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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五一”期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检查情况的报告区安委会:根据区安委办《关于做好“五一”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X区安委办发〔2012〕6号)的要求,为确保节日期间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督促各施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相关内容,贯彻落实建筑安全生产相关制度,促进全区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不断好转。我局于4月28日开始,组织相关人员对我局负责实施的16个建筑工程项目进行安全生产情况检查。具体检查情况汇报如下:一、检查的基本情况1、各施工单位能认真我局要求,深入开展建筑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并落实专人跟踪。2、各施工单位基本上能按要求建立节日期间安全值班制度,落实安全责任人员及安全防范措施,对施工工地进行调查摸底,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监管到位。3、各施工单位基本上能按照要求落实相关工作,能每月定时展开检查,并对存在问题能召开质安例会进行分析研究解决,有步骤地,有针对性地不断推进建筑安全生产防范工作的开展。针对安全检查情况,召开专门会议,采取有力整改措施,使项目安全管理有较大改观。-2-4、执行相关制度较好,能严格执行安全施工许可证制度和三类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实行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和月安检制度、质安例会制度和“三牌”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较好。二、存在的主要问题通过检查,发现各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仍存在不少问题,检查组对问题比较严重的两个工地发出《整改通知书》。1、部分施工单位忽视了对安全生产管理要有主动性和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深层次的理解。没有系统性地、有计划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整体监管水平、监管手段有待提高。2、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管理工作被动。制度不落实的主要原因是对制度理解不透彻,不系统。例如部分主管部门监管人员在安全许可把关方面对部分项目没有落实三类人员到位;在约束岗位人员履行职责方面,未有很好地执行监理月报制度和月检查制度;在安全技术保障方面忽视“两个办法”及安全设施先检后用的制度;在教育分析方面缺乏采用系统的例会分析和监督一线工人技术交底教育制度的开展;在社会监督方面未严格执行“三牌制度”及诚信制度;在权益和措施保障方面未执行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和安全措施费单列制度等。因此,现有制度不执行造成整体监管不力,手段缺失,导致管理工作被动。3、施工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对问题整改不到-3-位、安全管理工作被动应付。从检查的情况反映部分施工单位未能真正落实人员主抓安全生产、人浮于事、工作较为粗糙,具体工作人员没有“钉”在工地的钉子作风,导致部分工地安全隐患得不到整改,提出的整改问题得不到落实。4、监理单位人员缺乏安全监理责任心,安全生产技术标准监理不到位,致使部分项目施工安全生产失去应有的监控。在这次检查中,大部分外地监理公司监理的项目均出现总监严重不到位,专业监理工程师身兼数职,在本地聘请的监理员素质和业务水平低,责任心不强,对施工现场安全隐患视而不见,资料管理混乱、作假,不能运用方案指导施工,更没有正确记录施工的真实情况。三、下一步工作要求1、我局将在这次检查的基础上,深入研究分析当前建设工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尤其是突出监管人员安全意识、业务水平、责任落实等方面的问题。采取积极措施,从抓好制度的落实为切入点,认真贯彻有关制度,创新管理体制,为安全活动月工作打下基础,务求建筑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从整体上得到较大的提高。2、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的相关职责内容,确保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3、进一步加强对施工、监理主要负责人的安全业务培训工作,明确相关责任主体行为,提高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4-主动性。4、各施工、监理企业要以本次检查的情况作为主要内容,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范及制度,加强自身管理,确保施工安全。5、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深入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经验交流,抓典型树样板,促进全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
本文标题:关于“五一”期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检查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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