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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与控制福州市国税局所得税处企业税务风险的管理与控制•一、企业税务风险的理论认识•二、企业税务风险的管理•三、企业税务风险的控制企业税务风险的管理与控制•一、企业税务风险的理论认识•(一)企业税务风险的含义•企业税务风险,是指纳税人纳税风险规避措施失败或者没有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法规而受损的可能性,一般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因主客观原因导致企业纳税行为不符合税法规定或者企业对税收法规的理解和执行发生偏差,应纳税而未纳税或少纳税,遭受税务等部门的查处,从而面临补税、罚款、加收滞纳金、刑罚处罚以及声誉损害等风险。•二是经营行为适用税法不准确,因多缴税款或未用足税收优惠政策,多缴纳了税款,承担了不必要的税收负担,而减少应得的经济利益的风险。企业税务风险的管理与控制•(二)税务风险的种类•1、税务违法风险。•如:取得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和进行所得税前列支。•2、非故意行为导致结果违法的税务风险。如:白条列支费用、加速折旧未报积税务部门备案。•3、税务机关的责任导致的企业税务风险。如:个别税务人员业务不熟或不负责任。•4、客观上少缴税的无责任税务风险。如:因资金困难预徼不到位。企业税务风险的管理与控制•(三)现阶段税务风险对企业可能的影响•1、税务风险必然严重损害企业信用。如银行贷款受限。•2、税务风险必然给企业带来重大经济损失。如滞纳金、罚款等。•3、税务风险会影响企业经营管理等决策行为。如经营决策受限。•4、税务风险还有一些其他的影响。如人才引进、政府补助等。企业税务风险的管理与控制•(四)税务风险产生的主要原因•1、事前谋划不足。如不了解税法规定产生涉税风险。•2、事中内部控制缺失。如涉税风险没有及时控制形成纳税风险。•3、事后治理沟通协调缺位。•4、税收政策执行不到位。企业税务风险的管理与控制•二、企业税务风险的管理•(一)健全制度基础•1、完善企业内部制度:•内部控制能够帮助我们绕过途中陷阱到达目的地。所谓内部控制,是指一个单位为了实现其经营目标,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会计信息资料的真实完整,确保经营方针的贯彻执行,保证经营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而在单位内部采取的自我调整、约束、规划、评价和控制的一系列方法,手段与措施的总称。内部控制实质解决的是制度问题,包括制度设计和制度执行。•税务风险管理是企业整体风险管理的一新部分,税务风险管理包括企业内部税务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岗位职责和授权,风险评估和重要业务流程内控,技术运用和信息沟通等内容。企业税务风险的管理与控制•2、健全税务代理制度•税务代理,即税务代理人在国家法律规定限定的代理范围内,依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代为办理税务事宜的各项行为总称。小企业不具备自行进行独立税务核算能力,可选择外部税务代理机构代劳,但一定要选择合法合规且信誉度较高倒的代理机构。一旦形成稳定委托关系,因其对本企业相关情况比较了解,可以长期合作,不宜频繁更换。企业税务风险的管理与控制•(二)构建税务风险预测系统•企业要定期全面、系统、持续地收集内部和外部相关信息,结合实际情况,通过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评价等步骤,查找企业经营活动及其业务流程中的税务风险,分析和描述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条件,评价风险对企业实现税务管理目标的影响程度,从而确认风险管理的优先顺序和策略。企业税务风险的管理与控制•(三)适时监控税务风险•评估预测税务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化解风险,是防范企业税务风险的关键。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应积极识别和评价企业未来的税务风险,综合利用各种分析方法和手段,全面系统地预测企业内外环境的各种资料及财务数据。比如分析税务风险产生的负面作用。企业税务风险的管理与控制•三、企业税务风险的控制•(一)风险防控的关键,把企业纳税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二)适应税收环境,避免税务不明确事项引发涉税违规•(三)规避企业税务筹划的风险•(四)防范税务风险要从企业老板做起•(五)私车公用的风险规避•(六)规避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风险•(七)民间借贷:不规范的利息处理潜藏税收风险•(八)企业亏损弥补注意十项涉税风险企业税务风险的管理与控制•(九)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风险控制•1、准确把握资产损失内涵•25号公告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用于经营管理活动相关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各类垫款、企业之间往来款项)等货币性资产,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以及债权性投资和股权(权益)性投资。•与原来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88号)第二条规定相比,25号公告删除了文件中“与取得应税收入有关”的字样。不再强调资产损失与取得收入相关,但要与经营管理相关企业税务风险的管理与控制•2、防范和化解自行申报制度带来的风险•25号公告规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采取自行申报扣除制度,不再经税务机关审批。审批制改为申报制是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管理方向上的重大变化。申报制下,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不需要再审批了,但相应的涉税风险却增加了。因为以前只要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税务机关已报批,就会有准予扣除多少的批文,有了批文企业的税收风险就小了,即使后期被查出有问题,也主要是税务机关的责任,企业最多补税就可以了。但申报制下,税务机关只是对资料进行一个简单的审核,只要符合规定,就可以扣除,但事后发现企业多报、错报资产损失导致少缴税款的,企业就可能被定性为偷税,要缴滞纳金或罚款。企业税务风险的管理与控制•3、及时进行会计处理•25号公告第四条规定:•企业实际资产损失应当在其实际发生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法定资产损失,应当在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证据资料证明该项资产已符合法定资产损失确认条件,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根据该条规定,企业对资产损失进行会计处理是税前扣除的前置条件。不进行会计处理,不允许在税前扣除。企业税务风险的管理与控制•4、注意申报扣除时间•根据25号公告第四条规定,不管是实际资产损失还是法定资产损失,其申报扣除都要求在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实际资产损失应当在其实际发生年度申报扣除。•法定资产损失应在申报年度扣除。•这样规定是为了避免企业处于自身利益考虑而在不同年度随意扣除资产损失,调节不同年度利润,规避纳税义务。企业税务风险的管理与控制•5、分清申报的种类•企业资产损失申报分为清单申报和专项申报。•(1)清单申报的项目•根据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九条规定,下列资产损失,应以清单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①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按照公允价格销售、转让、变卖非货币资产的损失;•②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③企业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④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死亡发生的资产损失.•⑤企业按照市场公平交易原则,通过各种交易场所、市场等买卖债券、股票、期货、基金以及金融衍生产品等发生的损失。企业税务风险的管理与控制•(2)专项申报的项目•根据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十条规定:•清单申报以外的资产损失,应以专项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企业无法准确判别是否属于清单申报扣除的资产损失,可以采取专项申报的形式申报扣除。企业税务风险的管理与控制•6、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资产损失:•(1)实际资产损失:是指企业在实际处置、转让上述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合理损失。•企业实际资产损失,应当在其实际发生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2)法定资产损失:是指企业虽未实际处置、转让上述资产,但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和《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规定条件计算确认的损失。•法定资产损失,应当在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证据资料证明该项资产已符合法定资产损失确认条件,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方能在税前扣除。未经申报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企业税务风险的管理与控制•(3)以前年度发生的资产损失未扣除的处理•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的资产损失未能在当年税前扣除的,可以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税务机关说明并进行专项申报扣除。其中:•属于实际资产损失,准予追补至该项损失发生年度扣除,其追补确认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五年。•属于法定资产损失,应在申报年度扣除。•企业因以前年度实际资产损失未在税前扣除而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予以抵扣,不足抵扣的,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企业实际资产损失发生年度扣除追补确认的损失后出现亏损的,应先调整资产损失发生年度的亏损额,再按弥补亏损的原则计算以后年度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并按前款办法进行税务处理。企业税务风险的管理与控制•7、资产损失的确认条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规定:•第四章货币资产损失的确认•第五章非货币资产损失的确认•第六章投资损失的确认•第七章其他资产损失的确认企业税务风险的管理与控制•8、资产损失确认证据•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三章规定:•企业资产损失相关的证据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和特定事项的企业内部证据。•①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是指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专业技术鉴定部门等依法出具的与本企业资产损失相关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包括十项内容:•②特定事项的企业内部证据,是指会计核算制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的企业,对各项资产发生毁损、报废、盘亏、死亡、变质等内部证明或承担责任的声明。包括七项内容:企业税务风险的管理与控制•9、资产损失的申报•企业在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可将资产损失申报材料和纳税资料作为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附件一并向税务机关报送。•企业资产损失按其申报内容和要求的不同,分为清单申报和专项申报两种申报形式。其中,•(1)属于清单申报的资产损失,企业可按会计核算科目进行归类.汇总,然后再将汇总清单报送税务机关,有关会计核算资料和纳税资料留存备查;企业税务风险的管理与控制•根据福建省国家税务局2012年第1号公告“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的公告”第二条规定:•企业发生属于25号《公告》第九条规定范围内的资产损失,应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时以清单申报的方式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税前扣除,并提交《资产损失清单申报明细表》(附表1,一式三份),作为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附件。•企业留存备查的会计核算资料和纳税资料,包括:记账凭证;与取得资产有关的原始凭证;买卖金融产品的交易单据;与存货正常损耗相关的企业内部制度;销售、转让、变卖、处置非货币资产取得收入的相关票据;25号《公告》规定的其他内部、外部证据材料。企业税务风险的管理与控制•(2)属于专项申报的资产损失,企业应逐项(或逐笔)报送申请报告,同时附送会计核算资料及其他相关的纳税资料。•根据福建省国家税务局2012年第1号公告“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的公告”第三条规定:•企业发生属于25号《公告》第十条规定范围的资产损失,应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时以专项申报的方式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税前扣除,并提交《资产损失专项申报明细表》(附表2,一式三份),逐项(或逐笔)报送《资产损失专项申请报告表》(附表4,一式三份),同时附送会计核算资料及其他相关的纳税资料。企业税务风险的管理与控制•企业应附送的会计核算资料及其他相关的纳税资料,包括:记账凭证;与取得资产有关的原始凭证;处置非货币资产取得收入的相关票据;25号《公告》规定的其他内部、外部证据材料。上述资料原件,企业作为会计核算凭证入账的,以复印件报送,并加盖“与原件相符”印戳。•企业发生属于专项申报的资产损失金额,占该类资产计税基础10%以上,或减少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增加亏损
本文标题: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与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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