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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为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第一章开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新局面“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必须深刻认识并准确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形势新变化新特点,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和积极因素,努力开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新局面。第一节发展环境“十一五”时期,国家高度重视民政事业发展,制定政策措施、提出发展要求,指引民政事业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践中阔步前进。有效应对突发多发的自然灾害,特别是为战胜低温雨雪冰冻、四川汶川特大地震、青海玉树强烈地震、甘肃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等一系列重特大自然灾害作出了重要贡献。社会救助体系基本覆盖城乡,社会福利向资金保障和服务保障相结合的适度普惠型迈进,慈善事业长足发展。退役士兵安置改革顺利实施,拥军优抚军休工作进一步加强。基层群众自治有序推进,社会组织创新发展,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成功推动,协同参与社会管理服务迈出坚实步伐。区划地名、婚姻收养、殡葬等专项社会行政事务管理服务水平明显提高。民政领域国际交流合作、科技研发和法制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取得重要进展。五年民政事业发展成绩显著,为今后民政事业长远可持续发展打下良好基础。“十二五”时期,我国继续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化民主政治和先进文化建设,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民政事业全面发展提供历史性机遇。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综合国力持续增强,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使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为提高基本民生保障水平提供有利条件;建设服务型政府,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为发展基本社会服务提供重要契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构建基层综合管理和服务平台,为社会组织管理、城乡社区建设等工作提供广阔空间;加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为拥军优抚安置工作改革发展提供良好机遇;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和城镇化健康发展,有利于加强区划地名等工作。同时,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需要切实解决民政事业发展中的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社会结构和社会组织形式深刻变动,社会流动性和开放性日益增强,越来越多的人由“单位人”变成“社会人”,社会诉求多样、社会利益多元、社会矛盾复杂、新老社会问题交织,需要促进和提高社会建设水平;全球气候变化日益显著、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发生几率增大,需要进一步提升减灾救灾能力;人口老龄化加速,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长快,高龄化、空巢化趋势明显,失能、半失能老人比例高,需要大力发展社会养老服务;从根本上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拉大的趋势,特别要解决好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国际交流扩大,需要增强民政事业发展的国际视野;民政工作在理念、手段、支撑要素、体制机制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亟待进一步增强。综合判断发展环境,“十二五”时期民政事业面临新的形势、新的任务、新的要求。我们要把握发展大势,勇立时代潮头,主动适应环境变化,立足现实、放眼长远,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机遇意识,加快解决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更加奋发有为地把民政事业全面推向前进。“十一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序号主要项目和指标2005年2010年年均增长(%)1民政事业费支出(亿元)718.42697.530.292社会组织数(万个)32.044.66.873各类优抚对象人数(万人)460.3625.06.314优抚对象年均抚恤金(元/人)2107.95803.222.455收养性社会服务机构床位数(万张)其中:养老机构床位数(万张)儿童福利院床位数(万张)170.3154.33.2349.6320.85.015.4715.39.346每千人拥有社会服务床位数(张)132614.877社会捐赠额(亿元)61.9601.757.598福利彩票销售额(亿元)其中:筹集彩票公益金(亿元)411.2143.7968.0297.118.6815.649救助受灾群众(亿人次)[4.5]10恢复重建因灾倒塌、损毁住房(万间)[1800]11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个)[1562]12灾害信息员队伍(万人)[47.6]13救灾物资储备库(个)23245514.4214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万人)城市2234.22310.50.67农村825.05214.044.5915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元/人、月)城市156.0251.210.00农村—117.0—16医疗救助(万人次)城市114.91921.375.65农村851.55634.645.9317农村五保供养人数(万人)350.0556.39.7118农村五保供养平均标准(元/人、年)集中—2951.5—分散—2102.1—19社区服务中心(个)8479127208.4520婚姻结婚登记(万对)823.11241.08.56离婚办理(万对)178.5267.88.4521救助流浪乞讨人员(万人)其中:救助流浪未成年人(万人)[781.3][73.6]22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数(万人)—4.4—注:[]内为五年累计数。第二节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顺应人民群众过上美好生活新期待,坚持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为引领,以改革创新为强大动力,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发展和提供社会服务,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作出新贡献。推动“十二五”时期民政事业科学发展,必须把握以下原则:——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树立大局观念,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任务谋划民政事业发展,紧密结合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推动民政事业发展,紧扣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落实民政事业发展任务,在服务全国工作大局中实现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以人为本、保障基本。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坚持把维护人民根本利益作为民政事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满意作为指引、评价、检验民政事业发展的最高标准。从城乡居民生存与发展的基本需求出发,加强基本民生保障制度的顶层设计和安排,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依法管理、科学施策。推动民政领域立法、执法工作,使各项民政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研究和把握民政事业发展规律,科学配置民政领域的公共资源,重视现代科学技术在民政工作中的运用,增强政策实施的有效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通过编制发展规划、制定法规政策、落实资金投入、强化监督检查等方式,确保政府主导作用发挥到位。坚持通过转变职能、落实政策、引入市场机制等举措引导社会参与,不断壮大民政事业发展力量。——深化改革、创新发展。在统筹兼顾基础上,抓住牵动全局的主要工作、事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着力推进、重点突破。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先试。创新体制机制,破解制约民政事业发展的瓶颈。加大对农村地区和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远地区、贫困地区民政事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推动民政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第三节发展目标贯彻落实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紧密衔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综合考虑未来发展趋势和条件,结合实际,“十二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到2015年,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提规划纲要》赋予民政事业的发展任务,数量适当、分布合理、设施健全、功能完善、方便可及的民政公共服务设施网络初步形成,基本民生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基层民主活力和社会自治功能明显增强,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更加有力有效,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服务水平继续提升,基层民政能力建设迈出实质性步伐,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民政体制机制构建成形,民政事业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发挥。“十二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基本建立,综合减灾能力显著增强,救灾工作有序高效,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显著提升。——覆盖城乡、衔接配套的社会救助体系规范有效,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完善,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明显提升。——新型退役士兵安置就业制度平稳运行,优抚对象生活水平不低于社会平均生活水平,军休干部生活待遇和政治待遇落实到位。——社会福利惠及范围显著扩大,基本实现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越来越多的社会公众享受到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社会福利服务。——慈善事业健康蓬勃发展,公益慈善组织资源募集使用能力和社会公信力有新的提高。——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进一步完善,环境优美、生活便利、文明祥和的新型城乡社区大量涌现,基本公共服务、志愿互助服务、便民利民服务覆盖到所有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布局更具合理、结构更为优化、质量更加提高,基本实现健康有序发展,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发挥更趋明显。——区划地名、婚姻收养、殡葬等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工作,基本达到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的要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运行机制和工作格局基本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成长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生力军。“十二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主要指标主要项目和指标2010年2015年目标值年均增长(%)1.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元/人、月)城市251.2404.610农村117.0188.4102.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31.950[18.1]3.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比率(%)4370[27]4.灾害信息员人数(万人)47.67085.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张)1830[12]6.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制度覆盖率(%)—50—7.孤儿保障平均标准(元/人、月)集中供养孤儿1000161010社会散居孤儿600966108.优抚对象年均抚恤金(元/人)5803.211672.3159.福利彩票销售额(亿元)968.01559.01010.社区服务设施覆盖率(%)50.8190[39.19]11.全国婚姻登记联网率(%)50100[50]12.社会组织数(万个)44.660.56.2913.每万人拥有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数(人)1.515[58.49]注:[]表示五年累计数。第二章保障基本民生坚持民生优先,完善减灾救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等制度安排,推进基本社会服务均等化,提高受灾群众、困难群众和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基本生活保障水平,促进全体人民共享发展成果。第一节减灾救灾坚持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结合,加强备灾减灾、灾害应急、灾民生活救助、灾后恢复重建和社会应急动员等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减灾救灾水平。(一)救灾。贯彻《自然灾害救助条例》,落实统一指挥、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自然灾害应急管理体制,提高自然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完善救灾预警响应和应急响应机制,规范群众转移安置和救灾物资调运,健全灾民临时生活救助政策和救灾应急项目。组织灾区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完善农村灾民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政策,妥善安排冬春灾民生活。制定与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相适应的救灾补助标准,健全中央和地方救灾资金分担机制,加强救灾资金监督管理。建立救灾保险制度,推动政府救助、社会捐赠和灾害保险有机结合,逐步形成规范合理的灾害风险分担机制。(二)备灾。贯彻《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完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体系,重点加大乡村预案建设,定时开展预案演练。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完善灾情上报与统计核查系统,提高灾情信息采集、传输、处理等能力。完成国家、省、地、县四级救灾应急指挥系统建设任务。加强中央和地方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扩大储备库覆盖范围,丰富物资储备种类,提高物资调配效率
本文标题:国家“十二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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