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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建省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文件闽综治委学校治安组办〔2008〕8号关于2008年度省属学校“平安校园”申报考评工作的通知各省属高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按照《福建省“平安校园”创建及管理办法(修订稿)》(闽综治委学校治安组办〔2006〕5号)的有关规定,现就2008年度省属学校(幼儿园)申报考评“平安校园”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尚未取得“平安校园”称号的省属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凡与申办高校完全分离的独立学院,应独立申报“平安校园”并接受考评,其他独立学院如愿意独立申报,也可以按本通知办理。二、申报及考评办法1、学校自评:学校在认真总结一年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基础上,对照《福建省“平安校园”创建及管理办法(修订稿)》中的“高校创建‘平安校园’考评标准”、“中小学创建‘平安校园’考评标准”(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参照中小学标准执行)进行自查,逐项评分。22、申报参评:凡自评总分达到或超过90分的学校可提出参评申报。申报时,要认真填写“平安校园”申报表,并经所在地综治、教育、公安部门签署意见后连同学校自评情况,一式两份报省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在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工作办公室),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62号,邮编:350003,联系人:郭林,电话:0591-87091330、13960708015。(1)省属高校、普通本科高校举办的独立学院由所在地设区市综治、教育、公安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2)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由所在地县(市、区)综治、教育、公安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3)幼儿园由所在地街道综治、公安派出所和区教育局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申报工作于2009年1月30日结束,逾期不再受理。3、组织考评:省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申报情况,组织若干个考评组对申报的学校进行考评。考评工作将以《福建省“平安校园”创建及管理办法(修订稿)》中的“考评标准”为依据,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实地检查、师生访谈等方式进行,除了检查了解学校创建“平安校园”的做法和成效,还要检查学校师生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等。具体考评时间另行通知。三、材料准备申报学校在接受考评时,除了申报表、自查得分情况外,还必须提供如下材料:1、创建工作总结。内容包括学校概况、创建工作的措施及成效、存在问题、今后创建工作思路等。2、创建活动原始材料。按照《福建省“平安校园”创建及管理3办法(修订稿)》规定的“考评标准”的五个方面内容进行分类,将学校开展创建“平安校园”活动以来的各种材料归类入档,作为考评检查的依据,各种材料应列出明细目录,以便查对。已经获得“平安校园”称号的学校,要认真总结经验,拓展创新思路,使“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省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人员对部分学校进行复查,如工作退步或发生重大问题,不符合标准的,取消该校“平安校园”资格,并收回已授牌匾。附件:1、省部属学校“平安校园”申报表2、高校创建“平安校园”考评标准3、中小学创建“平安校园”考评标准福建省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二○○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主题词:教育平安校园考评通知抄送:省综治办、教育厅、公安厅、安监局,设区市综治办、教育局、公安局。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2008年11月27日印发4附件1省属学校“平安校园”申报表学校名称(章) ̄ ̄ ̄ ̄ ̄ ̄ ̄ ̄ ̄ ̄ ̄ ̄ ̄ ̄年月日福建省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5学校名称主管部门联系电话教职员工人数联系人姓名电话学校地址获设区市级以上综治性荣誉、奖励情况创建工作简介6创建工作简介7创建工作简介所在地综治、教育、公安部门意见综治部门(签章)年月日教育部门(签章)年月日公安部门(签章)年月日省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意见(签章)年月日注:本表上报一式两份,一律打印填写,表格不够填写可另附。8附件2:高校创建“平安校园”考评标准项目分值检查内容评分标准检查方法自查分得分组织领导15分1、成立校领导任组长的创建“平安校园”的领导小组,有办事机构和工作队伍。2、领导小组定期专题研究创建“平安校园”工作(每年四次以上),有详细会议记录。3、有切实可行的创建“平安校园”的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4、有校、院(系)部(处)领导负责的各级创建机构及工作人员。5、建立并落实“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6、每学年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或当地政府签订《学校安全稳定目标管理责任书》。每项各2.5分,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分,各扣完分止。查阅材料,查看会议记录,听取汇报。维护安全稳定工作20分1、对可能引发学校不稳定因素进行定期分析排查,建立台帐,并积极采取各种防范措施。2、建立畅通的信息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按规定定期向有关部门报送师生思想动态等情况,对重大事故没有瞒报、迟报或不报现象。3、积极开展各种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没有发生赴省、进京集体上访案件。4、加强对重点部位和重点人物的监控。认真做好学校互联网信息安全工作,及时发现、封堵网上有害信息的传播。5、积极开展反邪教教育,“三年转化攻坚任务”对象得到转化或有效控制。没有出现师生参加邪教组织及其活动。没有发生师生违法犯罪案件。每项各4分,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分,各扣满5分止。检查记录,现场查看。9安全管理30分1、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预防和处置突发性事件工作预案,有组织师生员工进行演练。2、成立并完善“校园110”,运行良好。建有集人防、物防和技防于一体的校园治安防控体系。3、按规定配备保安人员,有严格的校门和主要楼的门卫制度,有值班记录和来访人员登记记录,有24小时校园治安巡逻和巡查,巡查日志和记录详实、清楚。4、校舍、教学设备、生活设施等各类基础设施完备。各类安全标识清楚醒目。能定期对设施进行查勘、鉴定,发现问题及时整改。5、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学生宿舍管理制度,配备专门的宿舍管理人员,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6、校园治安台帐健全,无重大、特大刑事案件、重大治安突发灾害事故发生,学校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系紧密,发生案件能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机关查处案件。7、消防设施齐全,并定期检查、更换。对各类火险隐患,能及时整改,没有发生重特大火灾。办公、教学、科研、生活场所安全通道畅通。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8、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和商店证件齐全,管理规范,定期检查并有完整的记录,没有销售“三无”食品,没有发生群体食物中毒事件。9、组织的大型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等具体活动,有严格的审批制度、严密的组织方案和安全防范及保卫措施。10、加强对教学环节和实验室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规程和实验室管理制度。每项各3分,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分,各扣完为止。检查有关会议记录和材料,访问师生,现场查看。10安全教育20分1、能定期对师生开展法制和安全防范教育。有聘请当地公安、司法、消防部门对学生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2、每学期有开展一次专门的安全教育活动,并在开学初、重大节假日和寒、暑假前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在学生参加劳动生产、毕业实习、勤工俭学中专门进行安全教育,并落实各项安全措施。3、积极开展禁毒教育,没有学生吸毒。4、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开展心理咨询,没有学生因心理问题而出现自杀、出走等现象。5、加强对网络痴迷者、学习困难者、生活困难者、严重心理障碍者和经常违纪者等重点学生的教育管理,有相关的措施,教育效果好。每项各4分,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分,各扣完分止。检查记录,向师生调查,现场查看。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15分1、学校把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本单位的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队伍。2、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学校周边地区治安秩序的整治力度,校园及周边地区没有非法经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戏厅、录像厅、歌舞厅、音像书刊点和各类流动摊点,校园周边尤其校门出入口交通秩序良好。3、有校园外来人口和学校出租房屋管理的措施及办法,且效果良好。4、滋扰侵害师生人身财产权利的刑事治安案件和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明显减少。5、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良好,师生对校园及周边治安的满意率达90%以上。每项各3分,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分,各扣满3分止。检查会议记录和有关材料,现场查看。访问师生,了解满意程度。11附件3中小学创建“平安校园”考评标准项目分值检查内容评分标准检查方法自查分得分组织领导20分1.有校领导任组长的创建“平安校园”的领导小组,并有办事机构和具体负责人。有一支从事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队伍。2.领导小组定期(每季度至少一次)专题研究创建“平安校园”工作,并有详细会议记录。3.有切实可行的创建“平安校园”的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4.配备了综治副校长并有效开展工作。5.建立并落实“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每项各4分,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分,各扣满4分为止。查阅材料,查看会议记录,听取汇报。安全管理30分1、建立了校园报警点,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系紧密,发生案件能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报教育主管部门,能主动配合公安机关查处案件。2、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有安全应急预案并组织师生演练,有严格的门卫管理制度,有值班记录和来访人员登记记录。3、学校校舍、教学设备、生活设施等各类基础设施完备。各类安全标识清楚醒目。能定期对设施进行查勘、鉴定,发现问题及时整改。4、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寄宿生管理制度,配备专门管理人员,各项管理措施落实。5、消防设施齐全,并定期检查、更换,各类火险隐患,能及时整改,没有发生火灾。学校办公、教学、科研、生活场所安全通道畅通。6、能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校内食堂证件齐全,管理规范,没有发生群体食物中毒事件。7、组织的大型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等活动,有严格的审批制度、严密的组织方案和安全防范预案及保卫措施。8、加强教学环节和实验室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规程和实验室管理制度。9、校园治安台账健全,没有发生重大刑事治安案件,没有发生安全责任事故。10、认真执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对学校安全事故没有缓报、瞒报或不报的现象。每项各3分,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分,各扣完为止。检查有关会议记录和材料,访问师生,现场查看。12安全教育20分1、定期对师生开展安全防范教育。有聘请当地公安、司法、消防部门对学生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2、认真开展“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主题活动,并在开学初、重大节假日和寒、暑假前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在学生参加劳动生产实践、勤工俭学中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安全保障措施落实。3、开展反邪教、禁毒教育,没有学生吸毒或参加邪教组织活动。4、加强普法教育,师生员工维护安全稳定和法律的意识较强,没有发生师生违法犯罪案件。5、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开展心理咨询,没有发生学生因心理问题而出现自杀、出走等现象。6、认真做好对具有‘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学生的教育和转化工作,按规定接收非监禁刑少年犯复读并认真做好帮教和转化工作,效果良好。第1、2项4分,其余项3分,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分,各扣完为止。检查记录,向师生调查,现场查看。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15分1、学校把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本单位的年度工作计划,并积极组织实施。2、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学校周边地区治安秩序的整治力度,校园及周边200米范围内没有网吧、“三厅两室”等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非法经营场所,校园周边尤其校门出入口交通秩序良好。3、加强校园外来人口和学校出租房屋的管理。4、没有发生应由学校承担责任的滋扰侵害师生人身权利的刑事治安案件和各类违法犯罪案件。5、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良好,至少90%的师生对校园及周边治安状况表示满意。每项各3分,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分,各扣满3分止。检查会议记录和有关材料,现场查看。访问师生,了解满意程度。维护稳定工作15分1、定期分析、排查、掌握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因素,并积极采取各种防范措施。2、立畅通的信息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及时反映学校有关安全稳定的信息动态。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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