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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工程监理 > (20)迎接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南昌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文件市公交发字[2013]20号迎接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司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为贯彻市委、市政府对创建工作的要求,根据市创建指挥部关于印发《南昌市迎接全国文明程度指数测评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11年版)和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2012年版)为指导,南昌公交作为城市“窗口”公益性行业,肩负着市委市政府的重托和使命,为确保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赋予我司的各项工作指标如期完成,经总公司研究,特制定此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目标,全面、准确、熟练掌握创建工作对公交“窗口行业”的指标要求,围绕打造“文明公交、平安公交、时尚公交、温馨公交”的奋斗目标,结合创“精品线路”、“爱车例保”和“路口、站台、斑马线违章重点整治”活动的开展,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切入点,通过在全司开展创建迎检活动,不断提高驾乘人员文明素质,实现我司创建工作任务目标。二、工作目标和要求结合我司实际,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完善创建机制,促进我司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并实行长效管理。根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标准要求,提高全司员工对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认识,积极参与,从小事做起,注意文明细节,确保检查不丢分,使公交整体文明程度和服务水平上新台阶。三、组织机构及人员为加强对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领导,总公司成立迎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明副组长:刘南生、邵涛、谈建华、钱建昌、白振东、彭细生、熊秋,成员由各单位主要领导、各处室负责人担任。同时,成立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办公室,彭细生同志兼主任、李伟同志任联络员,办公室设在服务稽查处,负责协调创建相关工作。四、工作步骤为有序推进创建工作,根据各对标部的相关工作任务,特制定如下工作步骤: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阶段,时间:2013年2月下旬由总公司制定2013年迎接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并下发到各基层单位,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订本单位工作方案,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建立基层单位迎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小组,各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负责小组的日常工作,形成畅通的工作联系网络。第二阶段为自查自纠阶段,时间:2012年3月至7月上旬各基层单位对照创建工作措施要求,对本单位进行自查自纠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并整改完毕。总公司要及时掌握分析各基层单位创建工作现状,帮助各基层单位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市建创指挥部工作人员将不定期对我司各项创建情况进行督查。总公司对各基层单位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督导,发现问题及时通知进行整改。对存在的难点问题,与基层单位共同分析研究,拿出具体的落实措施,逐条提出整改意见,一件一件抓好落实。第三阶段为准备迎检阶段,时间:2013年8月初至9月底各基层单位要各司其责、密切协同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总公司要通过实地查看、随机抽查和暗访等方式,重点检查各基层单位创建工作落实情况,对未落实到位的单位要进行考核。凡由于工作不力,造成检查丢分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予以追究。第四阶段为总结巩固阶段,时间2013年10月初至12月底各基层单位,对照创建工作措施要求,要针对国检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总结经验,落实整改,加强长效管理力度,巩固创建成果。五、工作措施1、各基层单位要进一步宣传动员,使全体员工了解、掌握文明城市操作手册中与公交相关的内容,总公司将对驾乘人员的知晓率进行检查。同时,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订本单位工作方案,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方案以书面形式报创建办公室,3月1日前完成。2、做好资料收集上报工作,按照《2012年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责任分工》相关要求,收集好相关材料报至市创建指挥部相关对标部。其中,运调处准备好万人拥有公交车标台数及公交分担率相关原始材料及数据。《全国文明城市检查标准》要求万人拥有公交车标数量大于12(台),城市公共交通分担率20%,达到A类标准。此项工作由创建办公室牵头,各处室配合,在5月前完成。3、在主要道路站点、路口及公交总站安排各基层单位人员及外聘社会维序人员进行维序,指挥车辆靠边进站,提醒行人注意车辆进出站的安全,引导乘客排队候车,有序上下车,保持站台良好的乘车秩序,同时纠正驾驶员进站不靠边、未二次进站、双排停车、斜插进站等违章行为。维序工作由服稽处安排,司属各单位配合。运调处、安全处、保卫处、服稽处负责检查落实维序情况并进行全司通报考核。4、重点做好火车站2/22路始发站(一公司负责)、老福山东201/203路始发站(二公司、六公司各负责一个)、高新停车场5路始发站(三公司负责)、红谷配套中心公交总站(五公司负责)、江电停车场158路始发站(四公司负责)5个参与测评公交总站的迎检工作,务必达到乘客遵守秩序排队候车、无非法营运车辆侵占站台及有相应公共文明引导志愿服务人员的基本要求;上述总站有调度站房的,室内须设有禁烟标识并无人吸烟,醒目位置必须挂有“学雷锋便民志愿服务点”牌子,并备有简单急救药品、公交线路图册、报纸等物品及相关物品存放设施。5、各行车单位要督促驾驶员每站按规范化要求正确、及时使用报站器,遇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要及时有效使用让座提示音或口头动员其他乘客让座,使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在车厢内得到发扬。讲究文明礼貌,热情服务,对待乘客态度和蔼,语言文明,百问不厌,耐心解答。6、由运调处牵头,各行车单位配合,对公交站台设置的合理性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整改,使站点分布合理,以方便营运车辆快捷进出站台,缩短车辆滞站时间,为广大乘客提供安全、便捷、价廉、舒适的服务。7、广告公司要派专人巡视站牌、站台及候车亭,保持卫生干净整洁,遇有损坏的要立即修复;同时,站牌、报站器及其广告用语等出现的错字、别字或同音字以及注音不规范的要全部予以修改;并在主要路段候车亭设置宣传创建活动及道德建设的公益性广告;准备好一定数量的服务标志、报站器等备用,为营运公司做好后勤保障工作。8、各行车单位要加强对公交车的维修和保养,减少公交车抛误,认真做好车辆例行保养和机务检查,坚决杜绝因车辆机件故障而引发安全行车事故,防止公交车在营运过程中抛锚。加强对车辆冒黑烟、刹车啸叫的整治,对冒黑烟、刹车啸叫车辆建立维修档案,记录处理过程及跟踪效果。加强对修理厂路救及时性和有效性,确保路救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故障车辆及早得以修复。此项工作由机务处牵头,各修理厂配合。9、为了保持公交车、出租车服务设施完好,各行车单位、出租公司要对车辆服务标识、服务设施再次进行一次全面自查,遇损坏、残缺的要及时修复、补做,并按要求规范各项服务标识及“老、幼、病、残、孕专座”标识的张贴。此项工作在3月15日前完成。服稽处要在3月下旬—7月不定期对各线路营运车辆服务标识、服务设施(包括咨询、投诉电话标志)检查整改情况进行考核。10、各行车单位(出租公司)要督促保洁公司做好车辆卫生的保洁工作,严格按照保洁劳务外包后的质量标准进行指导、督促、检查及考核,重点做好一班一小扫、一天一大扫及雨后及时洗车工作,清除卫生死角,要有专人在发车点、停车场现场监督保洁,严禁垃圾落地,保持车辆整洁,给乘客提供一个整洁、干净的乘车环境。此项工作为长效工作。服稽处负责督促检查落实。11、技术管理中心及各行车单位要充分利用智能调度系统,根据线路客源实际,合理组织运力,调整班次间隔,整点运行,尽量减少乘车拥挤现象。各行车单位要严格按照总公司开展的路口、站台、斑马线违章重点整治活动要求,通过多种手段纠正驾驶员进站不靠边、未二次进站、双排停车、斜插进站、不按道行驶、鸣喇叭、闯红灯等违章行为,提高驾驶人员文明素质,维护线路正常的营运秩序,创造文明、安全、规范、有序的营运环境。12、各行车单位要加强对驾乘人员、现场人员持证上岗、亮牌服务、统一着装的检查和考核,严格执行总公司规定和创建要求佩带、放置上岗证。严禁驾乘人员无证上岗。此项工作在3月15日前完成。13、各行车单位要教育广大驾乘人员“四报”站名,并通过报站器随时提醒广大乘客保持车厢卫生,不在公交车内吸烟、不随地吐痰、不向车内外乱扔果皮瓜壳等杂物,垃圾投入车内垃圾篓中。遇吃带瓜皮果壳食物或吸烟的乘客上车时,驾驶员要及时提醒,并劝阻乘客将烟熄灭后上车,共同保持车厢良好乘车环境,加大检查考核力度。广告公司要通过车身、站台、巴士在线等广告媒体大力宣传,引导群众文明乘坐。14、各行车单位要严格履行社会服务承诺,对乘客的投诉做到必查、必究、必改、必反馈,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声。严格按照市公交发【2013】第03号《南昌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社会服务承诺(修订本)》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尽早回复乘客。服稽处和相关单位要对投诉及时处理并反馈乘客处理结果。同时,对乘客投诉进入电脑存档。此项工作为长效性工作。15、各行车单位要督促驾驶员做好文明行车工作,组织驾驶员经常性学习交通安全法规,提高驾驶员的遵章守法和文明行车意识,服从交通管理,行驶中规范操作行为,按道行驶,不闯红灯,不接拨手机,市区不鸣喇叭,不吸烟,不吃零食,不听音乐,做到文明安全行车,争当文明使者。并严格查堵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三品”进站上车,为乘客提供安全的乘车环境。安全处要组织安全员上路检查,纠正不文明行车行为,保卫处配合查堵“三品”上车工作。16、场站公司要负责好所属停车场车辆的有序停放、停车场内的环境卫生及基础设施维护。17、全司各基层单位要做好各自办公场所的“门前三包”工作,做到环境整洁,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无乱涂、乱张贴及公共设施损坏等现象;并在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设有禁烟标识,无人吸烟。18、机关职能处室要抓好各自牵头分管工作,深入一线对各单位进行督导,到现场进行随机抽查,对于检查出的问题要迅速向有关领导、部门进行反馈,使问题得到最快的解决,保证迎检工作不丢分。六、考核细则为了检查上述工作落实情况,总公司领导、机关处室将对司属各单位进行创建督导(总公司领导具体安排按行政办公室原安排执行,机关处室安排按六个督导组安排执行),对未落实到位的单位按督导问责办法进行处理,并与各单位(部门)月度考核挂钩。具体见附件七、工作要求1、提高认识,协同配合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是提高市民和我司员工文明素质的有效途径,各单位、部门要要充分认识到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增强工作使命感和紧迫感,以创建文明城活动为契机,长期持续不断地开展工作,不断促进我司服务水平的提高,维护企业良好形象。2、明确责任,紧抓落实要严格按照创建目标,认真研究,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责任和具体要求,将工作落实到责任人。严格考核,实行责任追究。3、精心策划,务求实效要以《全国文明城市操作手册》为依据,在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在检查标准上狠下功夫,广泛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创建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通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全面完成创建工作各项目标任务。4、加强督查,确保落实机关各处室要认真了解创建工作进度,加强对落实迎检工作方案情况及效果的督查,掌握创建动态,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并按照相关要求上报或反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场攻坚战,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以高度的责任心狠抓落实,把全司干部职工思想、行动和意志统一到创建工作上来,形成合力,万众一心,按照方案要求,扎扎实实抓好各项创建工作,从小事做起,从我做起,确保不丢分,使我司创建工作取得最终胜利。二○一三年二月二十一日
本文标题:(20)迎接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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