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幼儿/小学教育 > 小学教育 > 培训机构新冠疫情防控制度
文歆教育培训中心疫情联防联控制度为及时有效预防传新冠疫情及其他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本机构内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要求,进而制定本机构传染病疫情联防联控制度。(1)本机构建立传染病防控管理组织本机构法人夏刚锋是第一负责人,统筹管理,其他机构成员协助配合。本机构任何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负责负责人提供情况。(2)负责负责人职责①在负责人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新冠疫情及其他传染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②定期对本机构师生的健康情况进行巡查。③负责指导本机构师生的检测工作。④严格病例登记,本机构发现新冠疫情及其他传染病时必须按宜兴市防控部门的规章文件等立即登记(项目包括:病人的发病日期、所在班级、姓名、性别、年龄、症状、是否就诊及医院、排查结果、采取措施、登记人等),并及时通过网络直报系统向和桥疫情疾控指挥部以及和桥文教办。⑤接受各级防控部门及教育部门对本机构疫情登记报告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3)本机构新冠疫情及其他传染病的报告顺序第一发现人报告保健老师(由本机构负责人夏刚锋兼职),然后本机构负责人报告给和桥疫情疾控指挥部以及和桥文教办。(4)疫情报告内容及时限①同一教室,一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师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呕吐等),本机构负责人应当在当天报出相关信息。新冠疫情及其他传染病流行期间,本机构应按照上级防控领导部门的规定及时上报。②当本机构发现新冠疫情及其他传染病的病人时,本机构负责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③个别师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本机构负责人应当在当天报出相关信息。④本机构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本机构负责人应当在当天报出相关信息。⑤本机构发生群体性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饮用水污染事件、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严重影响师生健康的事件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不超过2小时)向和桥疫情疾控指挥部及文教办报告。⑥本机构负责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⑦严格消毒灭菌隔离制度,严格执行相关技术操作规范。在发生传染病疫情期间,机构应在疾病防控机构的指导下,认真落实相应的传染病综合防治措施。除以上制度外,本机构同时实行师生晚检制度,以防新冠疫情及其他传染病的进入和蔓延:(1)学生晚间来机构,由保健教师监督测温登记人员在门口做好全体师生体温检测工作,并戴好口罩进入机构。(2)各教室负责老师在教室门口再次做好检查工作,详细掌握师生健康状况,并将学生健康情况汇总、登记并完成缺课报告。(3)各教室负责老师将本教室学生健康情况检查报告给机构负责人。(4)本机构负责人每天对机构内所有教职工进行检查,各教室老师负责对本教室师生进行晚检,并将师生健康情况汇总、登记。(5)晚检中一旦发现师生中有发烧(体温超过37.2℃)、头痛、咳嗽、咽痛、腹泻或呕吐等症状时要密切观察,立即报告本机构,由机构负责人启动相应预案和措施。(6)晚检时间以外师生中发现有可疑症状者,本机构师生每人都负有责任及时报告。(7)了解病情变化及诊治情况。机构负责人要对发热、咳嗽的师生情况进行追踪,每天与师生家长保持联系,并将患病师生情况及时上报和桥相关机构。(8)逐级上报。对缓报、瞒报、漏报者,将追究本机构内各个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宜兴市文歆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2020年4月16号
本文标题:培训机构新冠疫情防控制度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5152854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