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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征求意见稿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标准(试行)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工作保障组织领导1落实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成立校级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小组成员单位职责明确、落实到人。院系有领导、有专人负责大学生就业工作。2把就业创业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就业创业工作问题,每学期召开专门会议部署就业工作。3有年度就业创业工作计划(方案)和总结,有检查落实情况记载。机构设置4有独立设置的就业工作机构。经费投入5学校就业工作经费占当年在校生全年学费的1%(毕业研究生人均标准不低于本科生),纳入学校预算。场地设施6有专门就业工作场所,毕业生校级就业工作专用场地生均面积不低于0.15平方米。7办公条件好、设施齐全(具有电脑、传真、复印等设备),设有就业咨询室、面试室、招聘厅等。制度建设8建立健全工作目标管理、指导服务、校园招聘、队伍建设等规章制度,每年定期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就业导向联动机制9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毕业生就业质量能鲜明反映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方案要求。10建立就业状况对招生、培养环节的反馈和联动机制,定期修订人才培养方案,主动适。
2、应社会对人才需求。反馈调整11根据就业和社会需求及时调整课程设置和学科专业结构,毕业生专业与就业相关度等出现积极变化。12制定并实施专业设置、招生计划调整、教育教学改革、经费使用与就业状况挂钩办法,院系参入积极性高,实施效果明显。创业工作条件保障13学校成立领导小组或工作专班,明确牵头部门及相关部门职责,建立就业、教务、科研、学工、团委、后勤等相关部门参加的齐抓共管工作机制。14有年度创业工作经费和项目扶持经费,不低于当年在校生学费的0.25%,纳入学校预算。15学校建有校级大学生创业基地,本科高校不低于1000平米,高职高专不低于600平米。工作内容16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定期举办创业大赛、主题沙龙等活动,形成浓厚创业文化氛围。217整合资源,充分利用学校实验室、工程训练中心、大学科技园等支持大学生创业;依托地方政府、企业建立校外大学生创业基地。18把培养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列入人才培养方案,将创业教育贯穿于人才培养全过程,开设创业教育课程,纳入学分管理。19有创业指导师资和工作人员,对有创业愿望的学生提供经常性的咨询、指导和跟踪服务。工作成效20重视创业项目培育,在校生创业项目本。
3、科院校不少于60个,高职高专院校不少于40个。21毕业生自主创业人数不低于应届毕业生就业人数1%,在校生创业人数不低于在校生总人数3%。指导服务课程建设22开设《职业生涯与发展规划》《就业指导》等课程,不低于2个学分;开设《创业基础》等课程,不低于2个学分。咨询辅导23就业创业咨询辅导制度化、经常化,有固定人员、时间和地点。市场建设24校园招聘活动组织有序、管理规范,切实维护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25整合资源,多渠道开拓就业市场,面向学校学科专业、与不同地区、行业、企业建立发展紧密的就业合作关系,稳定毕业生就业地区和企业(单位)群分布。实习实训26学校实习实训基地能满足学生就业实习实训需要,毕业生在实习实训单位就业比例逐年提高。就业帮扶27就业困难群体毕业生情况清楚,建立数据库,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28帮扶政策宣传到位、落实到位,就业困难群体毕业生协议就业率不低于学校平均协议就业率。工作管理项目管理29有做好国家和地方毕业生基层就业项目的具体办法措施,能完成国家和地方实施的“三支一扶”等基层项目计划任务。30能完成或超额完成大学生征兵年度目标任务。信息化建设31设有独立域名的就业。
4、创业信息网站。就业创业网站服务功能完善,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32有专人负责就业创业网站的运营与维护工作。33持续加强就业创业网站建设,网站成为大学生就业创业信息汇集、网上招聘、业务办理、政策宣传、指导服务的主要平台。数据统计34建立实名制就业创业进展情况动态管理机制,实时掌握大学生就业创业进展情况。35按要求完成就业创业统计、报送工作,按规定发布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36建立就业创业统计核查责任制度,确保统计数据客观、真实、准确。3队伍建设人员配备37专职就业工作人员与应届毕业生(含研究生)人数比例不低于1:500,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至少配备2名以上专职就业指导教师,成立就业指导教研室。38建立就业创业专家库,积极聘请专家学者、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等作为专兼职就业创业导师。39大学生就业工作人员应享受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同等待遇,专职就业指导教师在职称评定上应纳入思想政治教育系列或相应的学科系列。人员培训40就业指导工作人员每两年接受1次系统专业培训,纳入学校教师培训计划。理论研究41加强就业创业理论与实践研究,每年在公开刊物上发表一定数量理论研究文章(本科5篇以。
5、上,高职高专3篇以上)。42创造条件鼓励就业创业指导人员自主或参与相关项目研究,积极参加湖北省大学生就业创业研究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工作效果就业数量与质量43“985”“211”高校初次就业率不低于90%,其中协议就业率不低于85%。非“211”一本高校初次就业率不低于88%,其中协议就业率不低于80%。本科第二批次招生的高校初次就业率不低于85%,其中协议就业率不低于70%。本科第三批次招生的高校初次就业率不低于80%,其中协议就业率不低于60%。高职高专院校初次就业率不低于80%,其中协议就业率不低于60%。44每年开展对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跟踪调查,毕业生工作与专业相关度、就业现状满意度、职业期待吻合度、工作稳定度不低于同类院校当年平均水平。就业引导45有具体措施,鼓励引导毕业生到国家需要的地方就业,毕业生到西部、基层和重点目标单位就业人数不低于已就业人数60%。46主动了解湖北地方经济发展,加强与地方对接,积极参加校地、校企交流活动,建立合作关系的企业数量逐年递增。47毕业生到鄂就业人数逐年增长,离职率低。48在鄂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满意度达60%以上。工作创新49能结合学校实际,工作。
6、有新思路、新内容、新方法、新形式,取得明显实效,有示范和引领作用。社会影响50重视就业创业宣传,培育推介的先进典型集体或个人,受到广泛好评,媒体宣传积极,社会反响大。。
本文标题:湖北省普通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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