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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讲传媒制度及产权一、所有权·财产权·产权所有权ownership财产权propertyrights产权propertyright所有权VS财产权在民法中,所有权(或称财产所有权)隶属于物权。物权一般包括所有权、地上权、地役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典权、永佃权等。所有权在物权的分类中属于自物权。自物权是权利主体对自己的所有物享有的物权,也称为所有权。所有权隶属于物权,而物权又隶属于财产权。所有权∈物权∈财产权”。所有权是以反映财产归属关系和维护财产归属秩序为目的的权利。所有权属于对世权,或称绝对财产权。财产权VS产权存在的历史条件E·G·弗鲁博顿和S·配杰威齐(E.G.Furubotuand5.Pejovich,1972)对产权的著名定义:“产权不是指人与物之间的关系,而是指由物的存在及关于它们的使用所引起的人们之间相互认可的行为关系。产权安排确定了每个人相应于物时的行为规范,每个人都必须遵守他与其他人之间的相互关系,或承担不遵守这关系的成本。因此,对共同体中通行的产权制度可以描述为,它是一系列用来确定每个人相对于稀缺资源使用时的地位的经济和社会关系。”产权问题讨论的重要背景——市场经济。我国引入产权概念也是在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之后。《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若干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和主要内容,包括物权、债权、股权和知识产权等各类财产权,其要求是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这里姑且不论《决定》对产权概念表述的准确性问题,单就《决定》郑重地提出了产权这一概念就表明,市场经济呼唤产权、需要产权,而不仅仅是财产权或所有制。而财产权则不同,尽管它也是一个历史概念,但它存在的历史更早、更久远,它既可存在于自然经济条件下,也可以存在于市场经济条件下和产品经济条件下。譬如在古罗马时期就有了财产权概念。事实上,在人类产生了私有制,有了“你的”和“我的”之分后,便有了财产权意识。法律渊源大陆民法中的财产权仅与有形的物品有关;英美普通法对财产权的定义较为宽泛,它不仅与有形物品有关,而且还与无形物品有关,后者包括专利权、版权和合约权等。梅里曼(Merryman,1974)形象、准确地指出了这种差异:罗马法的所有权可以看做是写有‘所有权’的一只盒子。谁拥有这个盒子谁就是‘所有者’。在完全、不受影响的所有权情形中,这个盒子中包含某些权利,其中有使用权和占有权、占有其果实或收人的权利以及转让权。然而,所有者可以打开盒子,拿出一个或更多这样的权利转让给其他人。只要他占有这只盒子,即便这只盒子是空的,他也仍然拥有所有权。《美国财产法》中没有盒子,它仅有各种不同组的法律权益。一个人只要拥有绝对处置权就拥有最多的可能法律权益束。当他将一组或多组的权利转让给另一个人,一部分权益束就没有了。正如弗鲁博顿和丙切特所指出的:“根据所有权的罗马法概念,一个人可以在不放弃法律所有权的情况下放弃一些权利。”而《美国财产法》的所有权概念则不同,它只有权利束,放弃一种权利则意味着失去了另一种权利。产权与财产权的区别一是产权概念是由科斯等经济学家提出来的,因此产权的重要性在于对它的经济学分析,人们并不拘泥于这种权利的具体特性和形式以及法律基础。二是产权与财产权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现代意义上的产权,不仅包括物权,也包括准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权,而且还进一步地包括与人身不能分离的人力资本产权。即,凡是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体现为经济利益的权利,都涵盖在产权范畴内。三是产权与财产权存在的历史条件不同。产权是伴随市场经济的存在而存在,并将随市场经济条件退出历史舞台而消失。而财产权则不同,它既可以存在于自然经济中,也可以存在于商品经济(或称市场经济)中,还可以存在于产品经济中。可以断言,只要存在人与人之间利益的不完全一致性,存在资源的稀缺性,财产权就不会消失。我国传媒业的产权制度及其变革一、中国的传媒业的产权制度按照社会主义传媒制度的基本逻辑推论在这一制度的初始状态下,传媒业本来不是一个营利产业,而只是一种社会政治表达工具和教育引导工具,是非营利的事业;传媒资产均应属于国有;社会主义国家可以根据执政党各级组织、各级政府及其各部门、各社会主义政党、各人民团体和其他公民团体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作用与影响,按照它们的需要,分配给它们使用。在我国,所谓传媒资产的使用者,一般是各传媒机构的主管、主办单位。按照这一制度的设计初衷,引申出的结论是,传媒机构的主管、主办单位作为传媒业资产的使用者和传媒结构的实际控制者,只拥有对这部分资产的管理权和使用权,而没有收益权。如果传媒业资产的运营产生经济利益的话,按照产权制度,这一利益也应该属于国家(以各级财政为受益方代表)而不是传媒机构的主管、主办单位。我国的传媒业的产权制度登记资料显示为“全民所有制”的“事业单位”。(20世纪90年代中期后,部分传媒组织有双重登记,除登记为“全民所有制”的“事业单位”外,它们同时登记为“全民所有制”的企业)。传媒的主管、主办单位,只拥有对报纸资产的管理权和使用权,而没有收益权。2003年《关于进一步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使用职权发行,减轻基层和农民负担的通知》(中办发【2003】19号)要求,“中央党政部门与所办报刊实行管办分离。即报刊在人员上不与党政部门公务员混岗,财务上自主经营、独立核算”。二、中国传媒集团产权结构存在的问题传媒集团产权关系模糊,产权主体缺位。传媒集团委托人残缺。单一产权导致传媒集团行政干预严重。三、传媒集团产权制度改革的可能路径放松传媒产权进入管制,鼓励民营资本进入传媒产业。实施分类管理,逐步推行公司化改革。第一步是实现国有独资公司形式的国有独资传媒集团,把传媒企业直接转变为国家单一股东的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步,将国有独资传媒集团转变为国有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第三步,建立现代传媒集团最普遍、最具优越性的组织模式———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国家控股的传媒集团。通过资本运营,逼迫传媒机构明晰产权。四、传媒集团的产权经营公开招募法人股,实现股权主体多元化。引入机构投资者国有股的可流通五、中国传媒业对产权制度改革的探索1.中外合资形式《计算机世界报》新闻出版署的规定中曾提到过“个别确有需要”的,可以经过新闻出版署的审批以中外合资或合作企业的方式经营媒介业务。多年的实践当中,也确实存在这样的例子,但是否属于“个别”,因具体数量难于统计尚无法作出定论。美国的国际数据集团(IDG)和信息产业部科技情报研究所1980年联合创办了《计算机世界报》,成为中国唯一一家中外合资的报纸,此后,又先后和电子出版社等单位以合资等方式经营着《网络世界》、《IT经理世界》、《互联网世界》、《微电脑世界》、《通讯世界》、《电脑商报》、《电子产品世界》等多达22种的系列杂志和报纸。2.政府主导的股份制改造金华日报社1994年,《金华日报》社率先在全国进行了股分合作制试点,对经营部门实行分离式改革,组建了“金华市新闻发展总公司”。新闻发展总公司总股本900万股,其中国有股占80%,全体职工以现金收入入股180万元,占20%。实行股份制改造后,公司通过投资、重组等形式,成立了由总公司绝对控股的房地产公司、灯饰市场经营公司、商务彩印公司,实施多元化经营。3.主要创办者个人和员工集资参股形式中国经营报社购物导报社成都商报社英语辅导报社4.职工入股,租赁经营形式哈尔滨日报社传媒治理结构的相关概念一、“治理”的起源“治理(governance)”一词的拉丁词根“gubernare”是掌舵的意思。《美国传统词典(双解)》将其解释为“Theact,process,orpowerofgoverning;government。”意指统治、管理的动作、过程或权力等。二、“治理结构”的概念界定现在学界一般认为“企业治理”与“企业治理结构”都源自于英文文献中的“CorporateGovernance”。对于“CorporateGovernance”,国内外经济学界存在诸多不同的理解,而这些不同理解也反映出对企业治理不同的研究侧重点。1、制度安排说“公司赖以代表和服务于它的投资者利益的一种制度安排。它包括从公司董事会到执行人员激励计划一切东西……公司治理的需求随市场经济中现代股份公司所有权与控制权的分离而产生。”——柯林·梅耶尔著,张绍予等译:《市场经济和过渡经济的企业治理机制》,中国经济出版社2000年版,第75页。2、组织结构说“所谓公司治理结构,是指由所有者、董事会和高级执行人员即高级经理人员组成的一种组织结构。在这种结构中,上述三者形成一定的制衡关系。通过这一结构,所有者将自己的资产交由公司董事会托管;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拥有对高级经理人员的聘用、奖惩以及解雇权;高级经理人员受雇于董事会,组成在董书会领导下的执行机构,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经营企业。”——吴敬琏:《现代公司与企业改革》,天津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85页3、相互作用说“公司治理包括在高级管理阶层、股东、董事和公司其他的有关利益人的相互作用中产生的具体问题。构成公司治理的核心是:①谁从公司决策(高级管理阶层的行动)中受益?②谁应该从公司决策(高级管理阶层的行动)中受益?”——科克伦(PhlipL·Cochran)和沃特克(StevenL·Wartick):《公司治理——文献回顾》,19884、决策机制说治理结构被看作是一个决策机制,而这些决策在初始合约中没有明确设定。更准确地说,治理结构分配公司非人力资本的剩余控制权,即资产使用权。如果在初始合约中没有详尽设定的话,治理结构能够决定其如何使用。”——(英)奥利弗·哈特:《公司治理:理论与启示》,《经济学动态》1996年第6期,译自英国《经济学杂志》1995年第5期。5、监控机制说“所谓的企业治理结构,是指所有者对一个企业的经营管理和绩效进行监督和控制的一整套制度安排。……通常人们所关注的企业治理结构,实际指的是企业的直接控制或内部治理结构。对企业而言,更重要的应该是通过竞争的市场所实现的间接控制或外部治理。”——林毅夫、蔡方、李周《充分信息与国有企业改革》,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出版社1997年版,第76、77页。6、产权安排说企业治理结构只是企业所有权安排的具体化,并表现为一种状态依存权。企业所有权安排,从广义上讲,就是公司有关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的一套法律、文化和制度性安排。从狭义上讲,就是剩余索取权与剩余控制权的分配状态。——张维迎:《所有制、治理结构及委托代理关系》,《经济研究》,1996年第9期。结论:企业治理结构是一整套影响公司管理者及协调利益相关者的权、责、利的制度系统,既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等机构的设立和运作,又包括政府、市场制度等对企业的外部治理。现代企业治理结构的初建1956-1978逐步放权让利1978-19962003我国传媒治理结构变迁历程高度政治化的行政领导体制1996-20032003至今集团化探索我国传媒治理结构的变迁历程一、1956-1978高度政治化的行政领导体制建国后至上世纪50年代初,中国的新闻事业由先前的分散状况逐步走向统一集中,都纳入到国家所有制中,形成了以《人民日报》、新华通讯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为核心的在全国范围内规模比较完备的新闻事业网。自20世纪50年代初到70年代末改革开放为止的这段时期,我国传媒的领导体制集中体现了高度政治化的行政治理的特色。在领导体制上,强调党对新闻事业的绝对领导,这种领导通过党的宣传部门和各级党组织对新闻传媒的管理来实现。传媒领导体制是以党和政府行政机构为逻辑起点和归属的,是由行政机构和行政机制所支撑的。高度政治化的行政领导体制的特点:1、治理主体单一,党组织实际上是中国传媒治理的唯一主体。2、传媒无经营自主权,传媒是国有事业单位隶属于上级行政主管部门。3、传媒依靠国家行政指挥系统来运转,内
本文标题:第五讲传媒产权与治理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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