义下发的会议通知、会议纪要的发文编号为:公司简称+纪字+[年号]+第×××号;以公司名义下发关于任命、调动等人事方面的发文编号为:公司简称+人字+[年号]+第×××号;以公司名义下发关于整个公司或各部门的一般性通知、文件的发文编号为公司简称+办字+[年号]+第×××号。(三)标题:文件标题应准确、简要地概括文件的主要内容并标明发文部门、事由和文书种类。通知类发文的标题格式为“关于×××的通知”;制度、流程类发文的标题格式为“×××管理制度/×××流程规定”;人事类发文的标题格式为“关于对×××的人事任免决定”。(四)主送部门:四号仿宋体(指文件主要送达的部门,一般只写一个主送部门,若需报送另一部门,可用抄送的形式)。(五)正文:文件的主体,要求文字简明扼要、条理清楚、实事求是,正文使用三号仿宋字体(表格中的文字可用12号字)。(六)附件:若文件带有附件,须打印成另外一页置于主件之后,与主件装订在一起,并在正文之后、发文单位署名之前注明附件的名称。“附件:”两字在正文上空一行,做空两字的位置,三号仿宋体标识。(七)发文单位署名:四号仿宋体(指发文的上级单位或领导),写在文件下方偏右,需写全称,如以领导个人名义行文,应冠以职务身份。(八)发文日期:发文日期一般以签发人签发日期为准,应当注明年、月、日。(九)印章:需各部门和中心进行签字确认的流程制度性文件,应当加盖印章。(十)打印要求:文件页码两页以上(包括两页)需在页脚居中的位置标识页码“第X页共X页”,五号宋体;版面左边距为2.5cm;上、下、右边距皆为2cm;正式文件一律采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第四章文件的编制、审核与签发第六条制度规定类文件应当作好调查研究和充分论证,广泛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拟定,总经办进行审核,总经理签发。第七条纪要类文件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拟定,总经办进行审核,总经理签发。第八条人事类文件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拟定,人事行政中心审核,总经理签发。第九条一般性通知由发文部门按发文要求及格式拟定,人事行政中心审核,发文部门负责人签发。第五章文件的保管及归档第十条公司颁布的文件须由专人妥善看管,任何人不得擅自翻印、涂改。第十一条所有正式颁布的文件,纸质版文档由人事行政中心保留一份打印版本(加盖公章原件),电子版文档由人事行政中心刻录只读性光盘进行分类存档。第十二条公司文件由人事行政中心统一管理,定期收集、整理和入档。第十三条严禁未被授权的人员查阅、复制和摘抄公司重要文件(绝密、机密、秘密文件)。重要文件(绝密、机密、秘密文件)的查阅、复制应当在文件保管人处进行登记,以备核查。若文件不慎丢失,应立即向公司相应部门的领导汇报情况,尽快挽回影响。第六章文件的变更、修订与销毁第十四条文件的修订与变更由发文或拟稿部门负责执行,文件个别内容的变更采用换页的方式,重要内容的变更采用换版的方式。第十五条已过时或者作废的文件由文件保管人整理,交由人事行政中心审核统一进行销毁。第七章文件的执行与监督第十六条严禁公司总部及各部门乱发文件,文件发后又不严格执行或执行不力的现象。第十七条文件颁布下发后,编制或执行责任部门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学习贯彻,统一认识,奠定高效执行的基础;普及性文件在此基础上,还要以部门为单位组织学习,部门经理做好宣传讲解工作。第十八条文件执行部门在执行过程中,应坚持原则,不偏不倚,发现不合理的地方及时总结、修订和完善相应的条文规定。第八章附则第十九条本规定未尽事宜或与新颁布的规章制度、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产生冲突时,以规章制度、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第二十条本规定经总经理审批后,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本文标题:文件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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