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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西建工五建第九分公司防高处坠落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近年来全国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多发,特别是高处坠落事故频发,据行政主管部门统计,每年高处坠落事故占全部建筑工程安全事故比例均超过60%。为了有效减少该类事故的发生,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存在的事故安全隐患,有效遏制和防范高处坠落事故发生,现制定防高处坠落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通过深入开展防高处坠落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推动分公司各级管理机构主体责任落实,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意识,集中解决施工中存在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无专项方案施工或未按专项方案施工、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作业行为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实现有效遏制和防范高处坠落事故发生,最终促进分公司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二、整治时间2018年3月份起至2018年12月底结束。三、整治范围建筑工程的临边与洞口作业、攀登与悬空作业、操作平台、交叉作业以及建筑施工安全网等。四、领导小组组长:林信(分公司经理、副书记)副组长:林耀武(分公司书记、副经理、工会主席)覃祖恒(分公司副经理、主任工程师、安全总监)伍启运(分公司副经理)谭鸿文(分公司经理助理)成员:甘银宝、吕孔强、林泽艺、梁惠明、邓小华、李立群、许科富、韦力群、刘巧莉、郑慧婷、黄国栓、韦宏华、张庆多、胡圣涛、蒙开宇、邓雪玲、苏运福、沈立生、骆凯宁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管理科,负责日常工作事务。五、整治依据及内容依据《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建筑施工安全2检查标准》(JGJ59-201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高处作业吊篮》(GB19155-2003)等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广西建工集团《文明施工与安全管理标准化图集》、公司《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标准化图册》要求,重点按以下方面进行整治:(一)专项施工方案1、项目开工前,项目部应结合本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根据工程特点编制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专项方案,经分公司安全总监、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组织实施。2、基坑开挖、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起重吊装、各类作业平台、卸料平台、脚手架、模板工程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应严格按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的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制定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后方可组织实施。(二)安全培训教育与交底1、所有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入场安全教育,初次高处作业人员应进行相关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安全教育必须包含高处作业安全知识。2、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前,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或主管工长应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交底,并经双方签字确认。3、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的,应按规定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关安全技术培训。4、设置安全教育室与实名制门禁系统联动。施工班组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在教育室进行班前安全活动,对前一天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小结,布置当天工作任务,提出安全生产要求,检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佩戴情况。接受安全教育后才能通过门禁系统。5、项目部应设置农民工学校,开展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三)检查制度落实1、项目专职安全员、施工员应每天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发现违章立即制止,发现安全防护设施损坏及时报修,并做好巡查记录。2、项目经理应每个星期组织项目管理班子,分工按JGJ59-2011全面检查对施工现场开展安全检查,如实记录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落实相关整改负责人,限时整改。33、分公司分管领导应每个月组织相关科室按JGJ59-2011对项目开展1次安全检查,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发出整改通知单,并进行复查,在规定的时限内落实整改情况。分公司检查完成后,将检查情况形成通报文件,并将通报文件发放至项目部。4、台风、暴雨、重大节庆前后,项目部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四)行为管理1、分区管理,明确责任。项目负责人负责对项目管理人员分工,划分安全防护责任区,明确责任人分管区域,分管区域应按照楼栋或者楼层等作业区进行分割,安全防护责任区布置图必须上墙在主要通道口公示。责任人对分管区域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发现安全防护设施损坏及时报修,并做好巡查记录。2、搭验分离,强化验收。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项目部现场防护设施搭设和维护应由施工员等负责,安全员作为验收人进行监督。项目部指定验收责任人,负责安全防护设施验收及使用监督。验收人对物料提升机、施工电梯、各类作业平台、卸料平台、脚手架、模板工程、起重吊装以及临边洞口等安全设施进行验收,填写验收监督记录,验收合格后应办理管理责任移交给分区责任人。3、加强检查,责任追究。公司、分公司根据公司检查制度和专项方案要求,切实做好检查工作,检查不走过场,严格按照附件《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检查表》内容检查项目落实情况。对未落实分区管理责任的将对项目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和经济处罚;对已经分区管理责任但未有效验收的将对验收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和经济处罚。4、项目部应随时对劳务作业人员进行检查,发现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人员未正确使用安全帽、安全带等劳动保护用品等违章行为,要对工人进行经济处罚,并进行公示,起到教育警示作业。5、悬挑卸料平台每移位一次重新验收一次,脚手架分段验收高度不超2层或者8m,临边、洞口防护工具每层分批验收,安全防护设施经验收合格,现场悬挂、粘贴验收合格牌后,方可使用。安全防护设施验收具体执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第3.0.10、第3.0.11条要求。6、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设施的,应经施工项目部分管负责人审批签字,并应采取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47、按照安全标志平面布置图悬挂各类安全警示标志。8、项目部应有专人对各类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发现隐患应及时采取整改措施。9、遇到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五)实体防护安全防护设施执行广西建工集团《文明施工与安全管理标准化图集》和公司《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标准化图册》要求。原则上定型化、工具化,因特殊情况未能工具式标准化,填写《防护设施搭设申请》经安全生产管理处审批,并执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等标准。1、临边与洞口防护(1)竖向洞口防护:执行广西建工集团《文明施工与安全管理标准化图集》第2.5.10条、第2.5.16条,公司《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标准化图册》第三部分第二节第二项内容。(2)水平洞口防护:执行广西建工集团《文明施工与安全管理标准化图集》第2.5.5~8条、第2.5.16条,公司《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标准化图册》第三部分第一节内容。(3)基坑临边防护:执行广西建工集团《文明施工与安全管理标准化图集》第2.3.1条、第2.5.16条,公司《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标准化图册》第三部分第三节第一项内容。(4)楼梯临边防护:执行广西建工集团《文明施工与安全管理标准化图集》第2.5.3条、第2.5.16条,公司《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标准化图册》第三部分第三节第二项内容。(5)楼层、屋面、平台临边防护:执行广西建工集团《文明施工与安全管理标准化图集》第2.5.10条、第2.5.16条,公司《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标准化图册》第三部分第三节第三项内容。(6)电梯井洞口防护:执行广西建工集团《文明施工与安全管理标准化图集》第2.5.9条、第2.5.16条,公司《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标准化图册》第三部分第二节第一项内容。52、起重设备防护(1)施工电梯防护:执行广西建工集团《文明施工与安全管理标准化图集》第2.7条、第2.7.1~2条,公司《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标准化图册》第三部分第九节第二(一)项内容。(2)物料提升机防护:执行广西建工集团《文明施工与安全管理标准化图集》第2.7条、第2.7.1条、第2.7.3条,公司《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标准化图册》第三部分第九节第三(一)项内容。(3)塔吊防护:①执行广西建工集团《文明施工与安全管理标准化图集》第2.8.3条、第2.7.16条,公司《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标准化图册》第三部分第九节第一项内容;②安装附墙装置的应同时安装上人通道,并应采用工具式上人通道;③塔式起重机的上下爬梯应安装牢固,防护圈应维护使用。3、外脚手架及操作平台防护(1)脚手架防护:①执行广西建工集团《文明施工与安全管理标准化图集》第2.2.5条、第2.7.16条,公司《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标准化图册》第三部分第六节第二(三)5、6、7项内容;②层间防护间隔每隔10m修改为6m设置一道硬质隔断防护,并且架体与建筑物之间的空隙大于15cm时,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封闭;③悬挑式脚手架的悬挑钢梁就位固定后由分公司组织方案编制人、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等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搭设;④悬挑式脚手架悬挑层的立面、平面缝隙必须全封闭;⑤脚手架外侧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做全封闭,安全网搭设应绑扎牢固、网间严密,每个开眼环扣应穿入系绳,系绳应绑扎在支撑架上,间距不得大于450mm,相邻密目网间应紧密结合或重叠。(2)操作平台防护:①执行广西建工集团《文明施工与安全管理标准化图集》第2.5.14~15条,公司《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标准化图册》第三部分第六节第四项内容;②悬挑式操作平台与建筑物间通道使用前应满铺脚手板,侧面设置防护栏杆。4、交叉作业安全防护(1)安全通道:严格设施工具化。执行广西建工集团《文明施工与安全管理标准化图集》第2.5.11、第2.5.16条,公司《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标准化图册》第三部分第四节内容(《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第7.2条要求,安全通道防护棚双层防护,两层之间距离500mm改为700㎜。6(2)防护棚:严格设施工具化。执行广西建工集团《文明施工与安全管理标准化图集》第2.5.11、第2.5.16条,公司《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标准化图册》第三部分第五节内容(《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第7.2条要求,防护棚双层防护,两层之间距离500mm改为700㎜)。5、攀登作业(1)攀登与悬空作业具体执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第5条要求。(2)深基坑施工应设置扶梯、入坑踏步及专用载人设备或斜道等设施。采用斜道时,执行广西建工集团《文明施工与安全管理标准化图集》第2.3.2条要求。(3)外墙作业时使用吊篮,执行GB19155-2003《高处作业吊篮》标准,并符合以下要求:①高处作业吊篮必须办理分包,使用有资质的安装租赁单位;②高处作业吊篮在使用前必须经施工、安装、监理等单位验收,并应逐台逐项验收;③高处作业吊篮安全装置应确保有效,维保单位和使用单位进行日常巡查,做好相关记录;④作业时吊篮内作业人员不能超过2人,应佩戴安全帽,系好安全带,并扣在独立的安全绳上。六、实施步骤从3月份开始至年底,开展为期10个月的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工作。共分四个步骤进行:1、部署启动阶段:3月10日—3月20日。各分公司、项目部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分析安全生产现状,查找问题,提出对策,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做好相应的部署、落实及板报宣传工作。2、自查自纠阶段(3月21日—8月30日)各分公司要指导、督促在建工程项目学习宣传及贯彻落实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有关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3、检查督导阶段(4月6日—9月31日)。公司在分公司、项目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开展全面督查。4、“回头看”检查阶段(10月1日—12月20日)公司将对在检查督导阶段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项目,结合第四季度安全大检查,开展“回头看”检查。六、实施步骤从3月份开始至年底,开展为期8个月的防高处坠落安全隐
本文标题:2018年防高处坠落专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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